浪漫主义的中国渊源

作 者:

作者简介:
(英)洛夫乔伊

原文出处:
新美术

内容提要:

08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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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古典主义美学的经典教条中,“规则性”[regularity]之神圣不可侵犯是众所周知的。虽则如此,仍须征引三则有关材料,以便将本文的背景交待清楚。第一则材料是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给美下的定义:

       美就是对象的和谐[harmony],它作用于眼睛,使人产生快乐。美的产生有两个来源——自然和习俗[customary]。自然的美来源于几何[geometry],主要在于统一[uniformity](也就是均等[equality])……自然或几何之美总是美的真正标准。几何形状自然地要比其他不规则形状来得美,这点人们都认同,犹如自然法则。①

       约翰·丹尼斯[John Dennis]1704年论诗的一段话,与上面的话同声一气:

       假如诗的终极目的是要教化并改良这个世界,把人类由无规则和混乱引向法则和秩序,那么难以设想凭着那些本身都无规则的浮艳之诗能够实现这个目的……每个有理性的人,其作品都要从规则性中获得美,因为理性就是法则和秩序,而最无规则的就是偏离法则,也就是偏离理性……人的作品越完美,就越接近那造人的上帝的作品,而上帝的作品尽管品类繁多,却都是极为规则的。宇宙的所有部分都是规则的,而令人赞叹的宇宙之美正是出于其规则性。②

       可是,只要环顾一下现实世界,我们就很难赞同上引这段话的最后一句。因此,看看人们在自然中发现前所未知的规则性,便难免为之欢呼,看看人们这时的样子是很有意思的。1772年,约瑟夫·班克斯爵士[Sir Joseph Banks]在冰岛探险中发现了位于斯塔法[Staffa]岛上现被称为芬加尔岩洞[Fingal's Cave]的洞窟,洞中的玄武岩柱“酷似建筑中使用的柱子,它们以惊人的规则性沿着洞窟两侧形成一坐天然柱廊。”最令他欣喜的是见到自然如此展现出美来,让人找到了古典建筑的楷模。在对这一景观做了一番描述后,他尽情抒发道:

       与此相比,人类建造的教堂和宫殿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些玩具罢了,与自然的作品相比,人类的作品总是微不足道的。现在建筑家们还能夸些什么口呢!规则性,这建筑家原以为是人类唯一能够超越其女主人——自然的地方,原来也属于她的财富。它静驻于此,历经多少时代而不为人知。这里难道不就是艺术起源的学校吗?整个希腊艺术流派所继承的不就是这些吗?对于这自然之柱,人类建筑家只能模仿,而他们能做出卷叶饰的柱头,还要感谢自然的一丛莨苕。对于那些研究其神奇作品的人,自然给予的回报是多么丰厚啊!③

       上述美学标准主要在18世纪间发生了变化,这一变化在多方面产生的重要影响已无须赘言。在那一时期,规则性、统一性、清晰直观的平衡逐渐被视为艺术品的严重缺陷,而无规则、不对称性、多样性、惊奇、对直观清晰、简洁统一的回避则获得更高的美学价值。现在我们都知道,美学上的这种变化首先在其他艺术门类中大规模发生,后来才渐渐传播到文学领域。在18世纪其他艺术门类的趣味和实践中,浪漫主义的苗头体现在四个现象中,而这四个现象反过来又促成了浪漫主义的发生,它们是:(一)对克劳德·洛兰[Claude Lorrain]、普桑[Poussin]和萨尔瓦多·罗萨[Salvator Rosa]等人的风景画的热衷;(二)英国风格,也称“自然”风格,被引入园林设计中并广泛传播,它或可算作18世纪优秀艺术之代表;(三)巴蒂·兰利[Batty Langley]和桑德森·米勒[Sanderson Miller]于18世纪四十年代为之奋斗的哥特复兴[the Gothic revival];(四)对中国园林的钦羡,以及在较弱程度上对中国建筑和其他艺术成就的钦羡。这四种现象,尤其是后三种,在18世纪的观念中是密为一体的;第二种和第四种现象交融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它们共享一个名称——“英—中式趣味”[Le got anglo-chinois]。人们将这两者联系起来是因为它们表现出的基本美学原则是相同的,至少18世纪上半叶的鉴赏家和舆论都这么认为。它们是无规则教条的两个不同实例,是回到模仿自然的两种模式,它们不复主张几何、秩序和统一,反而以自由突破程式、追求“野趣”和无穷的多样性为特征。

       对于上述四种互相关联的现象,有三种已得到过研究,近来已有出色的研究指出它们在一般美学观念史上的重要意义。曼纳林女士[Miss Manwaring]在其《18世纪英国的意大利风景》[Italian Landscape in Eighteenth Century England]中讨论了上述第一种现象;上述第二种现象则有克里斯托弗·赫西先生[Christopher Hussey]通过其《如画》[The Picturesque]一著加以讨论,德雷珀先生[Draper]为威廉·梅森[William Mason]所作传记对此也做了一定论述;上述第三种现象——哥特复兴的话题,已由肯尼斯·克拉克[Kenneth Clark]做过有趣但并不完全恰当的叙述;而上述第四种现象,虽然其在英国之外的历史已不止一次被人讲述,但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人从观念史的角度,纯然对其在英国的体现进行全面研究。赫西先生曾就这一话题写过三到四页篇幅,他的叙述生动而时有启发,但他并未追溯这一潮流的真正源头,也未对它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区分,而对其重要历史意义说得也并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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