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地震、海啸、台风、暴雨、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在长期频繁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实践中,日本建立起了“防灾减灾—危机管理—国家安全保障”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灾害治理体系,日本审计院组织开展的审计监督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应急救灾依法实施独立审计 针对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措施和紧急预算开支,需要根据进度及时适当地进行跟踪审计。日本审计院作为独立于国会、政府和司法的最高审计机关,具有依法履行跟踪审计和实地检查等审计义务,并且随时向国会和国民报告审计结果及相关情况。日本审计院基于宪法、审计院法、灾害对策基本法、受灾者生活再建支援法等相关法律,从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出发,着眼防灾减灾的对策效果等进行独立审计。例如,2011年日本东北部发生地震、海啸和福岛核泄漏(简称“东日本大地震”)后,由于岩手、宫城等省受灾严重地区急需避难场所,厚生劳动省基于灾害救助法向该地区发放了4262.01亿日元的灾害救助费。对此,日本审计院着眼于东日本大地震等灾情情况下提供应急临时住宅的具体救灾措施是否适当,以及是否还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实施了财务审计。审计结论指出,厚生劳动省根据东日本大地震等灾害情况,针对灾情提供紧急临时住宅,灵活应对,同时也在切实配备建设临时住宅,积极租赁利用临时住宅。在东日本大地震这样大规模灾害中,迅速准确地满足受灾者的需求尤为重要。紧急临时住宅的供给一般由国家应急救助资金统一拨付,因此,必须依法对其进行持续跟踪审计和检查监督。为了依法对日本政府东日本大地震灾后复兴计划投入的财政资金进行审计监督,日本审计院还专门设立了东日本大地震灾后复兴特别审计机构。 二、针对防灾信息系统完备性、共享性和有效性进行合规性审计 信息保障是应急救灾和危机管理的生命线,综合防灾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共享性和有效性在防灾减灾中非常重要。日本审计院提出,为了在灾害发生时有效地实施灾害应急对策,平时就需要收集灾害相关信息,完善灾害相关信息系统。灾害发生时,各府省厅、地方公共团体、公共机关等要在跨界治理的基础上适当地共享收集到的灾害相关信息。基于此,日本审计院持续对各府省厅灾害相关信息系统的完备性和运行情况进行合规性审计。 在指定府省厅中,对灾害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整备和运用的系统有67个,并且进行了庞大的预算经费投入。2012至2017年,整备经费及运用等经费的支付总额合计约为963亿日元。在审计监督中发现了一些不合规问题,如在内阁府中,虽然建立了后续新灾害相关信息系统,但在未经重新评估现有灾害相关信息系统合同的情况下,继续支付相关经费。 三、基于预算过程对灾后重建项目进行绩效审计 在财政预算制度设置中,强调由日本审计院审查政府各机关的预算资金使用是否正确和有效。日本审计院不仅要审计政府是否违法使用公共资金、预算执行是否恰当,而且要分析政府活动的有效性和绩效性。 一是对灾后捐助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审计。东日本大地震灾情发生后,一些国家向日本提供了支持和援助。为了提高灾后捐助项目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日本审计院对于接受援助的救灾项目进行了绩效审计。如法国AREVA(阿海珐)集团帮助提供了处理受污染水的解决方案,但审计结果证明这一处污方案是无效的。 二是对灾区环境治理的预算资金执行情况的绩效审计。针对福岛核污染,日本审计院从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出发,对国家采取预算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监督。审计以清除核污染相关事项等为对象,在内阁府及环境省以及被指定为核污染状况重点调查地区进行了现场审计。根据对清除核污染相关项目实施审计的结果,在福岛县内,审计发现环境省在实施清除核污染的过程中存在未按计划进行的情况。 三是对防灾减灾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审计。为了确保防灾减灾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日本审计院积极审查监督防灾减灾各项业务、项目和预算执行的结果,以及资产和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重建预算中出现了用于其他杂项的支出,如用于冲绳的道路建设,用于修复东京的一座体育场,用于核电研究机构建设等。此外,审计还指出,由于没有决定如何重建受影响社区,重建预算的一半尚未分配。日本审计院在进行绩效审计时,也注意被审计单位对其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自我评价。如果预算执行中存在欺诈和不当行为以及其他任何问题,日本审计院会通过跟踪审计和实地审计彻底调查原因,并考虑采取改进措施。 四、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特别审计 新冠肺炎疫情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是重大的全球性危机,给各国带来了应急管理压力。有数据显示,仅2020年6月,日本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破产案件就达103起。根据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日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国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明确的义务和责任。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日本政府发放政策金融公库等5000亿日元紧急贷款,以支持受影响的中小企业发展。对于政府所采取的相关应急管理措施,日本审计院需要根据审计院法第30条第2项规定,通过特别审计随时向国会及内阁报告。在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和近年来低利率情况下,民间企业等资金筹措和运用的环境发生了变化,这导致政府出资法人的资金筹措和运用的状况也发生了变化。根据这一情况,日本审计院对政府出资法人的资金筹措及运用情况、国家对政府出资法人的财政支援、政府出资法人对将来利息变动的应对等情况进行了即时审计,并且由审计院院长向众议院议长、参议院议长以及内阁总理大臣报告。面对审计人员短缺的事实,日本审计院在疫情期间坚持招募新职员以应对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