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的演进阶段与特征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连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武汉,430073,邮箱:zlhhorse@163.com。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以发展观的演变为主线,分“城市本位色彩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城市视角为主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城乡统筹视角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城乡融合视角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等四个阶段,系统考察了中国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的演进历程及阶段性特征。本文的考察表明,1949年以来中国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具有显著历史性和发展性特征,这要求我们应用历史的眼光审视与评价每一时期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本文认为,应重点从有意识地将协调城乡经济关系作为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的手段来看待、基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统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构建更具独立性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等三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协调城乡环境关系。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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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关系具有多维度特征。客观上,城乡之间存在资源、生态和环境的相互竞争、交换与依存的关系。本文将此维度的城乡关系简称为城乡环境关系。城乡环境关系之所以受到关注,主要源自城乡环境矛盾。城乡环境矛盾肇端于城乡的分野,凸显于工业化尤其是工业化与农业化学化的并进。“城市污染农村的水和地,农村污染城市的饭和菜”即是现代城乡环境矛盾的典型表现。20世纪50年代,中国现代城乡环境矛盾开始形成。从此迄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在探索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的路径。但时至近年,“城乡区域统筹不够,新老环境问题交织,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凸显”,①城乡环境关系依然比较紧张。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统筹城乡环境发展,已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城乡融合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国内学界对中国城乡环境关系的关注,始于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生态学在中国的兴起,特别是马世骏提出的经济生态学和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理论,②对学界关注此问题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此后,随着城乡环境矛盾的不断加剧,城乡环境关系研究日益受到学界重视,研究重点与方法也呈现出多元化特征。总体而言,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三大方面,即关于如何认识城乡环境关系的研究、关于城乡环境关系格局与成因的研究以及关于城乡环境关系协调途径的研究。在第一方面,学者们基本秉持了系统论的观点,一般将城乡环境视为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复合系统。在第二方面,学者们认为,城乡之间存在环保投入、环保政策、环境立法、环境权利、环保意识、生态占用、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环境演变趋势等方面的“城乡环境差”,从而比较明显地表现出“城优乡劣”的二元格局,而这又主要是由城乡社会、经济、文化、立法、环保、规划等方面的二元格局造成的。因而,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的途径,也就在于消除上述二元格局。③

       既有研究成果丰富,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城乡环境关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然纵观现有成果,基本是纯理论分析或基于现实的规范研究,对于1949年之后中国城乡环境关系的演变及其内在逻辑,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的探索,几未涉及。这易予人留下官方长期未积极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的错误印象。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和协调城乡环境关系的现实需要,本文拟以发展观的演变为主线,以对现代城乡环境关系影响最突出、最普遍、历时最长的城市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城镇化路径为中心,分四个时段系统考察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协调城乡环境关系思想的演进历程,进而分析其理论特征,总结其经验教训,以期为当下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历史借鉴。④

       一、城市本位色彩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1949-197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启动,城市特别是城市工业污染快速凸显;农业生产中长期以高残留有机氯农药为主的用药结构和用药量的迅速增长,则使农药隐性污染快速形成,并成为此期间最主要的农业面源污染形式。由此,现代城乡环境矛盾开始形成。为应对现实中的城乡环境问题,中国政府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环境卫生理念下探索城乡环境污染的防治。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随之滥觞。

       改革开放前,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的突出特点是具有浓厚城市本位色彩。其主要表征有三:在协调基点上,以城市为本位;在协调方式上,主要是开展城市和工业污染治理;在协调措施上,将污水灌溉作为处理污水和协调城乡环境矛盾的主要手段。

       城市本位色彩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在改革开放前大致经历了两个演变阶段。

       20世纪50-60年代是其形成阶段。在此阶段,农药隐性污染虽形成但未显现。农药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关注对城乡环境关系影响较小的显性而非隐性污染。⑤因而,这一时期的城乡环境关系协调思想主要滥觞于和体现在对防治城市对农村的污染的认识上。而且,仅从文字表象来看,当时的相关政策文本不仅明确要求防治城市和工业废物污染农田,⑥而体现出现代化初期城市对农村的污染率先凸显并首先被认知和应对的一般规律,还因频繁使用“照顾城乡关系”“兼顾城乡”“城乡结合”“巩固工农联盟”之类的表述,而隐现统筹协调的思想元素。这突出体现在对污水灌溉的认识上。1958年至20世纪60年代末,中国政府曾大力研究和推广污水灌溉,并将其作为处理城市污水的主要手段。在相关文本中,即经常使用上述表述。此时的污灌,还在“变有害为无害,充分利用”的方针指导下,试图兼顾缓解城乡工农业争水矛盾、弥补农业肥料供给不足、贯彻支援农业的方针等多重目标,从而表现出协调多层面城乡环境关系的诉求。⑦但若细究其内涵,则不难发现其实际目的是为城市服务的。在一定条件下,科学合理开展污灌,积极采取相应环保和卫生措施,确实可使污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环保功能,并兼顾上述多重目标。但由于推广污灌主要是为了节约城市与工业建设、污水治理以及支援农业的成本,污灌的环保功能被高估,污灌污染未受到足够重视,农村土地其实被视为并事实上成为城市污染的消纳场。由此反映出的协调思想主要是为城市服务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兼顾”或“结合”,从而呈现出浓厚的城市本位色彩。而这一时期形成并实施的强调城市与工业分散布局和重点发展小城镇的方针,由于更便于利用农村土地消纳城市污染物,而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色彩。其实践结果,在很多地方事实上成了“污染搬家”,不仅未能缓解,反而加剧了城乡环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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