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与汇划:20世纪初中国传统钱业形态演进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左海军,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讲师,历史学博士,安徽合肥,230039。

原文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明中期以后中国传统钱业经历了缓慢的发展进程。伴随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钱业逐渐演进出货币兑换、存放款、汇兑、汇划结算等具有阶段性意义的金融功能。相应的,钱业则经历了早期钱铺、账局、票号、汇划钱庄等主要形态。晚清时期各埠主要钱庄相继开始以转账、汇划的方式利用自身信用辅助商品交易。转账与汇划是晚清民国时期中国传统金融发展最重要的制度创新,以钱庄为核心的汇划体系取代票号的汇兑体系是商业往来清算方式的革命性变革。到20世纪初各埠钱业加速结构调整,逐渐形成汇划业务、投机业务、零兑业务的市场细分。汇划钱庄逐渐占据钱业的核心地位,中国传统金融形态步入新的发展阶段。汇划钱庄以信用辅助商品交易的方式,提高了商业资本周转速度和结算效率,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商品经济发展。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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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675(2020)05-164-09

       钱庄是中国的传统金融机构,其发展具有显著的内生性。明清以后,伴随商品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传统钱业①形态亦随之发生阶段性的变化。学界对钱庄性质的研究由来已久。20世纪30年代以后,学界对于钱庄能否适应中国社会的加速转型并完成“现代化”持保留态度,故时人对钱庄的组织体系和融资作用进行了系统考察。改革开放以后,学界不满足于将钱庄定性为“封建金融事业”或“旧式金融机构”,钱庄性质研究进一步推进。洪葭管、黄鉴晖等先后撰文对钱庄资本属于“货币经营资本”还是“借贷资本”进行了讨论。此外,学术界还关注了钱庄的“买办性”和“民族资本主义性质”。张国辉考察了买办经营钱庄和钱庄与洋行的关系,探讨了钱庄的买办性质。姚会元探讨了汉口钱庄性质的两次转化。刘秋根对明清早期钱铺、放帐铺的研究亦推进了对银号、钱庄性质的认识。②钱庄性质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进一步厘清明清以后传统钱业发展的阶段性,对深入研究中国传统金融发展与商业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故本文尝试从中国传统钱业发展的形态入手,考察近代开埠以后“汇划钱庄”③发挥作用的核心机制,从而尝试推进对钱庄形态与性质演进的研究。

       一、钱业形态的有序发展与汇划结算

       中国传统钱业起源于明朝中后期,[1]其早期形态是经营货币兑换的钱桌、钱铺。明朝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商业金融活动与宋元以前存在显著区别。宋代的金融机构抵当所、榷货务等都是官方设立的,各种汇票、交子、会子亦由官方发行使用。民间的解库、长生库、交引铺在商品流通中发挥的作用有限。明代以后钱业由民间自发形成。商品经济规模的扩大以及白银的广泛使用,使货币兑换成为钱业的业务起点。钱业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求,逐渐形成货币兑换、存放款、汇兑、汇划结算等系列金融功能。直至民国时期,传统钱业呈现不间断发展的态势,政权更迭、时局动荡、金融风潮都没有造成行业性的中断。明朝中后期钱业主要开展货币经营活动,诸如货币兑换、白银成色鉴定、重量称兑,以及代政府倾销税银。到明朝末年,钱业将业务拓展到存、放款并开写钱贴。彭信威(1958)意识到这种转变意义重大,称经营存放款的钱庄为“一种近代的金融机关。”[1]存放款业务是传统钱庄演进过程中重要的一环,其影响深远:其一,钱庄跳出货币经营的业务范畴,开始出现借贷资本性质的经营活动,促使闲散资金与商品、市场相联系;其二,因为存放款业务的出现,钱庄逐渐成为资金供需之间的中介组织,并且在资金的供需中引入市场机制;其三,由于存款的存在,为转账和划拨提供了前提,实际上为社会商品流通扩大了货币供给;其四,钱庄在一定程度上分担了客户的财会业务,推动了钱庄与普通商业之间业务关系的广泛建立。清中期前后,基于中蒙俄贸易的持续发展,北京、张家口地区出现了专门经营存放款业务的金融机关——账局。[2]早期账局以经营存放款为主,几乎不经营汇兑。其业务形式较为简单,据王茂荫记载:“闻帐局自来借贷,多以一年为期。五六月间,各路货物到京,借者尤多。每逢到期,将本利全数措奇,送到局中,谓之本利见面。帐局看后,将利收起,令借者更换一券,仍将本银持归,每年如此。”[3]可以看出,账局存放款的业务形态还较为初始,放款取息是其主要的获利方式。其局限性较为明显,比如账局的放贷业务解决的仅是时间层面的资金融通,而空间上的异地结算还有待汇兑业务的发展;再者账局还尚未发展到通过发行“纸币”实现信用扩张;另外,早期账局的出现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市场化特征尚不明显。虽然如此,存放款业务的出现对商品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生产的扩大都具有重要意义。清代中期以后,中国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埠际间的商品流通范围、规模出现了明显的扩大,对资金周转效率提出了新的要求。异地债务清偿和资金平衡问题愈发突出,这就要求金融业在制度上有所创新,汇兑的专业化成为必然趋势。道光初年,日升昌票号在天津创设,开启了汇兑专业化的序幕。学界对于票号的研究成果颇丰,此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晋商开办票号,专业经营汇兑并不是偶然事件,不能割断其与钱业长期积累的关系。虽然目前证明账局和票号之间存在密切的承继关系还有一定的难度,[4]但是由存贷到汇兑的变化,符合传统贸易空间拓展的逻辑。跨区域的商品流通需要金融业提供异地清算服务是汇兑业务发展的根基。票号将传统金融业的存、贷、汇三者紧密结合,并逐渐将资金融通的范围扩展到全国。票号的出现,其实质是中国传统钱业又一次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形态转变。

       近代开埠以后,国内外贸易发展迅速。1882年到1930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由145052千关平两增长到2342965千关平两,不到50年的时间涨幅超过15倍。[5]贸易规模的扩大,特别是批发商业的普遍发展,必然要求结算方式随之更新。兑换、保管、出纳、借贷、汇兑等较为单纯的金融活动不能满足商品市场的全部需要。信用制度是现代商业的特质,在商品流通过程中充分发挥信用制度的效用成为必然趋势。近代中国商业资本本身就较为有限,快速发展的工业体系进一步造成了资本集中,整体而言近代中国资本的供给和流通性较差。商业领域对信用制度的依赖非常突出。如何提高效率、保证信用、维护安全成为当时金融业发展要面对的主要问题。故钱业突破旧有范畴,调整金融服务模式,加强制度创新成为必然趋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晚清民国时期各埠本土钱庄异军突起,为商业往来汇划银钱。“汇划”的根本含义就是“同行之间把自家应收应付的(票据)数目彼此相拨相抵,以免收解之烦。”[6]汇划活动以票据为载体,其背后是钱庄信用在发挥核心作用。在形式上诸如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同业拆借等资金往来都可以通过钱庄汇划实现。汇划制度的优势明显:一方面减少市场现金的流通需求;另一方面增大商业资金的整体规模和提高周转效率。

       “汇划”制度的发展以汇划总会的成立为界,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在汇划总会成立之前,各家钱庄间的票据划拨冲销是分散进行的。以上海为例,在公单制度发明以前上海钱庄“各家划账的人并没有集会的地方,时常夹着‘总汇簿’在路上寻或在弄堂口等,以便寻到或等到别家的‘汇银子的’进行轧汇”[6]。1890年上海钱庄设立了汇划总会,开始以公单方式计数进行集中清算,成为票据交换所的雏形。[6]早期的汇划结算虽然形式落后,手续尚显繁琐,但是钱庄间的这种分散的票据冲销在商品交易中发挥的作用已经不可低估。道光年间上海钱庄庄票在商品交易中已经被广泛使用,尤其是在买卖豆、麦、花、布等主要大宗商品交易中“皆凭银票往来,或到期转换,或收划银钱。”[6]一定时期内,钱庄庄票在商品交易中的重要作用无可替代。钱庄间的划拨转账由来已久,上海的汇划制度借鉴和发展了宁波的过账制度,其主要差别在票据交换。汇划活动在上海出现的时间较早,这和上海在南北贸易中居于枢纽的重要地位是分不开的。据秦润卿(1957)回忆,在乾嘉之际上海的沙船运输在南北商品流通中即占有重要地位,“南市十六铺以内,帆樯如林,蔚为奇观。每日满载东北、闽、广各地土货而来,易取上海所有百货而去。”“其货款交割,概用九八豆规银……而钱庄即为九八豆规银收解之总汇。”[6]可见,在开埠之前由于区域间贸易的繁荣,已经塑造了上海钱庄结算中枢的地位。到1858年上海城内和租界约有钱庄120家,其中较大的钱庄都以10天或20天的期票对经营棉织品等的批发商和鸦片掮客给予资金周转的便利。[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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