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结构性变迁(1897-1927年)

作 者:

作者简介:
丁一兵,王毅,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130012 丁一兵(1973- ),男,湖北武汉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世界经济; 王毅(1990- ),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近现代经济史,世界经济。感谢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新秀”圆桌活动的各位专家学者的宝贵建议,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原文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自清朝末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中国银行业在相对宽松的条件下成长起来。以政府控制下“官护”性质银行的兴办为起点,中国银行业在30年间相继出现官办银行、官商合办、商办官护、私人民营、民营股份制等组织形式,在南京国民政府垄断银行业之前,较为丰富的现代银行体系雏形初步建立。在这一进程中,中国银行业呈现出“单一—分散—集中”的结构性变迁特征,由最初单一化的“官护”银行为主发展为数量庞大、较为分散的行业结构,最终在银行间联合发展作用下实现中国银行部门的集中。同时,中国银行业在资本实力和业务经营等方面实现突破性发展。尽管这一时期仍处于发展的幼稚阶段,但这一关键的起步对之后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另外,这一时期中国银行业通过集中、联合发展实现与外国在华银行和旧式钱庄的抗衡,以史为鉴,这对当下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而言,具有一定的历史借鉴意义。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1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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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309(2020)03-109

       一、引言

       中国新式银行业作为近代金融市场中“三足鼎立”之一,相比于旧式钱庄和外国在华银行,是成立时间最晚,成立之初资本实力最弱的一方。自1897年第一家新式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成立后,经过30年的发展变迁,在南京国民政府垄断金融市场之前,中国本土银行业的被动局面得以改善,资本实力、市场份额足以与外国在华银行抗衡。1897-1927年,中国新式银行业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中逐步形成中国现代银行业的雏形,这一发展进程有其规律可循。从最初的“官护”银行兴起阶段,①到华资银行大规模设立阶段,再到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中国银行业呈现出结构性的变迁进程。对这一进程进行历史梳理,总结其中的一般规律和变迁特征,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关于近代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经济史的重点研究领域,过往研究已经对自1897年开始出现的中国银行业进行了系统梳理,对其发展变迁历程给出不同视角的解读。杜恂诚(2004)以制度变迁视角对近代中国银行业展开研究,以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的相互关系分析华资银行兴起、成长、发展走过的特殊路径。王玉茹、燕红忠、付红(2009)从银行资力、经营业绩和内部结构方面对近代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研究表明,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中国银行体系已经建成。王玉茹、苗润雨(2011)利用数量方法分析了经济发展对近代中国银行业结构演化的影响,结果表明,竞争性的银行结构更适应近代时期的经济环境。兰日旭(2013)从制度结构视角对近代中国银行业变迁进行整体性研究,提出官利制度、连锁董监制等近代银行业制度创新。吴景平(2018)以近代政商关系为切入点分析近代中国银行制度的行塑过程,提出在晚清政权更迭和政治风潮中出现的政商对话和博弈关系对近代中国银行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以上对中国银行业发展进行的多角度分析整体性地涵盖了从鸦片战争后中国市场开放到南京国民政府执政时期的变迁历程,但往往忽视了近代清末政权、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执政后中国金融市场所处环境的巨大差异。南京国民政府执政后,完全实现了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垄断,大批中小银行“毫无生路之感,又复为自身之命运时时恐怖”,(黄逸峰,姜铎,唐传泗,徐鼎新,1990,406-407)中国银行业在清末和北洋政府时期相对自由的发展环境被“破坏”。尽管有的研究认为“从晚清末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的三十余年间,中国人自己的银行并不成系统,也无特色,相互之间很难说有分工和统属关系”,(朱荫贵,2012,69)但我们认为,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形成了独特的变迁轨迹,这一过程体现在中国银行业结构性变迁中,因而本文以1897-1927年中国银行业的结构性变迁为题,着重探究这一重要历史时期中国银行业的发展。

       二、1897-1927年中国银行业发展实录

       在西方世界,银行业的发展以作为服务贸易及制造业的货币输送工具为伊始,而后扩展到对工商业的长期贷款上,并逐步具有“万能的性质”。([美]杰里米·阿塔克,2000,112)但在近代中国,这一发展路径被打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影响之下,中国新式银行成立的目的以财政金融功能为主,弱化了其金融性功能,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特殊产物。另一方面,必须承认的是,近代时期中国新式银行在建立和发展过程中初步建立起中国现代银行体系架构,是重要的历史阶段。在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之前,中国银行业先后经历最初的“官护”银行兴起阶段、华资银行大规模设立阶段以及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最终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初步具备了现代银行业雏形,成为中国金融业的领航者。

       (一)“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甲午战败使清政府在“岁出岁入不相抵,输出输入不相抵,洋债则更无以相抵”(张郁兰,1957,33)的困境中意识到兴办银行的重要性,为避免“利权旁落”,清政府开始筹办自己的银行以解决财政危机和借款偿还问题。这样一来,一批“官护”性质的银行成为中国银行业发展初期的主体。

       1897年,中国第一家新式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成立,在其设立章程中注有该行“系奉特旨开设之银行,应即名为中国通商银行,以示商股商办,而官为护持”。(陈旭麓,顾延龙,2000,56)既是“奉旨开办”,创始人盛宣怀又得“后补四品京堂”身份,在银行开办时认领了100万两生息官款,这都印证了中国通商银行商办官护的属性。1904年成立的户部银行是典型的为解决封建政府财政危机设立的官银行,是清政府自用的金融工具,“由户部设法筹集股本,采取各国银行章程,斟酌损益,迅即试办银行,以为财政流转总汇之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64,1039-1042)除可以发行纸币外,还代理发行银铜货币,并享有代理户库以及“使币价一律,为维圆法”(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参事室,1964,1038-1041)之权。户部银行“含有国家银行之事务”,(周葆銮,1923,9)而其商事部分则搬照资本主义银行模式。1908年,户部银行改组大清银行,大清银行在承担必要的国家财政金融职能的同时,现代银行业规范化经营模式还是有迹可循的。北洋政府时期设立的中国银行(1912年)和交通银行(1908年)与户部银行一样是政府的财政金融工具,享有发行权,且所发钞券均可随时兑现,中交两行“实系国家之中央银行”;(中国银行总行,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1991,115)同时“经营存放汇、储蓄、信托、仓库、保险、买卖生金银,并代办粮食土特产采购、储蓄、运销及经营附属企业”等商事业务,(姜宏业,1991,158)这种“双肩挑”式的银行模式体现了银行与政府结合、金融与财政联姻的弊端以及“官护”银行兴起时期中国银行业的畸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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