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谷之数,事关重大,为免字形混淆或后人篡改,其数目有时需要使用繁化的“大写字”。为此,笔者曾先后写过《数目用大写字探源》《数词“百”大写作“伯”发覆》两篇短文①,讨论了数字一到十和“百”东晋以来使用大写字的情况。其实不仅仅数目字,相关的量词也需要“大写”。本文就打算就量词“斗”“石”的大写用法略做探讨。
除“
”字外,升斗的“斗”又作“
”,而且产生的时间似乎更早。例如:
“斗”与“
”同样存在小写与大写的对应。不过下面这个例子似乎有些特殊: 斯6829号背《丙戌年(806)正月十一日已后缘修造破用斛斗布等历》(图5),该历从正月十一日开始,至八月十四日为止,逐项记载麦、粟、苏、布等花费情况,每项具体花费数量词皆用大写字,如壹、二貳、叄、肆、伍、陸、柒、捌、拾、伯、勝、
、碩等,最后总计云:“以前都计出麦、粟五十二石二斗一升(原注:内一十七石八斗一升麦,卅四石四斗粟),油九升,布三百卅九尺。”总计的数量词全用小写,包括总计的“斗”对应分项的“
”。这大约是每项花费支出涉及具体的人和事,必须准确无误,所以得用大写;至于总计,只起统计作用,用不用大写也就无所谓了。
二、石:碩
《汉语大字典》:碩,用同“石(dàn)”。量词。容量单位。相当于十斗。韩愈《河南令舍池台》诗⑥:欲将层级压篱落,未许波澜量斗碩。 《汉语大词典》:碩,通“石”(今读dàn)。容量单位。容十斗。宋赵令畤《侯鲭录》卷四:“义仓之积谷数千碩可以支散以救下民。” 《王力古汉语字典》:碩,通“石”。指容量单位。唐刘禹锡《梦得集》二○《谢恩赐粟麦表》:“特放开成年青苗钱并赐斛
六万碩。”⑦ 考《说文·石部》:“碩,头大也。从页,石声。”段玉裁注:“碩与石二字互相借。”“碩”“石”《广韵》皆音常隻切,二字可以通用或同用,没有问题。但“石”写作“碩”,并不是简单的同音通用,而是古人有意识的繁化大写。试比较下面的例子:
伯3850号背《酉年四月僧神威等牒》(图6)龙兴寺方等所状上:“应缘道场诸家舍施及收纳得斛
油面等总壹伯貳碩捌
:六石八斗破用讫六石麦、油八斗;九十六石见在内一十石散施入。右具通破除及见在如前,请处分。”例中数量词总计时皆用大写,分计时则皆用小写,其中包括大写的“碩”与小写的“石”的对应。 又如73TAM518:2/11《唐神龙元年(705)公廨应收浆帐》(图7):“合今年应收浆总伍拾肆碩伍
:卅三石九斗给折冲,廿石三斗五升给左果毅。”(《唐吐》3-453)亦总计时用大写的“碩”,分计时作小写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