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史记·李将军列传》有“不击刁斗以自卫”一句,其中的“刁斗”在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国学文库”系列《史记》(2011)中作“刀斗”,同作“刀斗”的版本还有王伯祥选注本(2017),中州古籍出版社本(2011),中国文联出版社本(2011),万卷出版社本(2017)。而韩兆琦注评本(2012),胡怀琛、庄适、叶绍均选注本(2018),蜀本,百衲本,汲古本,武英殿本径作“刁斗”。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国学文库”系列《汉书·李广苏建传》(2011)中则作“(刀)[刁]斗”,二字同用。 同样的问题还发生在“竖刁”一词上,中华书局本《史记·晋世家》(2011)中用“竖刀”,而同是中华书局本的《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2011)中则作“竖刁”。作姓氏、人名时还有“刁间”一词,中华书局本《汉书·货殖传》(2011)作“刀閒”,凤凰出版社版《汉书今注》(王继如2013)则作“刁间”。 那么,为什么会有“刁”与“刀”的不同?“刁”与“刀”在历史上有怎样的纠葛?到底应该用“刁”还是“刀”?传世文献历经传抄和转刻的修改,已不足为据。这些问题都需要详细探讨。 从简牍、碑刻等出土文献来看,现今“刁斗”“刁刁”和“刁”姓等词语中的“刁”字在唐代以前都写作“刀”。如:
至此可以解释文章最初提到的现象,现今一些版本的《史记》《汉书》中使用“刀斗”“竖刀”等词是保留了原有的字形,而“刁斗”“竖刁”等则是用后起字形代替了前代文献中的用字,“刀斗”即“刁斗”,“竖刀”即“竖刁”,“刀閒”即“刁间”。已有文章说明“刀斗”和“刁斗”为一物,二者没有意义上的差别(孙熙春2006),而关于“刀”“刁”二字的字际关系,文章仅做了猜测而无考证,并没有解决“刀”“刁”二字混用的实质。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从汉字发展史的角度着眼,结合汉字的实际用例和字书、韵书两类材料,从历时角度对“刀”“刁”二字的字际关系进行分析讨论。 二“刀”“刁”二字的音义发展 古无“刁”字,仅有“刀”字。殷商甲骨文中“刀”字写作“
”,象刀形。综合各家学者的说法,“刀”字在甲骨文共有四种用法:1)方国名。“庚戌贞:叀王自正
方。”(《甲骨文合集》33036)2)地名。“王其田于
……”(《小屯南地甲骨》2341)3)贞人名。“
卜七月……”(《小屯·殷墟文字甲编》3153)4)刀具。“……隹
疾”(《怀特氏所藏甲骨集》1655)①。金文中,“刀”之字形并无变化,意义范围亦无扩展。综上,甲骨文、金文中“刀”字的意义共分两类:一是专有名词,如人名、地名等;二是表示兵器或者工具中使用的“刀”。 春秋战国文献中,作为人名的“竖刀”,例如《管子·戒》的“今夫竖刀其身之不爱”和《庄子》中的“而独不见之调调之刀刀乎”后世均被改为“刁”。考察两处“刀”字性质,“竖刀”为人名,被认为是后世“刁”姓的来源。《汉书·货殖传》“而刀闲独爱贵之”,颜师古注:“刀,姓。闲,名也。刀音貂。”《汉书·匈奴传》“校尉刀护”,颜师古注:“刀音貂。” “刁”姓的来源历来众说纷纭,最早见于东汉《风俗通义》,《广韵》引《风俗通》:“刁,齐大夫竖刁之后。”关于“刁”姓,前人说法大多从语音联系溯源,而若从“刁”字在唐代以前都写作“刀”的角度入手,可为“刁”姓的溯宗考源提供另外的可能。饶宗颐先生(1989)认为“甲骨文中贞卜人物之名号,其中不少原为地名,此等称谓,有时不是某一个人之私名”。沈建华(2018)进一步阐释为“卜辞所见贞人名多与方国名同,多非私名,是以受袭被封的采邑邦方之名呼之,不少为殷室同姓封君”。由此看来,甲骨文中所谓贞人名实质上是所处方国部族首领的称呼,后世子孙承以为姓,据此或可认为商代甲骨文中的贞人名“刀”和后代的“刀(刁)”姓存在渊源关系。
“刀斗”一词始见于汉代文献,《史记·李将军列传》:“不击刀斗以自卫。”《汉书·李广传》:“不击刀斗自卫。”“刀斗”如何得名,器形如何,至今尚未有定论,究其原因是尚未出土过器物自铭“刀斗”。 《汉书·李广传》“刀斗”,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刀斗,以铜作鐎,受一斗,昼炊饭食夜击持行,故名曰刀斗,今在荥阳库中也。”②孟康为三国时魏国人,所处时代与汉代相差不远,且他说“今在荥阳库中也”,应是亲眼见过“刀斗”,所以他的说法应当是可信的。又《广韵·宵韵》:“鐎,刁斗也,温器,三足而有柄。”孙机(2008)认为“这类鐎斗再进一步简化,就成为刁斗”。结合孟、孙二人的观点,推断“刁斗”是为了便于军队中使用而简化的“鐎斗”,二者虽有差异,但是“刀斗”的实质是“鐎斗”的一种,故此处的“刀”为“鐎”字的据音借用字。 传世文献中表示“动摇貌”“刀斗”和人名、姓氏等专有名词这三个义项的“刀”字,在后世被改写为“刁”字。这些义项与“刀”字本义无意义上的关联,不可视为“刀”字的引申义,除了专有名词外,其他两个义项视为“刀”字的假借义更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