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政治体制:晚清中国官报制度的确立及其影响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河清,张晓锋,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新闻与传播评论

内容提要:

新式官报是清末新政的产物,是报刊嵌入政治体制的重要表现,意义独特。研究试图勾勒晚清官报制度的确立过程并揭示其历史影响。早期,在孙家鼐等人的尝试下出现了最早的新式官报,但因政治斗争影响,旋即失败。“新政”颁布后,各省督抚创办的地方官报一时间风靡全国,于“预备立宪”前后形成官报史上的黄金时期。地方官报以派销的方式与官僚制度接榫,成为官方控制舆论,督抚操纵政治的重要载体。中央级官报《政治官报》创办后,受日本官报制度影响,选择以“政府公报纸”作为运作方向。《政治官报》改为《内阁官报》后,标志着新式官报成为宣布法令的机关,具有行政效力,报刊与政治制度的结合自此密不可分。这种媒介与政治互动的模式直接影响了民国时期的“公报”,在中国官方传播史上留下了制度化印记。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20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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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443(2020)05-0116-13

      古代中国,官方信息控制在政治体制内部,实施自上而下的传播方式。信息传播主体是官方机构,读者以朝廷官员居多。唐代的进奏院状“具有隐秘的情报性质”,阅读对象主要是地方藩镇长官。通过阅读进奏官采写的信息,这些官员能够了解中央政治活动、军机要情等重要议题。[1]与唐代不同,宋代邸报由中央政府掌握信息发抄大权,邸报发抄已成为国家法定制度。北宋“进奏院状报”在运行过程中,实行“定本”制度。公元999年,宋真宗下诏:“进奏院所供报状,每五日一写,上枢密院,定本供报”[2],以法定形式规范邸报内容。定本制度要求进奏院将已编写的邸报底稿事先交由枢密院审查,审查通过的样本称为“定本”。随后,进奏院再将审查通过的内容发至地方。在此过程中,进奏院不得随意删改信息,须严格按照“定本”内容传播。定本制度的形成,意味着官方对信息的管控进一步加强。明代设立通政司以汇总朝廷政事,这一部门与政体关系甚重,明宣宗以前各朝的通政使,由皇帝直接任命,[3]可见古代统治者对官方信息的严格把控。以邸报为代表的古代报纸成为各级官员了解朝廷政事的重要载体。官方向来对信息的收集、传播严格把控。进入皇权高度集中的清朝后,政治信息的流通更是处于监管中,最高统治者把控着信息发抄的最终决定权。1851年,江西巡抚张芾奏请朝廷“刊刻邸钞,发交各省,以广传播”,试图将传统邸报公之于众、广为传播,结果却被咸丰帝斥责,认为此奏请“识见错谬,不知政体,可笑之至……若令其擅发钞报,与各督抚纷纷交涉,不但无此体制,且恐别滋弊端……”[4]咸丰的禁止行为再次表明,信息在高压政治体制下是权力的象征,统治者才具备主导权。

      这种不对等的官方传播格局,在晚清得以转变。西方传教士将新式报刊传入中国,带来了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方式。在此,本文沿用“新式报刊”这一表述,代指近代以来出现的报刊、新闻纸,区别于传统邸报。新式报刊的创办主体不一,商人、传教士、政治家都可以办报,其内容包罗万象,涵盖商业行情、政治动向以及文艺作品等。更为关键的是,新式报刊面向所有民众开放,统治阶级难以垄断信息,新式报刊所具备的公开性、民间化等特质极大地改变了信息传递方式。深受外界影响,清廷决定创办官方报刊,新式官报应运而生,并构成了官方信息传播制度。新式官报以官员、士绅为传播主体,依托官报局公开发行,面向大众。新式官报的成立,标志着国家政治体制借助新式报刊与社会联结起来,改变了千百年来官方主导下的信息流动方向。

      以往的新闻史书写中,学者们从各个角度对新式官报的创办历程、发展经过与社会评价进行研究。①这些论著侧重从报刊史、传播史角度对新式官报进行爬梳解读,但忽视了从媒介与政治的视角,考量新式官报与清末政治之关系。通过研究清末官报体制的发展始末,有助于我们理解报刊进入官方视野及其被接受、利用的全过程,进一步思考晚清史上官方报刊与政治的互动模式。

      大众传媒与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最早可追溯到1923年罗伯特·E.帕克(Robert E.Park)发表的《The Natural History of the Newspaper》一文。帕克探讨了媒介在不同阶段与当局政治的关系。他指出,政党报刊时期,报纸在自身舆论影响下,成为政党机关的“耳目喉舌”(become the organ of a party)。独立报刊时期,媒介脱离了政党控制,成为一种新的政治力量。[5]此后的研究主要探讨了媒介与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公众生活的关系。②西方传播学界主要关注媒介在社会进程中的作用。中国学界对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进行考量,譬如,张昆提出,大众媒介具有“政治沟通功能”等诸多功能,大众传播影响着政治进程,政治力量也决定着媒介传播的方向。[6]这些研究将媒介视为变革力量,认为媒介参与了社会运作。

      晚清媒介史研究中,不少学者们针对媒介与政治发展提出独到见解,挖掘近代报刊在社会变革、政治变迁等方面的重要影响。季家珍以《时报》为例,探讨出版业在清末社会改革中的作用。她指出,以梁启超等为代表的报人借助创办政论媒体的方式,发展出一种媒介协商的新途径。报人们由此构成晚清社会的中间阶层,围绕办报活动争取权益。[7]卢宁通过考察《申报》与地方政府关系,认为《申报》对地方事务的干涉是报纸介入政治的重要表现,从而借此影响官僚机构的政治生态。[8]邵志择从新闻纸与晚清政府保密制度的关系切入,认为新闻纸出现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当时的信息和舆论环境,使得“权力无法控制的新型舆论政治空间得以形成”。[9]卞冬磊梳理部分“洋务派”官员阅读史,认为1861年后,“新闻纸逐渐参与到中西交涉的多重事务之中”,官员们经常根据新闻纸报道来处理重大事务。[10]

      上述研究探讨的皆为政论报刊、商业报刊如何参与政治活动并影响社会舆论,鲜有提及官方媒介与政治接轨的历程与方式。基于此,本文试图以清末最后十年出现的新式官报作为研究对象,探寻报刊介入政治体制的过程,并讨论媒介与政治相互形塑的方式和影响。尽管自古以来,官报与政治体制关系甚重。古代官报本身即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从其诞生之时,便已归属于官僚机构。然而,新式官报与政治体制的结合过程并不像古代官报般“即刻生效”,而有着循序渐进的历程。因此,本文试图勾勒的是新式传播媒介嵌入政治制度的全过程。新式官报既是一种技术工具,也是一种制度性存在。不过,从技术到制度的转变,不是同步实现的,它需要将技术工具与官方既有的政治机制勾连到一起,在双向互动中实现自身的转变。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本文希望以新式官报为考察对象,探讨媒介从技术向制度转化的过程。即,作为技术工具的官报如何与清末的政治力量发生关系,考察前者如何嵌入后者的运作逻辑,进而形成一种新式的官方传播制度。尽管这一“嵌入”过程无疑是双向的,但是,从本文的媒介史立场来看,我们更为注重报刊走进政治逻辑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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