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之交,面对着人类共同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的心灵四大冲突的挑战,面对着世界宏观总体格局中价值坐标上的科技与人文、时间坐标上的传统与现代、地理坐标上的东方和西方诸种文化冲突的挑战,面对着中国社会史无前例的全方位转型,每个学科都必须在可能的范围内,调整和转换自身的方和形态。美学也是如此。美学向何处去?已成为世纪末中国美学研究的主导潮流。审美文化研究就是美学转型研究大潮中一个最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向。 国外审美文化研究起步较早。前苏联学者至迟在50年代已开始使用审美概念,并于此后进行了有自身特色的审美文化研究,取向了一定成果。(注:金亚娜:《苏联的审美文化研究》,《国外社会科学》1991年第3期。)在西方,审美文化研究是随着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由现代文化思潮向后现代文化思潮的发展而产生的。但西方学者往往不直接使用审美文化概念。国内学者首次在严格的意义上使用审美文化这一术语是叶朗主编,于1988年出版的《现代美学体系》。但审美文化真正成为重要的学术问题乃至美学发展的一个主要取向,则是90年代以来,围绕着美学的困境和出路的讨论而形成的。几年来,热度不断升高,取得较大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审美文化为中心议题的学术会议连年举行,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纷纷立项上马,研究队伍持续扩大,由开始以青年学者为主到吸引了众多中老年学者参加;研究范围逐步拓展,由侧重当代审美文化现象的研究扩展到审美文化史和中西审美文化比较等领域;研究成果日益增多,质量提高,由大量论文的发表到较多专著甚至丛书的出版;以审美文化研究为主旨的学术刊物纷纷创办,如《审美文化丛刊》、《东方审美文化研究》丛刊等等。特别是中华美学学会于1994年成立了审美文化专业委员会,更有力地推动了审美文化研究的蓬勃发展。 然而迄今,美学界对审美文化的诸多基本理论问题,如审美文化的概念,对象和范围,审美文化研究与美学学科和美学史的关系,审美文化的作用、理论建构和发展前景等等仍众说纷纭,本文择要予以概括介绍,以期反映出研究的基本面貌。 审美文化概念的界定、对象和范围 审美文化概念需要不需要界定?首先就存在着三种意见的分歧。 一种意见主张先把这个问题悬置起来,认为首先要定位、定义,然后才去研究是一种传统的思维方式,是一种方法论谬误,应该先做起来再说。(注:李泽厚、王德胜:《关于哲学、美学和审美文化研究的对话》,《文艺研究》1994年第6期。)一种意见对此持否定态度, 认为按照传统习惯对审美文化进行现象描述或本质界定都将引入误区。(注:《审美文化与美学史讨论会简报》。)一种意见认为,虽然现阶段谁也没有能力给审美文化下一个精确的、科学的、大家都能接受的定义,但不等于这一问题不需要研究,如果真的把这一问题悬置起来不闻不问,研究的范围、对象将是漫无边际的,研究的目标也将是模糊的,从而不利了审美文化研究的健康发展。(注:聂振斌:《什么是审美文化》,《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多数学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纷纷提出自己的看法。根据界定的方式、角度等的不同,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侧重从审美文化的范围构成概括的。如“所谓审美文化,是指人类审美活动的物化产品,观念体系和行为方式的总和”(注: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的审美层面,是指人以审美态度来对待各种文化产品时出现的一种精神现象。审美文化不应当被简单地看成文化家族的一个单独成员,它附丽于诸文化形态之上,具有覆盖和跨越整个文化领域的一种性质。除了专供人们进行审美的艺术产品外,其它各种文化产品都可能有条件地进入审美领域,从而成为审美文化研究的对象。 < % 夏之放:《转型期的当代审美文化》, 作家出版社1996年版。)侧重从审美文化与文化的联系和区别概括的。如所谓审美文化,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文化应当与美相结合,要美。二是达到高标准,显示出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因此,审美文化是文化与美的结合,是对于文化高标准的要求。它要求我们的文化,不仅有实用价值、功利价值,而且有精神价值、审美价值。(注:蒋孔阳:《杂谈审美文化》,《文艺研究》1996年第1期。) 审美文化是与人类文明活动相伴生的具有超越性价值的文化形态,它是逐渐地从人类的动物性活动和物质功利活动中脱离出来的精神文明。因此生命活动与精神超越构成的辩证运动就成了审美文化的本质特征。(注:马宏柏:《审美文化与美学史讨论会综述》,《哲学动态》1997年第6期。) 侧重从历史发展角度概括的。如审美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后工业社会的产物,社会发展到后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艺术与审美已渗透到文化的各个领域,并起支配作用。(注:聂振斌:《什么是审美文化》,《北京社会科学》1997 年第2期。) 从文明与文化的演进的历程来看, 审美文化是工具文化、社会理性文化后的第三种文化形态,代表了文化积累与文化量变的过程,是人类文化与文明的较高形式,显示出超功利性与自由性相统一的性质,是一种以人的精神体验性和审美的形式观照为主导的社会感性文化。(注:马宏柏:《审美文化与美学史讨论会综述》,《哲学动态》1997年第6期。) 根据历史与逻辑的统一原则进行概括的。如“审美文化是现代文化的主要形式,也是高级形式,它把超功利的愉悦性原则渗透的整个文化领域,以丰富人的精神生活”。(注:聂振斌:《什么是审美文化》,《北京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