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该认识到,以往对美的本质的探讨或恐是未能彻底的与不免片面的。或认为美主要是事物本身的自然属性,似乎世间事物本身就是摆在人类面前的美的盛筵,这实际上与它的对立面,主观唯心主义,相差仅一步之遥了。或认为美在主观的理念,世间万物都是这理念落实的对象,那么这理念又来自哪呢?不错,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当实践把作为实践铸造物的人的本质熔铸在对象上而对象以其感性形式特征引起人的喜爱与愉快的情感时,该对象就成了美的对象,那就是说,终究只是在人与对象进行实践触摸的刹那,美,这个令千百年来的人类困惑不已的精灵就诞生了。 我的见解与一切传统的美学观的区别就在于,我肯定一切事物本身就具有美与“审美”的能够性,它不是人类的专利。展开分析会使我们意识到,跨出这一步,不仅仅是在范围上作出了量的扩展,而是对美的本质的理解作了质的改变。 一切事物,当它按照大自然所给予的条件与所许诺的能够性而获得存在权利的时候,也就意味着,它领得、并形成了自身的本质规定性与发展规律。这就是真。当每一事物沿着这条合规律的途径发展时,那么合目的性也就不言而喻了,这个目的,就是沿着这种合规律性所不断开辟的途径,究尽自身的本质规定性,发展自己。每一事物坚持自身本质规定性与发展规律而获自我发展的品德,就是贞德,也即善。所以每一事物的存在本身,即意味着对自身本质的充满信心的自我肯定了。每一事物的存在,既须是合规律的,又须是能对本身作出价值肯定的,同时还以一种自我赞赏的态度来对自身本质与如此合规律合目的发展作出肯定,它才值得和能够存在下去。所以,每一事物的存在本身,即每一事物自以为美好的自我确证。否则它就不值得自我存在下去了。这种事物的自我肯定与赞赏的表现,就是美,美就是一切事物自我确证的赞歌,但是它是以感性的形态显现的。 简言之,美就是事物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作出自我肯定的感性显现,对高等物种而言,它带有明显的情感肯定的色彩。它既须是合规律的真与合目的善所显现的;却又不再是这种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本身,而是它们所显现的一种感性形态。对事物而言,一切合规律性都包含了事物自我得到实现的内在惬意;一切合目的性都包含了事物自我得到执着肯定的内在愉悦。而这种合规律性的自我实现的惬意与合目的性的自我肯定的愉悦都恰恰会从事物的合规律性的和谐形式本身(没有和谐就没有规律),从事物的守正表现本身(守正是一切事物合目的的必然趋势),从事物的合规律与合目的运动本身,找到表现,与找到对象性实现——事物本身成了对象(一切事物坚持自身的合规律合目的运动本身,就已经把自己作为了自己的对象,否则该事物就会“无意”这种运动了)。所以套用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观点,物种的存在运动序列本身,就是物种的“美的生活”,因为它就是物种的自我实现与自我肯定的运动。这种对象性实现,还不仅仅是以事物自身的形式与活动为对象,还能够以别的事物为对象,因为一切事物都具有它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且一切事物都具有不同程度上趋同的合规律与合目的的趋势,都是极宽泛的互相包容的,所以,那种自我实现的惬意与自我肯定的愉悦能从它事物找到体认实现,只不过这种对象性实现,只能局限在物种自身规定性的极限以内罢了。物种的规定性每拓展一步,这种对象性的实现领域也拓展一步。所以,物种作为对象,它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不仅仅是对该物种本身而言的,还须是符合一切物种的合规律与合目的的总趋势,才能被别的物种对象化为美的。毛毛虫无论怎样表现得符合自身的规律与目的,对别的物种而言,却未必是美的。但当它的某些特性符合一般事物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时,却也有可能表现出某些美的特性,如某些花纹。所以说美即一切事物对自身、进而对它事物所共同呈现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肯定与赞赏的感性表现,美感即事物的这种自我赞叹,从而又成为对象互相体认而反观自身的赞叹。这个世界会因为各事物的相互作用而构造出如此和谐、美好的合规律与合目的状态,这足以使这个世界陶醉于自身的奇迹。这种奇迹,体现为美;这种陶醉,体现为美感。 因此,不仅人类具有审美能够性,一切事物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审美”能够性。如已被证明,就连植物聆听优美的音乐,也能长得更快更好!就连家畜聆听优美的音乐,也会产奶量骤增!音乐优美的旋律,一定宽泛地对应了它们体验自身增长律动的惬意感与肯定自身增长需要的愉悦感,才能得到如此深邃的生命共鸣。一切低级物种也无不具备对这个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秩序世界的趋同适应性,与对自我存在的肯定“确认”。只不过这种趋同适应与肯定“确认”,不是清醒意识的,而是低级简单的罢了,否则它就不能够存在下去了。就象活体在噪声的扰乱下会遭破坏,连无机刚性物质在不和谐音频的作用下也会被嘘然粉碎一样。每一个分子的规律运转都是和谐的,都需要自我肯定支撑,我们可以认为它不具备意识,但它都是合规律与合目的运动的简单形式,否则就不可能构成这个能动性得到无限跃迁的大千世界。 物种越是低级,其规律运动与合目的运动越是一致,存在本身就是存在的理由,就是存在的确证与“歌赞”。物种越是向高级发展,其合目的运动才会越是从此岸推至广远得多的彼岸,物种能动性的空间才越是被拓展得极为广阔。这时的物种就不仅仅作为无意识的存在物,而且不仅仅以自身为对象性实现的对象,还以一切事物为这种对象性实现的对象了。而且不仅从相近的高级物种获得一种相似的对象性实现,如从猴的机灵,猪的憨态等等;甚至还能从极低级的存在物,获得极高级的对象性实现,如从枯藤老树,怪石黄冈等等,获得的审美实现是难以用概念的语言言状的。而且往往虽然作为审美对象的感性形态在本质上体现了主体及该事物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但却又以与实存很不相同的形态实现它们,而且还每每以幻觉的、改变原有对象形态的形态,乃至独立创造一种感性形态来实现它们。这种种审美经验,表现了对象性实现的极为自由和极为广泛性。这种广泛的对象性实现的领域,即为主体精神帝国的版图,它充分体现了主体本质尺度的标值与主体精神的能动性空间的阈值。主体越是具有更高的本质刻度与更大的精神涵盖性,其对象性实现的领域也就越大。因为它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就越是能包孕别的物种与存在物的能够性。所以,从对象讲,对象之所以能被广泛地实现为对象,也因为诸对象的与主体的某种广泛的趋同的合规律与合目的性。甚至即便在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等级差异上很悬殊,它的某些性质与形态的相似性,也能成为极高级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规定性的实现对象。比如有谁能够说,岩石的坚硬与人的品质的坚定,不具有相似的规定性呢?这就是各物种趋同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作用下的相互体认,这也就是主体的对象性实现过程中与客体达成的默契。但是也有另外的情况:有时对象非得背离自身的合规律与合目的运动,才能成为主体的美的对象。比如盆景的“病态”,作为主体的美的对象而言却是健康的。这是因为主体精神的蛮横,把对于对象的次要的规定性(如梅枝的苍劲虬结)改而为重要的规定性,以致不惜损害其主要规定性了。一切违背事理而成为美的对象的对象,其适合主体的改变,大抵即因对其本身而言乃属次要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规定性的强调。由此可见,主体的对象性实现具有极大的自由,从而对象迎合主体的感性显现也具有极大的自由,进而对象作为主体,也具有这种自由——只是局限在物种的本质刻度以内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