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作为“幸福的允诺”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悦笛,男,辽宁锦州人,辽宁大学生活美学研究院哲学博士(辽宁沈阳110136),辽宁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生活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100732)。

原文出处: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崇尚“生活的艺术”的美国哲学家亚历山大·内哈马斯,在美学上表现出一种回归生活美学的取向,从而展现出美学上的离心化的历史趋势。他的哲学美学的核心理念,就在于将美与幸福直接贯通起来,将美作为幸福的允诺。以此为基础,认定“美就是爱”,美因经由欲望,所以才与爱相连;美因与爱相关,所以才关涉幸福。由此,他反对在康德那里得以定型的“审美非功利性”原则,在审美上反对反普遍主义,并强调了审美差异化的“非确定性”,认定审美价值就是差异性与个体性的价值,从而在西方美学当中成为一股哲学清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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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712.59;B8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20)04-0032-09

       DOI:10.15983/j.cnki.sxss.2020.0744

       当今西方美学界出现了一种回归“生活之道”新的发展趋势,生活美学由此成为了全球美学的新生长点。当代美国重要哲学家亚历山大·内哈马斯(Alexander Nehamas)就是这种回归大势当中的重要人物,本文就试图对他的哲学和美学思想进行剖析与反思。

       一、走向“幸福”之美与走向“美”之幸福

       内哈马斯哲学美学最独特的创建,就在于将美与幸福直接贯通起来。在西方思想当中能提出这种主张实属不易,因为幸福从古希腊时代开始就被视为一个伦理问题。然而,从中国本土思想来看,幸福并不是个伦理问题,而实乃为美学问题。

       从生活美学的角度来看,更是如此。生活美学不仅是一种关乎审美生活之学,而且更是一种追求美好生活的幸福之道。我们最终要的并非生活的美学,而是审美地生活。当代人既需要全球的生活美学,又需要审美的中国生活。我认为,中国美学不只是西学的“感”(性)学,而更是本土的“觉”(悟)学。[1]中国的美学超逾了Aesthetica意义上的“感性认识论”,而更趋于Aisthetik意义上的“一般知觉论”。美学在中国恰是一种关乎幸福实现的生活之道。由此,“审美代宗教”才可能成就理想生活之路,由历史而引发的人生感触和生命把握,又使审美形上学再出新境。

       无独有偶,内哈马斯这样的当今西方哲学大家,也赞同作家司汤达的那句名言——“美只是一种幸福的允诺”(Beauty is only a promise of happiness)[2]63,并用这个基本观念构建了其基础性的美学思考。在这个意义上,美在时间上指向了未来临的、而不是指向过去之事,这是因为,“美的尺度并不在于过去和现在,而最重要的乃是对未来的誓言”[2]72,毕竟美构成了生活的理想状态。

       所以,内哈马斯在确证美给幸福以允诺之前,就明确指出:“美指向了未来,我们追求美,却并不知道将要屈服于什么,很难说为何我会去爱一个人,正如为何把他人当作我们的朋友。我发现你美的理由,包括我感受到你尚未揭示出来的特征,这些特征可能给予我不能预见到的方向。美,激发出了欲望,却并未让我们知道它们是为了什么,并且未告诉我将会取代之的已发欲望的重构准备就绪。当我说,正如我们在某时刻都所做的那样,我所要的就是你,而非来自你的任何东西,我正在把我交到你的手里,确定无论对我发生什么我都会感到愉悦,如果这是针对你的话。这就是一种无法抗拒的感情,这是一种一切皆好的根本性的感受——而且它常是错误的。司汤达是对的:美就是一种幸福的允诺”。[2]63

       从典型的美学话语来看,这种论述似乎并不符合规范,但是从生活经验的角度看,内哈马斯恰恰使用了现实生活当中的日常经验,来阐释同样不离于生活的审美经验。你对美的事物产生爱恋,正如你对某个人产生爱恋一样,这并不是类比,而是说,审美经验就是日常经验的一种类型而已,并不是那种超出日常之外的所谓“不及物”的存在。由此,内哈马斯就认定美与欲望息息相关,而经典的现代美学却以“审美非功利性”来定位审美经验,这种将审美纯粹化的取向,当然被内哈马斯所拒绝。美不仅让人的内在欲望得以激发出来,投入到某件艺术品之美当中,就像是爱恋当中的人把自己交到对方手中一样。最终的理由就在于,美就是同人生的幸福内通的,但美并不是直接带来幸福,而是给予幸福以允诺。

       这种独特美学思想的获取,除了对西方各种艺术作品的阐释之外,主要得益于内哈马斯对从苏格拉底到当今西方哲学家们思想的阐发,这可以在《生活的艺术:从柏拉图到福柯的苏格拉底式反思》当中发现端倪:蒙田通过他的“面相学”解析回应了苏格拉底的理性命运,尼采则通过对“苏格拉底问题”的颠覆反思了苏格拉底命运的理性,而福柯则通过阐发古希腊罗马思想而来的“生存的艺术”同样质疑了苏格拉底的理性。《只有幸福的允诺:美在艺术世界中的地位》则将这个论题转向了美的话题——“美的价值,并不是在于其自身:它就是其自身的回报——这种思想,最终将我带回到苏格拉底,通过穿越柏拉图和尼采的谜题,发现它们自身在相反的方向上都遵循着同样的哲学道路。对于苏格拉底而言,美德无自己的追求则空。而且,只有幸福的允诺才是幸福本身(only the promise of happiness is happiness itself)”。[2]138“只有幸福的允诺才是幸福本身”,这的确是一句哲学箴言。结合司汤达的名言“美只是一种幸福的允诺”再看,如果幸福的允诺等于幸福本身,同时,美就是一种对幸福的允诺,那么似乎可以推论说:美就是幸福本身!

       总之,美允诺幸福,还是间接性的陈述,但是美就是幸福,则成为了一种直接性的论述了。但无论如何,美与幸福都是相通的,无论这种内通的形式究竟如何,西方哲学和思想界逐步意识到了美的幸福意义——走向“幸福”之美与走向“美之幸福”。

       二、回归生活的美学:美就是爱

       《只有幸福的允诺:美在艺术世界中的地位》这本书的关键词,除了美与幸福这对范畴之外,还有一对范畴甚为关键,那就是:美与爱。与此同时,不可忽视的还有一个关键词,那就是欲望。美因经由欲望,所以才与爱相连;美因与爱相关,所以才关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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