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认识“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成纪,男,1966年生。郑州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教授。(郑州 450052)

原文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是黑格尔以降直至当代人们研究精神历史的根本方法。尤其对中国美学史的研究,当代美学史家更将它当作描述美学历史的第一法则。但具体的学术实践证明,想靠这种“统一”一劳永逸地解释历史只不过是一种神话,研究者最终往往是将历史搞成了检验逻辑的工具,历史发展也成了单色调逻辑规律的预谋。据此,我们认为,对历史方法存在价值的判断,取决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和历史本然状态的契合。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可能对宏观人类历史进程具有描述功能,但对充满人性激情和各种偶然因素的美学、艺术精神史却显得大而无当。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应该在宏观的逻辑框架内,为微观的历史门类(如美学史)寻找更具针对性的描述方法。历史的与心理的相统一便是这种努力的一种尝试。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199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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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是黑格尔以降直至当代人们研究精神历史的根本方法。黑格尔认为,“全部哲学史是一个有必然性的、有次序的进程。”〔1〕“历史上的那些哲学系统的次序, 与理念里那些概念规定的逻辑推演的次序是相同的。我认为,如果我们能够对哲学史里面出现的各个系统的基本概念,完全剥掉它们的外在形态和特殊应用,我们就可以得到理念自身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的逻辑概念了。反之,如果掌握了逻辑的进程,我们也可以从它里面的各主要环节得到历史现象的进程。”〔2〕这其实是告诉人们, 哲学发展历史——抛开其中的偶然性因素——的内在规律,是和正确的哲学体系的逻辑演绎相一致的,精神发展的历史就是被一个固定的逻辑框架整合的历史。

      黑格尔所提出的这种历史的与逻辑的相一致的看法,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就中国美学史研究而言,当代美学史家一直将它作为描述美学历史的第一法则。像李泽厚、刘纲纪先生就指出,一部成功的美学史著作,既要做到从历史现象的发展中看到逻辑推演的进程,又要让人从逻辑推演中看到历史现象的发展。但我们应当看到,这种合二为一的方法虽然试图照顾到历史的真实性和理论的明晰性,但在具体学术实践中却出现了诸多不正常的现象,并一再给人展示出历史的扭曲和变形。

      一 是历史修正逻辑,还是逻辑修正历史

      作为对精神历史的哲、美学研究,当研究者试图用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方法介入问题之前,他首先不得不面对两种历史:一种是历史的本然状态,一种是预设的逻辑的自动。一般而言,研究者总是对两者之间的契合抱有强烈的自信,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两者之间的矛盾和分离却往往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是用历史修正逻辑,还是用逻辑修正历史,就成为检验其研究成果是否真实可信的关键。

      就黑格尔本人来讲,他认定,存在和思维的本质都是逻辑的。由于历史性存在是处在受逻辑规律支配的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因此,每一种新的历史形态在逻辑上都是从前一种状态发展而来。很明显,在这种逻辑化的历史链条中,黑格尔并没有把历史的内容真正还给历史,而是作为他的辩证逻辑的一种证明。正如恩格斯所言:“在黑格尔看来,历史不过是检验他的逻辑结构的工具。”〔3〕也就是说, 黑格尔所谓的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最终完成的只不过是历史向逻辑的屈服,或逻辑对历史的修正。如果我们用这种方法作为方法论原则,那么我们得到完美精神历史的梦想就面临实践的巨大考验。因为研究者为了逻辑的有序和简便,往往会将逻辑无法包容的历史现象看作偶然性加以排斥。他们用逻辑的剪刀对历史内容进行着粗暴的增删、归纳,最终得到的往往是一部和历史本身大有出入的、被逻辑重塑的变形的历史。这样,历史的发展过程就成了一种单色调的逻辑的预谋。

      同时,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也是一种上升的逻辑。他虽然因在其中引入了进步的观念而具有了对历史发展的预见功能, 但他的“绝对精神”、“永恒的善”却为自己的逻辑演绎设置了反历史的形而上学终点,并最终使逻辑的历史成为一种走向上帝的天路历程。比如,黑格尔曾经预言,艺术经过东方象征型艺术、古希腊古典型艺术,到18世纪末已发展到“艺术超越了艺术本身”的浪漫型艺术,并从此使艺术消亡;社会形态到了普鲁士的君主政权已达到了终极的完善,哲学在黑格尔那里也达到了顶点。但事实证明,历史却在黑格尔逻辑演绎的终极处一如既往地继续发展,我们今天并没有面临一个没有艺术、没有哲学的暗夜时代。这种历史自身提供的反证说明,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方法并不能交给我们历史发展的本来面目。

      胡塞尔说过:“哲学的思维取决于对认识可能性问题的态度……认识如何能够确信自己与自在的事物一致,如何能够‘切中’这些事物。”〔4〕也即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运用自己的思维方法切中实在, 抛除偏见,达到和实在的统一,这是对某一种研究方法的价值进行评判的标准。如果按照这一标准衡量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它就明显是一种对历史的有欠精确的描述。首先,就逻辑的自身特性而言,它虽然以数学的公理化和形式科学化的面目出现,但它毕竟是人造的东西,人的局限性和偏见会不可避免地浸润其中。正如胡塞尔所言:“逻辑形式和逻辑规律只是表现了人种偶然的特性,它有可能是另一种样子,并且会在将来的发展过程中变成另一种样子,因而认识只是人的认识,并束缚在人的智力的形式上,无法切中物的自身本质,无法切中自在之物。”〔5〕其次,就逻辑的描述功能而言, 对象之物只有作为一个整体才能被领悟。逻辑学家通过对万事万物的理性思考,最终提炼出高度抽象的逻辑结构。在描述历史进程时,它要求偶然性服从于必然性,现象服从于本质;在描述社会形态时,它要求个人服从于集体,集体服从于国家意志,国家意志服从于客观精神。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对事物整体的把握,才能和逻辑设定的历史模型有契合的可能。由这两点来看,逻辑规律描述历史的真实性和丰富性的功能,就变得可疑起来。在对历史的把握之中——尤其以多变的主观情感和强调个体创造性为内核的艺术的历史,如果坚持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方法,就只可能杜撰出一个个充满主观臆断的逻辑体系,成为以庄严的面孔骗人的东西,或者为了逻辑运动的有序性让生动活泼的历史现象作出牺牲。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正是逻辑以一种貌似客观的演进程序自动,才使我们对它的真理性深信不疑,并对它和历史多向度运动之间产生的距离视而不见。也可以这样讲,历史的与逻辑的相统一的方法可能对描述自然、社会等宏观范畴的发展具有契合性,但对从人的心灵之渊中浮现的文学艺术精神——这一远离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却显得不那么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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