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是中国古人作为思维器官的指称,又可以被理解为主观内心活动、或精神、思维活动的主体。中国古代哲学一贯重视对心的研究,以至形成“心学”。“心学”在宋明理学中,是指以陆象山、王阳明为代表的一大哲学流派,它主要探讨哲学中的心物关系问题。 心学逻辑结构分析 “心”是陆、王心学的最高哲学范畴,是陆、王营构其哲学体系的出发点和终结点。心学的整个逻辑演绎,就是以“心”为基础,“心”由己出,自己规定自己,“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心外无物,即除心之外,没有其它的物体能与之匹敌。但既然“心”是宇宙的本体,那么宇宙万物的产生就得由“心”创造。没有“心”就没有万物。相反,有“心”就必然有万物。这样,陆、王又不得不设置一个与“心”相对应的“物”,作为心作用于宇宙而产生的结果。于是,“心”作为宇宙本体而自为的存在,便是心外无物;“心”作用于宇宙而产生“物”,便是心外有物。因此,当“物”进入“心”的作用领域时,“心”与“物”就构成了一种关系;当“物”自为地存在时,这种关系就被解除。而当把“心”作用于宇宙理解为“心”体验宇宙时,即将“体验”作为“作用”中的一种时,(由于哲学是关于整个世界的看法,所以,我认为,完全可以将“体验”作为“作用”的一种特殊形态),心学便具有了文艺美学的思想特征。而“心”对“物”的体验,中西文艺美学具有较明显的区别,基本上可概括为两种观感方式:“以物观物”和“以我观物”。这是心学对审美、艺术思维作用的第一方面含义。 其次,陆王心学本来强调“心外无物”,以突出“心”的能动作用,但为了回答世界的确然存在问题,又只好假设“物”的存在,承认心外有物。而承认“物”的存在,主要是为了完成其心学的逻辑结构的论证,即“心”派生出“物”,“物”又与“心”统一,重新回到“心”,构成一个“心—物—心”的圆圈逻辑结构。在这个结构中,“物”的角色只是相当于媒介和桥梁,是为了让心从自身出发后,能回到自身而设立的一个中间环节,也是陆王为了批判唯物主义“物”的范畴时,以“心”包摄“物”的伎俩,从而提出“天地万物与我一体”的命题。所以,在这里,“物”起的只是一种工具的作用,只是一种手段,陆王只是无可奈何时不得不使用的一个概念,而一旦目的达到,“物”是必须立即归入“心”的。当我们将“物”理解为“文字”,即将“文字”视为一种特殊的“物”时,那么,这种情形就与佛教中“不立文字”的主张相通了;也与我国传统美学主张、尤其是道家美学思想中的“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说相通。这是心学对审美、艺术思维作用的第二方面含义。 再次,陆王心学在营造其逻辑结构时,是从“心”出发,再走向其反面“物”,最后回到“心”。而后一个“心”已非前一个“心”,因为,它已成了包摄“物”在内的、心物一体的代名词。这一逻辑论证过程,与黑格尔美学中常用的“正—反—合”的论证方式相通;而在中国当代文论中,著名学者、华中师大教授王先霈先生提出的“圆形批评论”,也正是运用这一论证方式建构起来的理论。这是心学对审美、艺术思维作用的第三方面含义。 心物照应的两种方式 “心”、“物”一旦建立了某种照应关系,就会有美的因素产生。而这种照应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心物通明的“互照”式;一种是心向物投射的“单照”式。 “互照”式,是心、物平等的一种观照,“心”既主亦客,“物”既客亦主,“心”也成了一种“物”,心对物的观照,成了物对物的观照,即“以物观物”,“心”与“物”可以自由换位,主客互相交参、补衬、映照,同时出现,物我相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便是我,我便是你”,达到庄周梦蝶时的高峰体验,“不知周之梦为蝴蝶欤,蝴蝶之梦为周欤?”〔1〕在这个审美主体可以自由活动的空间里, 距离、方向都是似是而非的,我既可以由这个角度看去,同时也可以从那个角度看回来;可以“此时”由“此地”看,同时也可以“彼时”由“彼地”看,此时此地彼时彼地皆不必用因果律去串连。我们可以定向走入物象,但也可以背向从物象走出来。在这种情形下,主客之分是虚假的,因为,既然心、物一体,则“物”跟“心”同样,各有其内在的生命活动和旋律来肯定它们为“物”之真;在我们为它们命名之前便拥有其“存在”、其“美”和“真”。在这种情形下,审美主体在发声用语之前,仿佛已变成各个独立的物象,和它们认同,依着它们各自内在的机枢,内在生命得到明澈地显现;认同万物也可说是怀抱万物,所以有一种独特的和谐与亲切,使它们保持本来的姿式、势态、形现、演化,这是一种心物交融的状态,一种彼此共处互照的通明状态。具体分析这种状态的形成,大约可分为三种相连的幻化境界:主体物化,即主体因被客体吸引而幻化成客体,主体被客体同化;客体人化,即主体幻化成客体后,又用人的思维去思考;物我为一,即物我不分,天然浑成,水乳交融,达到一种混沌的如梦如幻的状态。这种状态,就是庄子的“齐物”观所希冀达到的境界,也是中国古人孜孜以求的审美活动中达到的最高境界。 与这种中国传统审美方式相对照,西方传统的审美方式主要是“单照式”,是一种“以我观物”的观感方式。这种方式以主体“我”的思想、感性、视角去观照、体验万事万物,我和物是对立的,“我”始终是站在“物”的对岸,或凌驾于“物”之上,而没有与物融为一体,这种观照是一种主体意识对客体的投射,并非相互的交感。与“以物观物”相比,“以我观物”以自我解释“非我”的大世界,观者不断以概念、观念加诸具体现象事物之上,设法使物象配合先定的意思;“以物观物”则是自我深入浑一的宇宙现象里,化作眼前无尽演化生成的事物整体的推动里。去“想”,就是去应和万物素朴的、自由的兴现。“以我观物”倾向于用分析性、演绎性、推论性的文字或语态,倾向于用直线串连、因果律的时间观贯彻、由此端达到彼端那样刻意使意义明确地发展和界定。“以物观物”倾向于非串连性的方式,任事物并发直现,保持物物间多重空间关系,避免套入先定的思维系统和结构里。同时,尽量消除由“我”决定的类分和解说,而肯定事物原样的自足,审美主体仿佛已化作事物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