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文佛典中虚词複音化现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董志翹,南京師範大學文學院。

原文出处:
漢語史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在漢文佛典中,一則因為受當時流行文體的影響,一則因為便於記憶念誦,譯師與僧人們大量採用四言(偈頌部分則常為五言、七言)句型,有時在文句三缺一(或偈頌中文句五缺一、七缺一)的情況下,為了追求形式的整齊,譯師們常用加以助詞(或詞綴)或同義連文的方法將一個單音節詞改成雙音節。這一現象,在實詞組合方面司空見慣,至於虛詞,亦並非鮮見。但以往學界經常提到的是一些副詞(如登即、鎮常、颇甚、皆復、必自等),其實,一些單音節介詞、連詞也常有增為雙音的用法:介詞如“為於”“由於”“因於”“以於”;“以因”“因以”“以由”“由以”“以緣”“緣以”“以用”“用以”“逮至”“逮及”“階緣”(連詞如“且而”“然雖”“及以”“及與”“並及”等等,本文略),這樣的用法很少見於中土文獻,具有明顯的譯經文體風格,故略作描寫,並進一步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及途徑。同時,也簡單談一下漢譯佛典中比較特殊的由“複音介詞”構成的框式介詞。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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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關於“介詞+於”的複音化形式

      (一)【為於】

      在文言中,介詞“為”的主要功能,一般是“介進動作行為的施行者”,相當於“被”(《論語·子罕》:“不為酒困,何有於我哉?”);“介進動作行為的原因”,相當於“因為”。(如:《荀子·天論》:“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介進動作行為的對象、目的”,相當於“替”“對”等(《莊子·養生主》:“庖丁為文惠君解牛。”陶潛《桃花源記》:“不足為外人道也。”)在漢文佛典中,介詞“為”的功能大體相同,而不同的是,出現了某些雙音節的形式,如“為於”:

      1.“為於”介進動作行為的施行者,相當於“被”

      (1)東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卷2:“兄弟二人在此而耕,同時霹靂所殺,及以四牛/亦皆俱死,云何世尊/而不覺知?”(T01—198a①

      (2)失譯《別譯雜阿含經》卷1:“若見於彼/提婆達多,利養/之所危害,宜應捨棄/貪求之事,審諦觀察,當作是解,莫貪利養。”(T02—374c)

      (3)姚秦鳩摩羅什譯《大樹緊那羅王所問經》卷2:“此諸精進/從寂靜生,身心寂靜住,無出無入,無上無下,無生/無起所攝。”(T15—377a)

      (4)元魏般若流支譯《正法念處經》卷16:“一切眾生癡所欺,愛染之所縛,將至世間嶮難道,老死惡濟恐怖處。(T17—91b)

      (5)同上《正法念處經》卷31:“其人影鬼所執,寧捨自身,不害影鬼,不以毒藥/置於影中,恐害鬼命,雖知方便/而不殘害。”(T17—183a)

      (6)同上《正法念處經》卷61:“此諸眾生/云何/自業所誑?由心怨家/之所造作,得不可喻/種種大苦。”(T17—360a)

      (7)同上《正法念處經》卷65:“復次,修行者內身循身觀。彼以聞慧或以天眼見:少力蟲住在身中,此蟲食髓,若髓不足,蟲則無力,蟲無力故,人亦無力。復有餘蟲,亦食人髓,強蟲/之所陵逼,人則苦惱。觀無力蟲已,如實知身。”(T17—387c)

      (8)同上《正法念處經》卷67:“如是比丘/觀於頭中/有十種蟲/為風所殺:一名頂內蟲,為足甲風/之所殺害;二名腦內蟲,兩足傍風之所殺害;三名髑髏骨蟲,為不覺風/之所殺害;四名食髮蟲,為破骨風/之所殺害;五名耳內行蟲,為行蹈地風之所殺害;六名流涕蟲,跟風/之所殺害;七名脂內行蟲,為破脛風/之所殺害;八名交牙節蟲;九名食涎蟲,為破足腕節風之所殺害;十名食齒根蟲,為破髀骨風之所殺害。”(T17—396c)

      (9)蕭齊求那毘地譯《百喻經》卷4:“凡夫錯解,便求世界有邊無邊及以眾生有我無我,竟不能觀/中道之理,忽然命終,無常/之所殺害,墮三惡道,如彼愚人/推求摩尼/為他所害。”(T04—557a)

      (10)高齊那連提耶舍譯《月燈三昧經》卷8:“王即問:‘汝割身時,不甚苦逼惱?汝速備藥自塗瘡,勿令身將受大苦。’”(T15—601a)

      (11)隋闍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1:“自口稱言:‘稀有世尊!願我當來/得作於佛,十號具足,還如今日/善思如來,大眾/聲聞人天/恭敬圍繞,聽佛說法/信受奉行,一種無異。’”(T03—65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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