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67;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0)06-0071-12 创新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党组织具有中流砥柱的作用,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社会治理理念、治理体制和治理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的重要举措,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切入点。我们要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以形成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治理格局。 一、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逻辑 近年来,有关执政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研究成果丰硕,不胜枚举。有严谨的学者认为,学术成果不多,许多论文只是个人体会和经验总结,严格说很多不能算学术成果①。就学术研究成果来看,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基于政党与社会或国家(政府)与社会关系视角的治理研究。国家(或政党)与社会关系既是一个学术史重要议题,又是一个当代中国课题。西方传统政治学理论一直认为,国家是一种“必要的恶”,倡导“小政府、大社会”、“弱政府、强社会”的关系模式。政党居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连接器”。迪维尔热把政党划分为内生型政党和外生型政党。内生型政党是议会中产生的,掌握大量资源和权力,多是组织松散的精英型政党,产生逻辑是“先有国家,后有政党”;外生型政党是议会外产生的,需要动员民众获得人力、财力等支持,多是人数众多、组织严密的群众型政党,产生逻辑是“先有政党,后有国家”。帕尼比昂科把政党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共产主义政党,具有合法性强、制度化水平高的特点;二是工党与宗教性政党,包括意大利人民党、意大利天主教民主党、比利时天主教民主党;三是英国保守党;四是日本社会党、德国基民盟。它们是根据政党合法性来源(内在、外来)和发展方式不同而划分的,因组织建设制度化水平的高低不同,又分为不同类型②。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都进行研究,中国学者既继承了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框架,又呈现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景象。徐勇在乡村治理中提出“政党下乡”的概念,认为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权力主体,是传统乡村社会精英治理体制的替代物。与政权整合不同,政党整合发挥的作用是其他组织不能取代的③。李强认为,国际学术文献的常见概念都是“治理”、“善治”,“社会治理”是中国特有概念,具有本土化特征④。多数学者认为,从社会管控到社会治理是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进展,国家与社会表现为“国家与社会粘连模式”⑤、“权变合作主义”⑥、国家主导下的社会治理⑦等不同形式。 二是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背景下基层党组织与社区治理研究。改革开放后,尤其是2001年推行税费改革后,既缓解了农村干群关系,也出现了所谓“悬浮型”和“内卷化”政权⑧。朱新山认为,由于基层党组织长期作为权力单位来运作,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运作形式存在三种异化形态:“反转、空转与停转”⑨。林尚立认为,党的基层组织必须回归政党化的功能定位,舍弃传统的行政化功能定位,党不能也不应用行政资源去促进基层社区发展,而应该用党自身所拥有的政治资源去推动⑩。基层社会治理如何改革与转型?一些学者借用西方理论进行分析,提出“嵌入性治理”理念,把“嵌入性”范式引入社会治理(11)。陈文提出,基层治理应遵循“政党嵌入”和“体制吸纳”的路径(12)。孙柏瑛等认为,要通过“组织嵌入、体制吸纳、价值引领”等方式,以党组织为核心构建基层治理机制,以实现提升治理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合法性的目标(13)。蒋永甫等则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实行“自主”和“嵌入”两种行动策略,嵌入性治理既要进行分类管理,又要实行功能再造,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由“行政实施型”向“带动引导型”转换(14)。 三是公民参与视角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研究。基层自治作为基层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当下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凸显,村民自治在实践中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理论研究也从民主、自治等视角转向治理视角。伴随着乡村社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增强,乡村社会发展维度也出现多样化。政府、企业、村委会等“正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较为被动,“选择性治理”、“悬浮型治理”、“基层治理内卷化”等现象受到研究者的密切关注。研究趋势呈现出从“基层自治”到“基层治理”、从“基层选举”到“基层协商”、从“大众参与”到“治理精英”(农村的“新乡贤”、城市社区的“积极分子”)的转变(15)。 学术界现有理论成果为理解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及相互关系、价值导向与实践路径奠定了基础。但透过这三种研究视角,很难理解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定位、地位与行动策略,因而也就难以揭示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逻辑和基本路径。 事实上,当代中国社会治理不能完全套用西方治理理论。尽管“治理”是一个内涵不断演化的概念,从早期的“统治”与“控制”之意到现代广为接受的“多元主体合作管理公共事务”,但是,西方治理理论很少讨论国家治理机构、体制及其价值指向问题,更遑论执政党的治理。西方治理理论认为,科层制代表着治理理性和治理效能,“独立于政治的科层制”“是一国治理体制的基准”,而中国治理体制和机制不同于西方科层制,却“取得了国家治理的优良绩效和显著的比较优势”(16)。这套不同于西方国家组织原则、运作规范和价值特质的治理体制,无法套用西方治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