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祝灵君,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党的建设教研部,北京 海淀 100091 祝灵君(1972- ),男,四川蓬安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原文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第三十三条首次提出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不同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社会治理的基本逻辑,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显著特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是党的社会革命历史使命决定的,是党的自我革命鲜明品格决定的,是党群关系同心圆的社会结构决定的,是应对个体化社会发展趋势及其挑战决定的。当前,中国共产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需要顺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趋势,重申“一切工作到支部”,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发展与治理,提升党的组织力确保社会治理秩序,增强党的政治功能确保社会治理正确方向,建立平台机制确保社会治理活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202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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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801(2020)04-0037-09

       [修回日期]2020-07-19

       一、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写入党章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党章第三十三条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在实践中,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离不开党的领导,但“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提法在党章中出现尚属首次。《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以下简称《辅导百问》)有如下解释:“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就是要坚持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中,使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良性互动,以党的建设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1]中共中央2018年10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定:村党支部、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村级治理、领导基层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这一治理实践上升为国家制度,提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机制是“党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探索在全国各地普遍兴起。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城乡社区处于党同群众连接的‘最后一公里’,要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2]2015年6月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的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2017年7月在上海市召开的全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都强调要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路径。这期间,全国各地党组织探索出许多宝贵经验,如:北京市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上海市的党建深度嵌入基层社会的大城市治理,天津市的“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浙江省的“枫桥经验”升级版,成都市在市委、区委两级成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在全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实践,深圳市罗湖区把“支部建在小区上”,等等。这些探索形成了诸如政治领导、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等不同方式,一体融合推进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

       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最显著的特征。当前,在“党建引领”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主要特征的前提下,阐释其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就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显然有其内生逻辑,与当代西方基层社会治理的逻辑大不相同。从西方社会发展史看,由于商业文明发展、分封体制、教权与王权分离的存在,出现了一个与王权对立的领域,这些独立于王权之外的领域逐步发展为基于个人权利基础上的“私域”(类似于“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领域)和“公共空间”(类似于私人聚会、公共团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这就是社会。社会让渡部分权利形成政府,民族国家与“公共空间”同步成长。“公共空间”首要任务在于保护个人权利,社会制约国家,社会监督国家,社会合私为公。这种实践演变为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并在全球传播,成为国际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范式。

       从海外的中国研究看,用这个模型来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忽视”中国共产党就成为一种事实。第一,无论是从国家还是从社会的角度看,政党都轮不到“上场”的机会;第二,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正在步入所谓民主化“第三波”浪潮,各国经济增长必将产生受过良好教育和具有参与意识的中产阶级,这个群体将成为推动民主政治的积极力量,而民主政治愈发展,就愈没有任何政党可以垄断执政权,因而对中国共产党的研究自然被中国民主政治研究所取代;第三,社会力量的崛起必然抵消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力。于是,对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取代了对中国共产党的研究。21世纪初,欧美学者提出“把中国共产党带回到中国研究中去”[3],这个倡议立刻得到了海外汉学界的积极响应,并开始从研究重点、研究方法、研究框架、价值观等方面反思过往,出现了一些更贴近中国实际、视角更加多样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些“变化”中依然有“不变”,如:一些研究人员仍然戴着“共产主义批判”的眼镜,并过度依赖如合法性、党国体制、社会制约国家、民主转型等理论模型,要么把中国共产党和国家融为一体,视作共产主义党国体制(communist party state),要么把党与社会对立起来,无视中国共产党是当代中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这个基本事实。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传入中国,对中国的社会科学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从国内学者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研究看,不少学者聚焦中国乡村社会变迁和转型、单位社会发展和进步、中国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很多研究成果非常有见地,比较清晰地展示了东西方基层社会治理的差异。然而,大部分文献缺乏对党的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变迁内生逻辑的研究,自觉不自觉把党组织看作是国家的代表,把自治组织看作社会的代表。党组织要么“失踪”,要么成为国家的代表,脱离当代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因此,研究当代中国政治不能简单套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应该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纳入视野[4],构建“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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