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粮食票证制度的创建及其演变(1954-1993)

作 者:

作者简介:
田锡全,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上海 200241)。

原文出处:
史林

内容提要:

计划供应时期,上海粮食票证制度的演变大致可分为创建时期、定型时期、巩固和解体时期三个阶段。在经历了复杂的演变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初,上海常用粮食票证发行使用上形成“七票十一证”的格局,并且自上而下建立起庞大的票证管理网络和管理队伍。从总体上看,上海粮食票证制度具有印制发行权高度集中统一、实行精细化管理这样一些突出特点。从实施成效和社会影响来看,在粮食总体短缺的情况下,票证的使用是实现计划供应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保障市镇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维持物价和市场稳定均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票证制度毕竟是用超经济行政手段来平衡粮食供求关系,实际上又是对城市居民粮食需求的一种限制,并日渐演变成为实现社会控制的重要制度载体。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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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K2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20)02-0013-14

       粮食票证是统购统销体制的产物,是计划供应时期城乡居民购买或出售粮食、建立或转移粮食供应关系等事项的凭证。从1953年底少数种类的计划供应票证开始启用,到2001年5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的最终取消,粮食票证制度在中国存在几达半个世纪,与各界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对粮食消费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种类繁多的粮食票证被视作计划供应时期中国社会的表征,与此相应的这段历史时期也被名之为“票证时代”或“票证年代”。毋庸置疑,作为统购统销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粮食票证制度可以当作理解统购统销体制和“票证时代”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因此之故,近些年来学界对于粮食票证制度已有相当的关注,主要涉及粮食票证的制度沿革、具体运作及其影响、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粮票交易等方面,①而有关粮食票证制度在城市社会运作情形的系统探讨尚付之阙如。另外,现有研究中一个明显的倾向是重“票”轻“证”,多数研究关注粮票制度,而对于粮食供应证、粮食供应关系转移证等诸多购销、供应凭证的制度演变情形则语焉不详。职此,本文以计划供应时期的上海为中心,对粮食票证制度在城市社会的演进与运作情形加以论析。

       粮食计划供应自1954年8月在上海正式实行之后,在经历了初期的定点供应(1954年8月—1955年5月)、按户计划供应(1955年5月—1955年10月)、定量供应(始于1955年10月)三个阶段之后,逐步实现制度化开始稳定下来。与此同时,作为配套举措,各种粮食票证先后启用。其后,上海粮食计划供应制度的重大变化有两次:一为在借鉴浙江、北京等省市相关做法的基础上,于1963年4月实行凭证凭票(居民定量粮票)定点记数限量供应办法;一为于1978年10月在全市推行“双依靠”管粮办法,把职工定量分成基本定量和工种补差粮两部分,实行基本定量到户、工种补差粮到班组、粮食供应指标到单位的粮食工种定量办法。粮食票证的发行和管理随着计划供应制度的演进做出相应调整,逐渐形成一个内部构造复杂的庞大制度体系。从总体上看,粮食计划供应票证制度在上海的演变脉络大致可分为创建时期(1954-1956)、定型时期(1956-1966)、巩固与解体时期(1966-1993)三个阶段,以下兹分述各个阶段的相关情形。

       一 上海粮食票证制度的创建(1954-1956)

       相比较而言,上海粮食计划供应的实行晚于河南、北京、天津等省市。1954年8月26日,上海开始实行粮食定点供应办法,具体为“凭证、记量、分区、分块、定点”(不限量)供应,由此正式进入长达近40年之久的计划供应时期。这里的“证”指的是“购粮证”,分为居民、水上居民(实际上分为船民用购粮证、船民用临时购粮证、流动船用购粮证三种)、部队、伙食团、用粮行业以及临时购粮证等8种,不同的购粮证由不同的部门核发管理。②9月,全市发放居民用购粮证1335703户,行业用粮证(包括摊贩)21539户,伙食团用粮证9355户。这些对象分别分配在429户公营粮店和1292户私营代销店内固定供应。③从此粮食供应和粮食消费双方的关系被固定下来。定点供应阶段的购粮证,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被借用和涂改、发放不严密、行业购粮证使用办法不合理等问题。④由于粮食仅划片定点,不限数量,套购外流甚多。

       定点供应期间,购粮证管理上存在事权不统一的情形,由派出所、油粮供应站、海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科核发不同的购粮证。其中,市区居民,郊区菜农、棉农,以及其他缺粮农民和港籍属上海市水上居民的购粮证,由所辖地区派出所以户为单位发放、管理。各种购粮证、油券分发的准备、整理、汇总、统计等工作,由各区油粮供应站向区公安派出所派驻的计划供应管理员负责。计划供应管理员又称油粮管理员,各所配备1人。居民户口迁移,购粮证、油券的补发、缴销等工作仍由各派出所户口申报管理人员负责办理。⑤这一做法,便于计划供应管理员掌握户籍和人口,户粮一体化关系由此发端。伙食团单位和行业用粮购粮证,均由所在地区油粮供应站发放、管理。驻沪军队各按系统由粮食管理部门发给部队购粮证。其他用粮对象,如外侨用粮行业、一般外侨、外来船只、铁路上供应旅客伙食之餐车所需购粮证,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科、区油粮供应站、海关,以及派出所等机构核发。⑥

       表1 计划供应时期上海实行的粮食凭证(粮票除外)
实行时段证(卡)类型
定点供应时期(1954年8月—1955年5月)居民购粮证、水上居民购粮证(实际上分为船民用购粮证、船民用临时购粮证、流动船用购粮证三种)、部队购粮证、伙食团购粮证、用粮行业购粮证以及临时购粮证等8种
按户计划供应时期(1955年5月—1955年10月)居民购粮证、船民购粮证、流动性船民购粮证、部队购粮证、伙食团购粮证、行业购粮证(分单、双月,轮换使用)、临时行业购粮证、临时购粮证及临时购粮证明单和流动购粮证等10种
定量供应初期(始于1955年10月)居民粮食供应证、船民用购粮证、伙食团购粮记录卡(由之前的伙食团购粮证暂代)、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分单、双月)、饲料供应证、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特种用粮供应证、临时购粮证和临时购粮证明单等9种
改革开放时期居民购粮证、船民购粮证、伙食团购粮证、行业购粮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粮食转移卡、外国侨民商品购买证、临时购粮证、农民购粮证、军用粮油豆供应证等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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