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启蒙运动与美学

作 者:

作者简介:
项松林,博士,安徽建筑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苏格兰启蒙运动、政治社会学、政治思想史研究(安徽 合肥 230601)。

原文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新的科学学科的创立是启蒙运动最重要的历史贡献之一。苏格兰启蒙运动不仅在广为关注的道德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领域有独特的历史贡献,而且在美学上亦有突出的学科贡献。苏格兰启蒙思想家有力推进了美学学科的独立与问世,跳出了美是主观还是客观的非此即彼思维定势,深刻阐发了美的性质、本质与审美标准,卓有成效地进行了审美趣味与美的情操的启蒙。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美学思想是启蒙美学的“重镇”,值得进一步深挖与阐释。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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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504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009-3699.2020.03.015

       正如塔达基维奇(W.Tatarkiewicz)在《西方美学概念史》中所指出的,“从18世纪中期开始,已经毫无疑问,手工艺就是手工艺而不再是艺术,科学就是科学也不再是艺术,这样,实际上也就只有‘美的艺术’才是艺术……因为,再也别无其他的艺术了。”[1]正是在这样的历史境况下,1750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加登颇具独创性地提出要在哲学体系中给“美的艺术”一个恰当的位置,并创设了一门新的学科——“Aesthetics”(美学)。虽然“美学”的学科术语并非肇始于苏格兰启蒙哲学家,但他们为这一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苏格兰人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和休谟(David Hume)是古典时期美学的代表性人物,其他如乔治·特恩布尔(George Turnbull)、乔治·坎贝尔(George Campbell)、亚历山大·杰拉德(Alexander Gerard)、艾伦·拉姆齐(Allan Ramsay)、亨利·霍姆(凯姆斯勋爵)(Henry Home,Lord Kames)、亚当·斯密(Adam Smith)、托马斯·里德(Reid Thomas)、休·布莱尔(Hugh Blair)、阿奇博尔德·艾利森(Archibald Alison)等也是美学研究的重要学者。在美学方面,有如此众多的独创性思想家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一个显著特点[2]266。扼要而论,这一群体有力推进了美学学科的独立与问世,跳出了美是主观还是客观的非此即彼思维定势,深刻阐发美的性质、本质与审美标准,卓有成效地进行了审美趣味与美的情操的启蒙,从而不仅在广为关注的道德哲学、政治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政治学等领域有独特的学科贡献,而且在美学学科上亦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学界对苏格兰启蒙运动与美学的论题研讨较为薄弱,本文拟做一基础性的梳理与探讨,以期更进一步推动相关研究。

       一、美的学科视野

       在18世纪,美学从传统的形而上学中分化与独立出来,成为一门新的学科,但有关美的研究却不是一种新现象,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与传统。对此,《启蒙运动百科全书》的编辑者做了梳理:“不管美学这一学科多么新颖,古希腊、古罗马哲学以及后来的各种思想体系都探讨过它的基本问题。启蒙运动沿袭了17世纪两种不同的美学传统。一种传统源于法国理性主义,体现于各种形式的新古典主义之中。另一个传统源于英国经验主义,在心理学和道德哲学的领域内提出美学问题。”[3]从总体倾向上看,苏格兰启蒙学者的美学思想一般被归于经验主义美学传统。不过,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不是近代经验主义美学的亦步亦趋者,他们开创了情感主义的新路径,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美的“情操”,为美学独立出形而上学并成为哲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做出了独特的贡献。

       当然,苏格兰启蒙学者这一群体对美学的贡献不是一蹴而就的。从进程来看,经历了两个环节:一是让美学与伦理学从认识论(逻辑学)中独立出来;二是界分审美与伦理问题的差别。在这两个环节中,美学与伦理学不可避免地被经常关联起来。正如很多研究者所洞见到的,美与道德的关系一直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一个重要课题[2]275;;[4]205。从发生学看,苏格兰启蒙运动最为着力、最具特色的道德哲学,与这里所要探讨的美学思想同根同源,甚至其源泉与灵感多取自美的问题研究,被称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之父”的哈奇森的第一部著作《论美与德性观念的根源》[5]就是很好的例证。这部著作由两篇论文构成——“对美、秩序等的研究”与“对我们的德性或道德善的观念根源的研究”,探讨的问题具有严密的相关性与匹配性:美的感官与道德感官、美与道德的情感之源、美与德性的属性等。可见,在哈奇森思想的深处,美学与伦理学是一对孪生学科,它们成功摆脱了形而上学的“脐带”而独立出来了。

       美学的学科视野在休谟这里更加明确和自觉。在1739年出版的《人性论》中,休谟一方面认为,从广义上说,一切科学都是“人”学:“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学科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是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6]6。另一方面,他又按照当时的传统把一切科学二分为“自然哲学”与“精神哲学”,而他着力要构建的人性科学属于“精神哲学”,主要包括逻辑学、道德学、批评学与政治学等学科[7]9。这里,休谟所说的“批评学”就是后来鲍姆加登所发明的“美学”,并将其视为“精神哲学”的四大主要学科之一。更难能可贵的是,休谟还揭示了这些学科在研究对象上的差别:“逻辑的唯一目的在于说明人类推理能力的原理和作用,以及人类观念的性质;道德学和批评学研究人类的鉴别力和情绪;政治学研究结合在社会里并且互相依存的人类。”[6]7道德学、美学与传统的哲学认识论的区别被界定的非常清晰:“道德学和批评学宁可说是趣味和情趣的对象,而不可说是理解的对象。所谓美,不论是道德的,抑或自然的,只可以说是被人所感觉的,而不可说是被人所观察的。”[7]145故而,判断事物的美与丑、可爱与可憎的品质,与判断真理与谬误是不同的[8]58。休谟举了几个例子,一个人可能十分了解哥白尼体系的全部圆形与椭圆形,以及托勒密体系的全部不规则的螺旋形,但却不觉得前者比后者美得多。欧几里得充分解释了圆的每种性质,但没有任何著作里提到圆的美。数学家在阅读维吉尔的作品时,他可能完全理解那位非凡作家所使用的每一个拉丁词的意思,对其叙述的一切也都清楚明了,但是对其中的美却浑然不觉。因为严格说来,美不在于诗作之中,而在于读者的情感或者趣味之中[8]59。因而,毫不夸张地说,在休谟这里,美学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的学科研究对象与属性,只是他使用的概念是“批评学”。尽管休谟没有像鲍姆加登那样被视为“美学之父”,但无疑为这一学科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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