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调整租借物资管理模式的尝试与局限

作 者:

作者简介:
皇甫秋实,复旦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于中美关系因史迪威事件而产生裂痕的危机时刻,在中美两国调整租借物资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美国战时生产顾问团的支持下,中国战时生产局统一援华租借物资的申请权,并取得制成军械以外租借物资的运输分配权和在华接收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美双方因争夺租借物资管理权而产生的尖锐矛盾。但美方坚持保留存印租借物资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依照自身对战争形势的判断不断拨让援华租借物资,并由此介入中国内政,在援华租借物资的管理上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其中,美国军方把持租借物资管理权的态度尤为强硬,与白宫方面存在显著分歧。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后,中美双方恢复了租借事务上的密切合作,但美国并未因此加大租借援华的力度。这不仅揭示了战时中美军事合作机制的缺陷,而且反映出中国在美国战略版图中的边缘地位。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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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战时生产局是抗战后期国民政府工业生产的最高统筹机关,乃美国战时生产局局长纳尔逊(Donald M.Nelson)两度访华催生的产物。1944年9月,纳尔逊作为美国总统特使初次访华,建议国民政府仿照英美模式设置战时生产局,得到蒋介石的赞赏和批准。①11月,纳尔逊再次以总统特使的身份率领美国战时生产顾问团(American War Production Mission)访华,最终促成中国战时生产局于11月16日在重庆成立,由经济部部长翁文灏兼任局长。②

       除了帮助国民政府有效组织生产,纳尔逊主张设立中国战时生产局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在于缓解由租借物资管理权问题引发的中美争端。1942年5月11日,美国军方秘密指示中印缅战区美军司令史迪威(Joseph Stilwell)在印度接收美国援华租借物资,授权他决定向中国交运租借物资的时间与地点,从而使中方失去租借物资的直接申请权和分配权。③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管理权问题由此成为蒋介石和史迪威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诱因。1944年七八月间,鉴于中国军队在豫湘战场节节败退,美国总统罗斯福(Franklin D.Roosevelt)和陆军参谋长马歇尔(George C.Marshall)等人要求蒋介石将所有中国军队的指挥权交给史迪威,而蒋介石坚持租借物资必须由中国政府来掌控,以此作为交换条件。④就在中美双方关于租借物资管理权的矛盾再次激化之际,纳尔逊接受罗斯福的派遣访华,租借问题自然成为他访华时关注的重点。早在来华以前,纳尔逊就曾向美国对外经济事务局(Foreign Economic Administration)⑤主管租借法案的部分人员了解租借援华的情况。国民政府驻美大使魏道明在给蒋介石的报告中指出,“国外经济局(美国对外经济事务局)已允预筹两年计划,惟整个租借法案协助问题之改进,雷尔迅(纳尔逊)归国报告当为重要”。⑥纳尔逊使团在华期间,通过美国驻华大使馆、对外经济事务局中国使团⑦,以及美国陆军部驻重庆代表等渠道,密切关注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申请和运输情况。⑧

       然而,有关中国战时生产局的研究大多关注它在促进中国抗战大后方工矿生产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却很少注意它与美国租借援华的关系。⑨林美莉推断,中国战时生产局的设立是为了配合美国租借法案,中美双方希望借此使租借物资的管理制度化,避免个人权力因素的影响,从而弥补史迪威事件造成的中美关系的裂痕。但遗憾的是,该文尚未考察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后如何参与租借物资的管理、上述预期功效究竟是否实现等问题。⑩与此同时,有关抗战时期美国对华租借援助的研究主要聚焦于史迪威事件之前的中美租借关系,而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于史迪威被召回之后,它在中美租借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则鲜有论及。进言之,学界对于史迪威事件已有相当充分的研究,但较少探讨这场中美关系危机如何善后,尤其是中美双方对引发危机的租借物资管理权问题作何处理。(11)

       已有研究揭示,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后,国民政府对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掌控有所加强,不仅调整了对美申请租借物资的程序,还获得了非军事租借物资的控制权,并提高了中国航空公司对租借物资的内运量。(12)然而,美方的让步并非“史迪威的继任者魏德迈把‘租借’分配权拱手交给了蒋介石”(13)那么简单。事实上,史迪威事件后,中美双方曾以中国战时生产局为平台,围绕租借物资管理权问题展开一系列博弈。此外,中国战时生产局在国民政府对美租借物资申请的新程序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如何获得非军事租借物资的控制权?与美国在华处理租借事务的机构,如对外经济事务局中国使团、中国战区美军司令部等有什么联系?以及对美国租借援华产生了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考察。

       本文主要利用美国罗斯福总统图书馆藏美国战时生产顾问团援华档案、台北“国史馆”藏国民政府档案和蒋介石档案等资料,考察中国战时生产局如何参与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管理,由此检视史迪威事件后中美各方调整租借物资管理模式的尝试及其局限,旨在深化学界对抗战后期中美关系的认知。

       一、统一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申请权

       中国战时生产局成立后,国民政府分设于重庆和华盛顿的美援接洽机构、申请租借物资的众多军事和民政机关,以及涉及租借事务的美国各方驻华代表都被纳入制度化的申请程序,国民政府对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申请从分散趋向统一,中美接洽租借援助的重心也从华盛顿转到重庆。

       首先,原本分散于重庆和华盛顿两地的租借申请管理机构得以整合。1941年3月11日,美国《租借法》(Lend-Lease Act)正式生效,授权总统将相关物资以租借形式划拨给任何他认为有利于加强美国国防的国家。5月6日,罗斯福总统宣布将中国列为租借援助的对象之一。时以蒋介石私人代表身份驻美的宋子文于4月底在华盛顿注册成立中国国防供应公司(China Defense Supplies,Inc.),作为申请和营运美国援华租借物资的专门机构。1943年10月的史迪威撤换危机之后,宋子文遭到“政治冷冻”,蒋介石于1944年4月底决心停办国防供应公司。(14)为接管其业务,中国物资供应委员会(Chinese Supply Commission)于7月1日正式成立,由驻美大使魏道明担任主任委员。(15)随后,蒋介石命军事委员会(下文简称军委会)接管国防供应公司驻印办事处,同时将该公司驻渝办事处改组为军委会运输会议的国际物资组。(16)至此,对美接洽租借援助的工作,在华盛顿由魏道明领衔的物资供应委员会负责,在重庆则由蒋介石直接掌控的军委会负责。12月国民政府颁布的《战时生产局组织法》规定,该局承担军械以外进出口器材核定之责。(17)据此,原由军委会运输会议国际物资组办理的租借工业器材核定业务改由中国战时生产局接办。(18)但对于应由战时生产局还是物资供应委员会代表国民政府对美接洽租借援助,国民政府的决策层曾一度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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