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20)04-0053-07 一、对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功能的追逐及对其限度的忽视 为了提升教师质量,早在19世纪20年代的师范学校阶段,美国就开始探寻教师教育质量标准。20世纪20-50年代的师范学院阶段,他们制定出世界上第一个教师教育质量标准。20世纪50-70年代的大学教育学院阶段,他们又开始寻找新的教师教育质量认证标准。20世纪80年代,他们制定出教学专业发展一体化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1]在此期间,英国、德国、新西兰等许多发达国家均开展了相应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探究。20世纪90年代,随着非师范院校和非师范专业参与教师教育培养体系,我国也迅速开始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研究。2011年11月,教育部颁布了我国第一个教师教育质量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目前,对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功能的追逐已经成为普遍趋势。 从国家层面看,教师教育标准是由国家教育行政机关制定并被国家质量标准机构认定的对教师教育活动内容数量与质量的最低规定。从学者定义看,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很多,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内容,这就决定了其功能的差异性。有的强调“标志与导向”“甄别与选拔”“激励与促进”功能,[2]有的重视“提醒”功能,提醒老师主动学习、研究、成长,成为合格教师,[3]有的越来越注重人的发展与改进功能,[4]有的主张其规范功能,规范教师的知识、技能、教学设计、评价以及教学过程。[5]朱迪思·撒科斯(Judyth Sachs)以新加坡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发挥的作用为例,强调其发展性功能。[6]概括起来,这些主张要么强调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的价值功能,要么重视其工具性功能。但任何功能都有其限度,研究发现,以往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与政策文件中未提及此事,研究成果中也未有专门涉及此事的内容。 2003年,朱迪思·撒科斯(Judyth Sachs)援引安德鲁(Andrew)的话:在这个标准的时代,作者们将这个术语运用于不同形式之中,几乎不考虑其含义的差别。标准似乎被认为是能为重建所有教育提供神奇效果的一种元素。[7]所以,按照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教育功能理论观点,一些国家和教育组织纷纷制定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就有什么样的教育功能,教育功能与教育目的是统一的。形成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就能形成其多方面正向功能,进而达成人们所期望的教师质量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许多国家和教育组织机构制定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的主导思想也是要科学、客观、准确地监控和实现教师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在教育中介机构可控范围内有序运行和学生培养质量的实现。但是,各部门和各教育机构努力形成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能不能产生预期的教育功能效果?能实现其多大的功能目标?这逐渐成为教师教育相关主体质疑的问题。 二、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功能的限度 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功能限度是其形成以后不能完全超越其规定的能力与品质边界。最高边界不能超越少数优秀教师所拥有的质量水平,最低边界不能少于多数教师的平均质量水平。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的最高边界不符合其普适性价值,而教师教育质量标准的最低边界具有工具和价值理性,是其标准限度的应然取向。教师教育质量标准数量的最低功能是其受教育者专业成绩实现其最低水平,一般是教育学、心理学及其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反映出的最低教师自身教育水平,其程度的最低功能是其受教育者的资格、学历等级达到的最低专业效果。 与教师教育质量标准一样,其功能类别也比较多。但是,从本体意义看,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只有鉴别、选拔的工具功能与促进、发展的价值功能。工具功能是其蕴含的教师甄别、选拔的属性,价值功能是其具有的促进教师成为更好教育者的属性,其中任一功能都有限度。 1.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工具功能限度 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多数人员都能胜任高校正常教育教学任务,但也有少数人可能不胜任其岗位职责;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多数人是合格的小学教师,但也不能排除不合格教师的出现。不同类型的学校有其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其标准的功能与限度也不同。特殊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形成的是有特殊教育教学品质的合格教学人员,其最低功能是获得特殊教师教育资格证书。取得特殊教育资格证书的人应该能胜任特殊学校教学任务,但不能胜任的大有人在。职业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形成的是合格的双师型教师,对其进行鉴定、选拔的最低标准是获得职业教师资格证书。因此,取得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应该胜任职业教育机构教学任务,但不能胜任的一样存在。不同地区都有其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其功能限度也不同。教师教育的地区质量标准是不同地区形成的其教师教育质量的最低数量和程度要求。北京、上海的教师教育最低质量标准可能高于西藏、新疆,因此,不能用北京、上海的教师教育质量标准要求新疆、西藏的教师,也不能以西藏、新疆的教师教育标准甄别北京、上海的教师。同样,取得北京、上海地区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未必胜任当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也未必胜任西藏、新疆地区教育教学工作。 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规定,2010年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分别达到专科和本科文化程度,高中教师学历达到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这是国家对中小学教师最低学历做出的最低程度规定。相应地,大专和本科学历教师的最低知识数量标准分别是其专科和本科教育阶段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但这个程度和分数并不能完全说明各个地区和各个教师教育受教育群体在该课程上掌握了其所有知识60%的内容。毕竟每次考试时间短暂,导致每次考试内容覆盖知识面有限,一次考试成绩难以完全确定每个地区和学校的每个教师教育受教育群体的知识程度与知识数量。同样,美国教师教育质量最低标准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并达到其他相关条件。即具备教师资格证书、获得学士学位其他相关条件,达到了教师教育质量的最低程度标准就可以从教;否则不能从教。美国教师教育质量标准从教师教育价值功能,促进教师教育知识程度和专业程度质量的工具功能两方面确定其效用,这有其本体意义上的合理性。但拿到相关证书、符合教师标准的不少人认为自身不适合做教师而中途离开了其岗位,证明他们教师教育质量标准工具功能的实现也没有保证其价值功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