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以来澳门中小学的国情教育:发展与经验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荣荣,法学博士,助理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当代中国研究所“一国两制”史研究中心(北京100009)。

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回归以来,澳门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国情教育,为特区开展国情教育奠定了法制基础;构筑课堂上的“三位一体”,即设置课程“底线”、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从而保证了国情教育的教学质量;在课堂外持续开展多元化的教育活动。在澳门中小学开展国情教育的经验主要有: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注重整体规划和制度配套;尊重教育规律,将国情教育潜移默化地融入中小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建立多元合作、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20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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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D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20)02-0063-14

       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①对澳门同胞,特别是中小学生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的培养,深深植根于其对国家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地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之中。因此,在澳门开展国情教育是增强澳门中小学生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的基础和关键。回归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下简称特区政府)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国情教育,为开展国情教育奠定了重要制度基础;通过加大资源投入,鼓励学校从课堂内外的教学和活动等多方面系统地深化学生对祖国的认知,培养学生爱国爱澳的家国情怀。本文尝试对回归以来澳门中小学国情教育的发展历程做出梳理,以总结特区政府在这方面积累的宝贵经验。

       澳门中小学国情教育法制基础的奠定

       历史上,澳葡统治时期以私立教育为主体,澳葡当局长期对华人教育采取不干预政策,直到1991年才颁布《澳门教育制度》。②1999年澳门回归后,增强澳门同胞的国家认同提上特区政府的议事日程。特区政府十分重视国情教育,在施政方针、法律法规、教育发展规划、教师培养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在施政方针层面,特区政府不断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国情教育。在《2000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特区政府提出:“澳门已经回到祖国的怀抱,爱国主义和公民意识应在整个教育领域内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切实的推行”,“政府当致力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市民爱国爱澳的情怀”。③在《2005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特区政府提出了更具体的国情教育方案,即“大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爱澳情操,加强‘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以及中国历史文化的教育,增进他们的国家民族身份认同”。④在《2010年财政年度施政报告》中,特区政府除致力于弘扬爱国爱澳精神外,还将国情教育与澳门人才发掘培养联系起来,使“一国两制”等伟大事业能薪火相传。⑤近年来,特区政府不断在施政方针中强调国情教育建设,力促国情教育与澳门“一个中心、一个平台”建设、国家“十三五”规划、“一带一路”倡议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和各项区域合作机制的相互配合。

       特区政府重视国情教育的法制保障,回归20年来已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国情教育法制体系。2003年,特区政府对1991年颁布的《澳门教育制度》进行修订,教育暨青年局草拟了《澳门教育制度修改建议》,并于6月30日向社会公布,通过各种形式征求教育界和市民的意见,引起澳门社会的广泛关注。⑥2004年3月,特区政府以法律草案的形式公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教育制度〉法律草案咨询意见稿》,展开第二阶段的咨询工作。⑦2006年,特区政府颁布《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成为澳门教育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明确将爱国爱澳和“培养其对国家和澳门的责任感”确定为教育总目标之首位,从立法角度将民间的自觉行动转化为法律要求。具体而言,小学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基本的公民意识,养成其爱自己、爱他人、爱澳门、爱国家及爱大自然的情怀”;初中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自尊感,使其乐观进取,关心他人及澳门和国家的发展,热心参与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高中教育的首要目标是“增进学生的国家观念、全球视野及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其对澳门的了解和归属感,使其成为有责任感的公民”。⑧为落实《非高等教育制度纲要法》的规定、持续优化澳门学校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2014年6月,特区政府正式公布《本地学制正规教育课程框架》,成为澳门学校课程的纲领性文件。它规范了学校各教育阶段的学习领域和科目设置,其中品德与公民课是小学、初中及高中必须开设的。⑨为与之相配合,2015年7月,特区政府公布的《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基本学力要求》规定,学生在完成各教育阶段的学习后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不仅包括基本的知识、技能、能力,还包括情感、态度及价值观。⑩以课程框架、基本学力要求为方向的澳门课程改革从此迈向新阶段。

       在法制逐渐健全完善的基础上,特区政府还通过制定教育发展规划,为中小学国情教育提供指引。2011年,特区政府公布的《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为此后十年描绘教育蓝图,明确要“加强品德与公民教育,协助学生建立正面的价值观,加强其对国家、澳门的认识和认同,培养良好的品德、公民意识和爱国爱澳的情怀”。(11)2013年,特区政府公布的《澳门青年政策(2012-2020)》的基本政策即包括“培养青年对社会、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了解并尊重自己的国家和文化”(12),不断加强青年对国家认同的教育。

       为保障中小学国情教育的顺利开展,特区政府不断加强教师职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其中,以2010年颁布的《非高等教育公立学校教师及教学助理员职程制度》(13)和2012年颁布的《非高等教育私立学校教学人员制度框架》(14)为标志,为教师职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为中小学国情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意义深远。

       课堂上的“三位一体”:设置课程“底线”、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

       由于历史原因,澳门非高等教育(包括学前、小学、中学和特殊教育)长期以私立学校为主体。据教育暨青年局有关非高等教育方面的统计资料显示,“2000/2001学年,澳门共有113间学前、小学、中学和特殊教育的学校,96间为私立学校,当中81间已纳入公共学校网,占私立学校总数的84.4%。若不计算特殊教育学校,全澳提供学前、小学和中学教育的学校有107间,91间为私立学校,当中76间已纳入公共学校网,占私立幼小中学校总数的83.5%”。(15)学校制度与学校管理多样,各校在办学理念、教育模式、教学内容等方面呈现多元化的样态。对特区政府而言,设置课程“底线”标准并加强相关建设是国情教育的关键。回归以来,特区政府从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和教师培训来保证国情教育的教学质量,将国情教育全方位、有计划、有层次地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中。

       (一)设置课程“底线”

       课堂教育是国情教育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可让学生全面认识国家的历史、地理、法律和文化等。品德与公民课全面系统地承载着国情教育的功能,此外,历史和地理、语文、艺术课程也有此功能。课程和基本学力依年级而编制,系统地、循序渐进地深化学生对祖国的认识,培养学生的爱国爱澳情怀。特区政府设置课程框架和基本学力要求这一“底线”,是对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一次重要转变,改变了过去私立学校享有绝对课程自主权的状况,增强了特区政府在课程管理领域的影响力,保证了国情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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