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法治思想下的依法审计和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江,西南医科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喻涛,西南医科大学,讲师,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

原文出处:
上海商业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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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0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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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权力制衡和提高权力运行成效的重要功能。新时代赋予了国家审计新的历史使命,依法审计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正常运行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石之一,是不可或缺的制度性基础。审计机关应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思想,全面依法履行其职能职责,坚持实施依法审计,不断完善审计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新时代法治思想的基本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法治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选择,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需要法治建设协同跟进,需要依法治国予以保障。法治的作用在于凡事都预设规则。法律作为稳定、明确的社会规则,能够为国家稳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为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提供规范框架,为国家民族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广阔空间。

      新时代法治思想内涵十分丰富,涵盖了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个环节,涉及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各个层面。只有不断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的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质,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加强法治,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等,才能为党和国家的现代化战略部署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进而实现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2.依法审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

      2.1 依法审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密不可分

      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审计部门是一个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起着全面监督、全程监督的重要部门。审计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着国家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同时影响着其他机构职能作用的正常发挥。依法审计,就是审计部门在国家审计法规范围和规定程序内,按照相关法律对政府及其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进而达到监督约束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及权力运行,使国家治理体系成为一个从抵御风险向预防风险转变的良性循环系统。依法审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依法审计,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而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高低,也离不开依法审计的约束、监督力度。因此,依法审计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关系。

      2.2 依法审计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依法审计在国家整个经济运行机制中实施依法监督、鉴定、评价职责,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性整改意见,在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国家财政经济安全和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依法审计能公平、公正地审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履行,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并严惩贿赂、贪污、腐败等问题,在国家权力监督及治理腐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三,依法审计要求审计计划、审计过程、审计结果公开透明,使人民群众了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履职担责情况,在推进国家社会共治及民主法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最后,依法审计还加强对民生政策执行的审计,公开民生政策落实情况,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国家经济安全、政府权力监督、民主法治建设、民生政策落实、体制机制完善等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依法审计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3 依法审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依法是审计的本质要求。在整个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过程实施、审计结果展示进程中均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且不断增强审计力度,确保审计监督职责能做到全覆盖,其目的都是为了让国家资金、资产或资源不受侵害以及权力运用都能在公开化的状态下运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权益,进而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预防、揭示、抵御的功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可以说,没有依法审计,就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

      3.推行依法审计过程存在的问题

      3.1 审计职责权力不明确

      任何权力都应在明确的界限内运行。但一些地方的审计职责法定权力却存在不明确的现象。例如,各地方烟草局都是标识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即表明烟草局为中央直接管理部门,管理权限上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但同时其又是当地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部门。地方政府审计部门如果对其开展审计,由于职责权力不明确,会造成一方面地方政府审计部门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独立自主对其开展审计,或多或少影响到地方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因地域或资源限制,不能有效及时地对其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审计权力不明确会导致审计不到位、不及时,起不到监督、制约、促进的作用。

      3.2 依法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审计程序一般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四个阶段,是审计人员工作的“指路灯”,方便审计人员工作时辨别方向、及时查证,减少时间及成本的浪费。但若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必将增加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也会增大被审计单位的压力。如,在审计准备阶段,一般要求根据审计计划在三天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这个时间限制点很重要,提前或推迟对于后续审计都是不利的。过于提前会让被审计单位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突击“整改”,以至于出现弄虚作假、滥竽充数的现象;而推迟时间,则会造成被审计单位没有足够的时间将相应的记录表单、报告、凭证等收集齐全,增加审计人员的工作负担、降低工作效率,更不利于被审计单位的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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