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巨水,审计署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02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0 年 08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方位,所有制改革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基于这一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于加快培育和重构更具活力和效益的微观市场主体、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2020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机关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完善体制机制,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此前,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微观基础,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作出的决策部署,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是审计监督适应新时代要求、依法履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审计监督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意。

      一、国家审计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独特优势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于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进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健全国企国资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为国有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既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的宏观管理部门,国家审计在经济监督领域具有其他监督主体所不具备的专业能力、客观立场和宏观站位。因此,要发挥国家审计监督的独特优势,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推动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保障混合所有制改革顺利推进,促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始终坚持正确方向。

      (一)具有专业性优势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际上是一场生产力、生产关系的革命,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意义。这项改革不仅涉及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产权制度改革等微观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国有经济布局、所有制改革、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等宏观层面的问题。因此,必须要有专业监督,才能从不同层面对各种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摸清真实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提出问题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国家审计机关作为专门进行经济监督的部门,法定性是国家审计的基本特征,也是其专业性的根本保障。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审计是国家审计的重要内容。《“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明确指出,企业审计要密切关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等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领域,着力检查相关改革措施的具体部署、责任落实、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国家审计要重点关注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从实践来看,自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国家审计围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提质增效、促进廉洁从业”等目标,深入开展国有企业投资运营国有资本情况审计、各级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部门管理国有资本情况审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审计,在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并不断深化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丰富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审计把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在促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增强了国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与此同时,在审计中锻炼一支既懂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业务知识,又熟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方针,还掌握国有企业审计基本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他们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职业胜任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开展专业可靠的审计、提出专业权威的审计意见提供了坚实人才保障。

      (二)具有客观性优势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过程中一直存在“混合就是私有化”“混合就是新的公私合营”等理论争议以及“混合是否要国有股‘一股独大’”“混合到底是‘谁混谁’”等实际操作难题,影响改革的深入推进。实际上,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来看,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也都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微观主体,两者的关系是长期共存、共生共赢。特别是,“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从所有制角度而言,混合所有制企业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很难说到底是哪一类所有制企业,但可以肯定他们属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范畴。因此,从监督者的角度出发,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监督主体必须是客观中立的,由此才能得出公允的结论,从而得到混合所有制改革各相关利益方的认可和接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