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自然语言只有句法学和语用学。” 乔姆斯基(2000:132) 谢谢吕明臣先生,您实在太过奖了。谢谢吉林大学文学院邀请我。吉大是国内著名大学,我应邀来做演讲,感到很荣幸。 1984年,我非常幸运获得剑桥大学全额奖学金,去剑桥大学语言学系攻读语言学博士学位。这三十多年来,我的学术语言一直是英语,只用汉语写过一篇论文《汉语的空范畴》,1992年发表在《中国语文》上,纪念《中国语文》创刊四十周年。这还要感谢吕叔湘先生。那几年我应聘为牛津大学语言学讲师在牛津英语学部教授普通语言学。吕先生专门写信到牛津,叮嘱我务必要为《中国语文》写一篇文章。我的学术汉语不是很好,也请在座各位多多包涵。 乔姆斯基生成句法学中有一个约束理论。约束理论主要是解释名词短语在句子中的分布。乔姆斯基指出每一个名词短语由两个抽象成分组成:照应成分和代词成分。每一个抽象成分都是二分的,一为正,一为负。从逻辑的角度来看,世界上所有自然语言中的名词短语只有四种组合:二者为正;二者为负;前者为正后者为负;前者为负后者为正。乔姆斯基又进一步把名词短语分为实范畴和空范畴,空范畴我在此就不赘述。名词短语的实范畴分成三类:(一)照应语,如反身代词;(二)代词语,如人称代词;(三)指称语,如人名。针对这三类实范畴名词短语,乔姆斯基提出三条约束原则。第一条是照应语在其管辖语域内受约束;第二条是代词语在其管辖语域内不受约束,即是自由的;第三条是指称语总是自由的。以英语为例: (1)a.John likes himself. b.John likes him. c.John likes John. 在(1)a里,himself和John必须共指;在(1)b里,him和John不能有共指的关系;同样在(1)c里,第二个John和第一个John也不能有共指的关系。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乔姆斯基的约束理论有哪些问题。先看第一条约束原则。一方面,世界上有很多语言是长距离反身代词语言。这些语言包括绝大多数的东亚、南亚和东南亚语言,比如汉语,Kannada语和马来语;一些斯堪的纳维亚语言,比如挪威语、瑞典语和冰岛语;一些除斯堪的纳维亚语言以外的日耳曼语言和罗曼语言,比如荷兰语、意大利语和古普罗旺斯语;一些斯拉夫语言,比如捷克语、波兰语和俄语;和其它一些语言如现代希腊语、KiNande语和北Pomo语。下面举一个中文的例子。 (2)杨先生觉得翁小姐爱上了自己。 这里的“自己”既可以和“翁小姐”共指也可以和“杨先生”共指。和“杨先生”共指时,“自己”就是一个长距离反身代词。有趣的是,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2)里的“自己”可以有很多甚至无穷个潜在的先行词。比如,我们可以把(2)扩展成“王先生说李先生认为周先生怀疑杨先生觉得翁小姐爱上了自己”。“自己”可以和其前面的任何一个潜在的先行词“王先生”、“李先生”、“周先生”、“杨先生”、“翁小姐”共指。当然,如果前面的潜在的先行词太多了,我们就记不住了;但这是一个心理学的问题而不是一个语言学的问题。不少懂日语和/或者韩语的人会发现日语和韩语都有这样的语言现象。然而,乔姆斯基的第一条约束原则错误地预言汉语、日语、韩语以及全世界所有的长距离反身代词语言中的反身代词只能和其局部或最近距离的先行词共指而不能跟其任何一个长距离的先行词共指。另一方面,世界上有一些语言如荷兰语、挪威语、瑞典语、日语、韩语有更为复杂的反身代词系统。中文至少有两个反身代词,一个是光杆反身代词“自己”,一个是代词加“自己”,如“我自己”。古汉语中的“自”和“己”是一个词还是两个词,是有争议的。因为“自”和“己”的句法分布是不一样的,如孔夫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不能改成“自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说明古汉语中“自”和“己”不完全对等,“自”和“己”有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反身代词。当然,我不是研究古汉语的专家。下面让我们看一下两个荷兰语的例子: (3)a.Rint schaamt zich. Rint感到惭愧。 b.*Rint veracht zich. Rint看不起自己。 (3)a可以用光杆反身代词zich“自己”,但(3)b不可以(*表示不合乎语法的句子)。既然zich是一个反身代词,为什么它不受乔姆斯基第一条约束原则的制约,也就是说它不能在其管辖语域内受Rint的约束?这样,乔姆斯基的第一条约束原则在两个方面都被证伪了,也就是说,在两个方面都被语言事实否决了。一方面,世界上有很多语言,如汉语,其反身代词可以在它的管辖语域外受约束;另一方面,世界上有些语言,如荷兰语,其某个反身代词不可以在它的管辖语域内受约束。 乔姆斯基的第二条约束原则规定代词语在其管辖语域内不受约束,也就是说是自由的。这条约束原则有三类反例。首先,世界上有很多语言没有反身代词,一个很常用的替代方法就是把人称代词当反身代词来用。这些语言包括古和中古荷兰语、古英语、古和现代弗里斯兰语(见下文)、西佛兰芒语、圣经希伯来语、巴马科班巴拉/曼丁歌语、拉美地峡萨波特克语。此外,澳大利亚绝大多数的原住民语言,一些南岛语言(南岛语英文叫Austronesian,Austronesian前半部分“austro-”是拉丁语“南”的意思,后半部分“nes-”是希腊语“岛”的意思。)一些巴布亚语言,所有的大洋洲语言,比如毛利语、斐济语和汤加语(这一点是我到新西兰执教后才知道的)以及一些洋泾浜和克里奥尔语也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