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人八种”新解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迎胜,清华大学国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84

原文出处:
西北民族研究

内容提要:

“汉人八种”见于元末陶宗仪的《南村辍耕录》,其中包括契丹、高丽、女真、渤海等元代的八种民族名称,历来为研究民族关系的最重要史料之一。20世纪初,日本学者箭内亘指出,“汉人八种”中竟然遗漏了汉人本身,也没有包括原南宋统治区的南人,他认为应补正为“汉人十种”。陈寅恪先生根据“汉人八种”中的“竹因歹”与“竹温”是蒙古语对汉人的称谓,指出“汉人八种”并没有遗漏汉人,批驳了箭内亘的说法,同时提出“汉人八种”可能抄自某种蒙古文资料的设想。本文在陈寅恪与王国维二人的工作与新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1)“汉人八种”是元朝统治者对境内使用汉文的各民族的统称,并不代表这些民族本身都自我认同为汉人。(2)“汉儿”是辽金两代华北人民的自称,也是宋人对他们的称呼;而宋统治区的人民北人称之为“南家”“蛮子”,元统一之后被称为“南人”。汉人与辽金元统治者的关系较南人更密切,与南人是两个不同的群体,“汉人八种”中不包括南人是自然的。(3)记入“汉人八种”的族名,除了“竹因歹”与“竹温”为蒙古语对汉人的称谓之外,本文将前人未曾涉及的族名“朮里阔歹”订正为“朮里阇歹”,即jurjidai(女真),并将“竹赤歹”订正为“竹儿亦歹”,亦即jurjidai(女真)的音译。本文再根据韩儒林先生对于“蒙古七十二种”中的部族名称重复登录的讨论,提出“汉人八种”中的“竹因歹(汉儿)、朮里阔[阇]歹”与“竹温(汉儿)、竹[儿]赤[亦]歹”同样重复的看法。(4)本文指出,既往研究视野多仅限于“汉人八种”本身,限制了对问题的认识。在陶宗仪原书中,“汉人八种”是“氏族”条的部分内容。“氏族”条共分为四个部分,其余三部分分别为“蒙古七十二种”“色目三十一种”与“金人姓氏”。本文进而提出,这份氏族名单与元代科举分蒙古、色目与汉人、南人两榜有关,应当产生于对举子进行氏族登记的过程中。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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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编号]1001-5558(2020)01-0044-18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蒙元研究是历史学家陈寅恪先生所开创,吸纳了欧洲东方学元素,学人群起而相从的现代中国史学研究领域之一。陈先生撰有《元代汉人译名考》一文[1],其切入点为元末陶宗仪《南村辍耕录》中的“氏族·汉人八种”条。该条录有下列氏族名:

       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朮里阔歹、竹温、竹赤歹、渤海(女直同)[2]。

       “汉人八种”中竟然未列“汉人”,此为最引人瞩目者。日本学者箭内亘《元代社会之三阶级》批判其不合理,认为既然元代汉人、南人为最低等级,就应增入汉人、南人而为“汉人十种”才对[3]。陈先生注意到清人钱大昕在其《十驾斋养新录》九“赵世延、杨朵儿只皆色目”条中写道:

       《元史》列传第五卷至三十二卷皆蒙古、色目人,第三十三卷至七十五卷皆汉人、南人也。赵世延,雍古部人,即按竺迩之孙,盖色目人也,而与汉人同列,误矣。杨朵儿只,西夏人,元时称夏人为唐兀氏。唐兀亦色目三十一种之一,其人各自有姓,如李恒、高智耀、来阿八赤,皆列于色目,则朵儿只亦当为色目人矣。耶律、石抹、完颜、粘合、乌古论皆辽金旧族,元时谓之汉人。汉人有官至宰执者,而南人不得入台省。顺帝时稍用南人,而入参政者仅危素一人耳。汉人、南人之分,以宋金疆域为断。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为南人,河南省唯江北、淮南诸路为南人①。

       陈先生似乎接受了箭内亘的质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两个问题:(1)元代辽金旧族何以俱称汉人?(2)陶宗仪身为南人,列“汉人八种”之名,为什么竟遗漏汉人本身?为回答这两个问题,陈先生提出假说,即陶宗仪所述源于某种蒙古文献之原文[4]。为讲清这一点,他考察当时汉人在非汉人统治者口中的称谓,再采纳国外学者的意见,兼引蒙古、波斯史料编织成文。陈先生所查之史料分为三种:

       1.元时蒙-汉双语字汇《至元译语》(陈元靓《事林广记》庚集卷拾)。其中曰:汉儿曰托忽歹,蛮子曰囊家歹。指出“托”为“札”之讹②。

       2.波斯文史籍

       (1)《史集》:契丹国者,蒙古人称为Jawqut,中国语谓之Khanzi(,汉子,金人?)③。

       (2)波斯人Abd-allah-Bedawi撰Nizam-al-Tawarikh(译言《史贯》)第八篇论中国一节(转引Quatremére《史集》第86页):中国人称为Khanjo-tchou(tchi)Tchoun-Koné,蒙古语谓Jawqut,印度人谓in,吾等(波斯)谓Khitai。(第101页)他的意见是,此Jawqut相当于《至元译语》之“托[札]忽歹”。

       (3)《史集》记宪宗蒙哥令忽必烈率蒙古及Jawqut军攻宋。对照汉籍,《元史·宪宗纪》宪宗八年命忽必烈统诸路蒙古、汉军伐宋。这足证Jawqut指汉军。

       (4)《史集》提到,Jawqut包括Khatai(契丹)、Jurja(女直)、Tangut(唐兀)及Solanga(肃良合,亦即高丽)。这可与《辍耕录》之“汉人八种”相对照。

       3.《元朝秘史》。该书记元太宗窝阔台评价自己在成吉思汗逝世后所成就的四项功绩,其第一总译记为“平了金国”,与总译“金国”相对的《秘史》音写蒙古文原文为“札忽(中)敦亦儿坚”,其旁译为“金人的百姓”。(第102-103页)

       陈先生总结道:蒙古称金人为札忽惕、阿勒坛(Altan)、主儿扯惕(Jurjit)、乞塔惕,称宋人为囊家歹(南家)、蛮子,故而《辍耕录》的“汉人八种”中并未略去汉人。

       二、王国维的研究

       其实早在此前的1915年,王国维作过一项与陈寅恪先生所论相关的研究,其论文以《〈元朝秘史〉之主因亦儿坚考》为题发表,1927年收入《观堂集林》卷十六[5]。此文在日本学者箭内亘、羽田亨、藤田丰八、松井等、鸟山喜一五人此前十余年间发表的有关辽金时代乣(zha)军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考察《秘史》中与乣相当的名称及相关史实。王氏从《秘史》中检出五条与“主因亦儿坚”有关的文字:

       其一,塔塔儿中的主因种将成吉思汗曾叔祖、蒙古部首领俺巴孩缚送金朝处死事。

       其二,成吉思汗攻金居庸关时,打败了乞塔敦(契丹)、主儿扯敦(女直)、主亦因三种军队。

       其三,金朝王京(完颜襄)对金帝说,己方乞塔敦(契丹)、主儿扯敦(女直)、主亦因三种军队都被蒙古打败。

       其四、五,成吉思汗对功臣博儿朮、木华黎说,金国的主因种百姓你们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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