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桥与场务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丽华,历史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历史与人类学研究所副教授。湖南 长沙 410006

原文出处:
史学月刊

内容提要:

桥梁控扼交通要道,宋以前或已于桥梁附近置有军镇以稽查行旅,后逐渐兼有征收商税、酒课之责。桥镇的转型、桥市的繁荣,为在近桥处征收商税、酒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宋代征收商税、酒课的场务多有近桥而设者。设置在桥梁附近的场务及其税务官吏通过拦(河)锁邀截水陆两路以征税。从陆路通行的商品需在城门或税务交纳过税、门税等通过税,从水路通行的商品则有“船栰之征”,多在近桥的河锁处缴纳。从汉唐的关市之征到宋代近桥而征的大量兴起,体现的是宋代商税征收网点的密集化与商税征收的普遍化。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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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20)04-0032-13

       商税在宋代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位置,因此一直是宋代经济史的重要话题。自20世纪30年代加藤繁发表《宋代商税考》①以来,在此领域耕耘者众,成果颇丰,议题集中在商税的形式(过税与住税)、征收对象与税率、免税及征收机构等②。就宋代商税的征收机构场或务(俗称场务)而言,有学者将其上溯至唐末或五代③,至宋,在州、府及军的治所基本都设置了都商税务或都税务。除了州、府的附郭县以外,县治一般都设有税务或税场。在县以下的“小都市”、小聚落中,很多也设有税务或税场。这些务、场设有监官,州、府治的监官为文臣或武选官,而县治以下的场务监官则多为武选官,监官之下还有许多胥吏。此外还有买扑场务④。然而,关于征税机构的设置位置,学者们基本都遵循加藤繁的观点,概言是设在交通要道、商业氛围浓厚、商税较多的地方,如州、府、县治所及镇、市、关、寨、渡口⑤。本文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研究,认为不少场务(包括税务、税场与酒务在内),上至都税务、商税院,下至税场,都有设在桥梁附近者。桥梁作为水陆交通的枢纽,既有利于稽查水陆两道的行旅,也有利于向过往商品收税,宋代商税因此呈现出近桥而征的特点。位置临近交通枢纽等节点的镇的功能,也从此前以稽查为重、征税为辅转向了以征税为重、稽查为辅,体现出同一机构在不同时代所掌事务重心的转变。从关市之征到近桥而征的大量兴起,反映的是商税征收体系的变化,表明宋代商税征收网点的密集化与商税征收的普遍化,而这又与宋代的变化,如水运重要性的上升、货物运输量的增加、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区域市场的扩大等情况是相呼应的。

       一、《宋会要辑稿》中的“某桥务(场)”与“某桥镇务”

       《宋会要辑稿》中的《商税杂录》与《酒曲杂录》,记载了“旧额”及熙宁十年(1077年)天下州县关镇税务、税场、酒务及其所征税额。这些信息关涉到桥与镇、市、场务等之间的关系,有必要给予关注。概而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某些税务、税场被称为“某桥务”“某桥场”。如汴京都商税院下辖的23个税务中的崔桥务、马栏桥务⑥。北京大名府、密州、齐州、郑州、沧州、太平州、杭州、韶州、化州等地有商家桥口务、商家桥务、北新桥务、陈桥务、郭桥务、峨桥务、渌东桥务、吴桥场、曹桥场、浙桥场、东桥场等⑦。德州的官桥渡口场稍有不同,系桥渡合称,有可能是该处曾有桥,后桥废而设渡。桥渡之间相互转换,原亦寻常,其例甚多,不必赘举。

       第二,某些税务被称为“某桥镇务”,如汴京的陈桥镇务、大名府的马桥镇务、济州的鲁桥镇务、通利军的苑桥镇务等。还有晋州的晋桥店务,亦可划归此类。店是相当于草市的镇,华北地区将大道上的村落即小镇称为店⑧,晋桥店务应是设在晋桥店的税务。

       第三,有些在“旧额”中称“场”,至熙宁十年时则改称“务”,如台州渚路桥场与渚路桥务。场务之间,大概大者称务,小者称场。从熙宁十年的税额来看,场少而务多,尤其是韶州的浙桥场,税额才2贯574文,与莱州诸桥驿务所收税额4521贯763文、密州板桥镇务所收税额3912贯78文相比,差距甚大,后者是前者的数千倍。台州的交通与区域优势,在宋代尤其是南宋有了极大的改善,桥梁也广为修建,还留下了多篇桥记⑨。渚路桥场改为务,应与当地区域优势及税额的增加有关。

       第四,各地酒务与税务颇有重合者,表明不少地方的商税与酒课是在同一地点征收。但有些地方仅收酒课而无商税,如开封府的张桥务,青州大王桥镇务,兴元府的板桥务、塌桥务及沙坡桥务等。有些地方仅置税务而不设酒务,如开封府阳武桥务、太平州上峨桥务、齐州商家桥务等。

       第五,有些务在“旧额”所列目下名为“某桥务”,在熙宁十年时却写作“某桥镇务”,检《宋会要辑稿·商税杂录》所列,共有四例,即密州的板桥(镇)务、沧州的郭桥(镇)务、永静军吴桥(镇)务、靳州石桥(镇)务。其中资料最为翔实的是密州板桥(镇)务,故以其为例论之。《宋会要辑稿·商税杂录》云:

       密州旧在城及安邱、高密、莒县、浃沧、板桥六务,岁二万九千一百九十六贯。熙宁十年……板桥镇:三千九百一十二贯七十文⑩。

       “旧额”里明确称作“板桥务”,熙宁十年则称作“板桥镇”,即板桥镇务。关于《商税杂录》中的“旧额”,通常认为是仁宗中期康定元年(1040年)的税额(11)。按《舆地广记》中的记载,“唐武德六年,省胶西入高密,以其地为板桥镇”(12)。即此知高密板桥设镇可上溯至唐初。那么在密州已有板桥镇的情况下,为何“旧额”所载当地所置税务名为“板桥务”而非“板桥镇务”?这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板桥务”与“板桥镇务”可互指,“板桥务”为“板桥镇务”的简称。二是务因置于板桥边而名板桥务。哪种解释更合乎历史的真实?或是两者皆有可能?

       唐板桥镇港口在陈村。陈村即今胶州市大店村,初时坐落在大沽河畔,后来由于大沽河泛滥,板桥镇迁徙至东南一公里处(13)。根据考古发掘知,板桥镇遗址位于胶州湾云溪河北岸至郑州路之间的湖州路至广州路一带(14),宋金时期胶州湾北部的海岸线在今胶州城以东,现胶州市的云溪河可直接通往大海(15)。虽然板桥镇是否有桥,文献全无记载,但考虑到板桥镇外接胶州湾,内连大沽河、胶莱河,东入唐家湾,南有云溪河,交通位置极为重要,也是朝鲜半岛、日本遣唐使等入唐的港口之一,再考虑到唐代造桥技术已颇为成熟,木石梁桥、拱桥及浮桥均可建在宽窄不一、深浅有别的河上(16),水网如此密集的板桥镇理应有桥。板桥设镇之前,曾长期名为黔陬,可上溯至秦以介地置县,隋始置胶西县,省黔陬以入之。唐武德时并胶西于诸城、高密,而于高密之东始设板桥镇。之所以名板桥镇,当是镇因桥名,即当地有名板桥者。因此,仅从密州板桥来看,“旧额”中所录密州板桥务,很有可能是设在板桥附近的务,而非板桥镇务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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