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商与富国:晚清洋务官僚王之春重商思想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长林(1992- ),男,湖南常德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武汉430000),湖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湘潭411201)。

原文出处: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重商思想是王之春洋务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晚清求富思想影响下,王之春不仅对传统重商思想进行了梳理,同时也对西方重商主义对近代西方国家富强所起的作用有理性的认知。王之春认为重商利于国,体现了他对重商与国家富强关系的正确理解。王之春的重商思想经历了“重商”到“重工”的突破,而且具有明显的爱国主义与“西学中源”的特点,是晚清重商思想转变的时代缩影。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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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i:10.3969/j.issn.2096-2452.2019.06.007

       中图分类号:F09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2452(2019)06-0040-07

       近代以来,随着晚清政府与西方列强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中国国力愈加贫弱,民族危机日益严重。面对“西洋之入中国,诚为天地一大变”的千年未有之变局,追求国家富强,如何“兴利以富国”成为举国上下的一致诉求,重商思潮随之兴起,晚清官僚王之春是其中代表人物之一。学界对晚清人物重商思想研究成果颇多,但多偏重对郑观应、薛福成、王韬这类晚清著名改良主义人物进行解读,①对王之春这类普通洋务官僚重商思想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因此,我们拟对王之春的重商思想进行解读,以期窥探晚清普通洋务官僚为寻求“重商富国”之路而做出的努力。

       一、从“传统”到“现代”——王之春重商思想的渊源

       晚清重商思想是中国近代经济社会转型的产物,其产生主要体现为两方面。第一,晚清知识分子对中国传统文化已有的概念,赋予了新的含义;第二,在“西学东渐”环境下,晚清知识分子对西方相关概念的吸收。二者的互为杂糅,促使晚清重商概念形成,王之春重商思想形成的渊源亦在于此。

       王之春重商思想的形成首先体现在对传统社会重商思想的认知。传统社会对商业与国家富强之间关系的认识由来已久,如战国时期的范蠡、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和桑弘羊等。范蠡对商业在流通方面的作用给予了肯定,并总结出一整套经商理论,且身体力行,“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1]司马迁则认为商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所衣食之源也”[2]3255,并积极肯定商业在国家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主张“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2]3274。桑弘羊本为商人之后,他认为商业是国家经济活动的重要环节,主张农工商各业皆重,使“农商工师各得所欲”[3]。唐宋时期,商业经济水平不断发展。韩愈主张“六民说”,用以反驳“工商众则国贫”。宋代思想家叶适进一步提出“保富论”,批判抑末思想,鼓励工商业发展,并且主张义利并举,鼓励以“功”受“食”这种新的雇佣关系的发展。[4]明代以降,尤其是明中后期,商品经济不断发展,出现了所谓资本主义萌芽。②这一时期,重商思想又有了新的发展。如李贽提出“天下尽市道之交也”[5],他将互市作为商品交换关系看待,为前代所未有。东林党人也普遍存有“惠商”思想,主张“工商皆本”。朱国桢提出农商“国本”论。赵南星言:“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岂必仕进而后称贤乎。”[6]倡导四民平等。黄宗羲云:“士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7]这是传统社会重商思想达到的新高潮。然而传统社会重视商业行为的任何主张及举措,往往都会受到传统士绅官僚的批判。他们认为,“管商之风炽,孔孟之道绌。”

       鸦片战争后,传统儒家文化受到西方文化强烈冲击,致使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不得不从传统文化中寻求固有的价值体系,[8]希冀中国在新的社会背景下得以自强。王之春对重商与国家富强的认知,同样体现了他对传统儒家对待重商问题的思考。光绪二十一年(1896),王之春出使俄国归国后,在呈给朝廷的奏事八条中,明确指出“商工宜急讲求”[9]839。王之春对“重商利于国”主要有两方面的认识。首先,他认为传统社会一直批判的“管商之风”,实际上是利于国家发展的。“神农日中为市,以王天下。太公劝女工,管子正盐筴,而诸侯联袂朝齐,此重商之权舆也。”[9]39他认为姜太公、管子等人之所以能够使国家强盛,皆是重视商业的缘故。此外,他还认为卫文公之所以能够复兴卫国,也是因为“通商惠工,国以复兴,其明效矣”[9]797。以上史实,皆成为王之春认同自古以来“通商利于国”的最有力证据。其次,针对当时社会和传统儒家主张的“重义轻利”,王之春并不认同。相反,他认为孔子、孟子都是传统社会提倡重商的代表性人物。面对传统社会有关“或疑孔、孟之学重农抑商”[9]797的说辞,王之春认为,“孔子云‘来百工,则财用足’。孟子曰‘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意藏于其市矣’,重商不信有明征乎?”[9]797在王之春看来,先秦儒家不仅不轻视商业,反而是极力推崇商业发展的。至于传统社会有关“重农抑商”的说法,王之春认为不过是兴起于汉代,后世唐宋沿革,所谓“汉兴,始颁明诏令商人不得衣锦乘轩。唐宋以来,代沿其制”[9]797。换言之,王之春认为“重农抑商”的主张与先秦儒家毫无关联,“重农抑商”源自汉代,被后世各代所延续。在王之春看来,“重农抑商”并不是对传统儒家思想的继承,实则是对传统儒学思想的“扭曲”。实际上,就先秦儒家思想本身而言,其作为一个哲学思想流派,并不反对商业与技术。但传统儒家学说在中国社会历经千年发展,已不再是单纯的作为一个哲学思想而存在。在中国传统社会,它是普通士子进入官场的通行证,是统治者的工具,也是传统社会身份地位的标志。王之春提及孔子、孟子的重商主张,是将“官场化”的儒学“追本溯源”,重新将其还原成一门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此种认识对当时社会“根深蒂固”的“官场化”儒学的瓦解,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同时,王之春在传统文化中寻求固有的价值体系仅停留于对先秦儒家的认识。我们不可否认,上溯“三代”,是为后世儒家评价体系的标准。同样,在传统知识分子看来,先秦儒家较之后世儒教而言,也有着不可替代的“正统性”。王之春从先秦儒家入手,“剥离”后世的重重“曲解”,用以“还原”传统儒家重商思想的真实面目,与“托古改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至于部分宋、明儒者,为商人辩护、努力提高商人社会地位及颠覆传统的“抑商”观点,对王之春的重商思想是否产生了影响,王之春并未明言,亦不见闻于已有史料,但通过对王之春重商思想的另一重要来源的理解,进行辨证的思考,则可以窥探其中某些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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