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南浔绅商的伦理精神及其时代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郑卫荣(1979- ),男,浙江湖州人,温州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近代区域社会史,E-mail:9787178@qq.com(温州325000)。

原文出处: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内容提要:

近代南浔绅商在承袭中国传统商业文化价值取向的同时,也展现出了其在构成要素以及内涵意蕴上的近代化趋向,形成了自身的伦理精神特质,构成了近代浙商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秉持创家立业、济世利民的价值取向及其实践主题,还是恪守仁和、诚信、道义、勤俭、中庸等系列伦理准则,南浔绅商的伦理精神为传统儒商文化和近代浙商精神注入了新活力。扬弃其伦理精神内核并加以继承和发展,对于促进当代商人精神世界的筑造、维系现实商业世界的运转具有不可或缺的时代价值。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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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24(2020)02-0108-09

       19世纪中叶,上海开埠开启了辑里丝贸易国际化、近代化的进程,牵引着浙北市镇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变迁。在清末民初繁盛的“浔沪丝路”中,近代南浔丝商依托业缘与地缘相重合、血缘与姻缘相交织的社会网络乘势而起,形成了以“四象八牛七十二狗”为代表的南浔商帮。再经由报捐封赠、科举考试、新学留学以及商勋等不同路径衍化为一个显著的绅商群体,在近代江南地区的社会转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发挥着独特的功能[1]。近代南浔绅商在承袭中国传统商业文化价值取向的同时,也展现出了其在构成要素以及内涵意蕴上的近代化趋向,形成了迥异于浙江其他商帮的伦理精神特质,为近代浙商精神增添了一抹亮彩。这里所谓的“伦理精神”是指商人在从事商业和其他社会活动时奉行的价值取向和伦理规范体系。其中,价值取向是商人社会活动所遵循的根本价值尺度,伦理规范体系是商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的基本伦理准则。总体来说,近代南浔绅商的伦理精神是以儒家文化价值观为指导,以系列伦理准则为规范来统领其社会行为,并使之与道德、社会、自然等因素达到和谐统一。

       一、价值取向:创家立业与济世利民

       价值取向对绅商的社会行为具有价值导向的作用,使之遵从于一种理性而自觉的目标。近代绅商社会行为的价值取向是一种建立在商业价值基础上的以家族价值为核心、以社会价值为理想的价值理念系统。对于绅商而言,经商是一种基于功利又超越功利的谋利活动,既不脱离创家立业的现实性,又具有济世利民的超越性。不同于马克斯·韦伯指出的由新教伦理孕育的西方资本主义商业精神中的神秘天职观念和以获利作为人生最终目的的商业理想,绅商受到“内圣外王”“亲亲仁民爱物”等传统儒家伦理文化的影响,遵从“端木生涯”“陶朱事业”“白圭仁术”等传统儒商价值观念,虽然身在逐利之场,但思想深处仍旧潜存着“修齐治平”的理想追求,这促使他们不满足于一般的创家立业,而是将商业作为一种更高层次理想价值的寄托,而一旦经商成功,他们就会将“济世利民”的价值追求付诸实践,其实践主题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一)心怀善念,博施济众

       绅商承袭儒家“修齐治平”理想和“仁爱”思想,时常心怀善念、不吝惜财力地去施济民间疾苦,这是“济世利民”实践的第一层次。例如刘氏:刘镛业丝沪渎时,“凡为人排难解纷数十年,未尝受杯勺之谢,人咸乐就公,公亦不以为烦也”[2]30;“凡有所告求与为见闻,靡不应时立赴,千里响应”[3]391。刘镛之子锦藻“承先志”,“尤殚力输资财乡里善义事,建修学校,立义仓,储戽机,倡火赈会之属,利赖至今”[2]96。锦藻之子承干恪守“轻财好施”之家风,于杭州西湖岳坟后设立义冢,掩埋无主棺骨;于家乡斥资建育婴堂,“捐万金为之倡”,扩建屋宇,设保婴会,增雇乳媪,“凡贫妇乳婴者月饩之”;输款苏州苦儿院,“每岁或至万金,历二十余年不替”;此外还广泛捐输上海“义赈会”、杭州“历代两浙词人祠堂”,富而好礼[4册1:前言]。又如顾氏。顾福昌“有济世利物之心”,“里中丧葬及孤寡家无不随时周恤”[2]10。咸丰十一年(1861)冬,太平军陷省城杭州,“福昌为设粥厂于新市镇,复往来苏关外,移赀接济以靖流离”;同治元年(1862),湖州“郡城被围,与郡人避难上海者各买米请兵救援”;同治三年(1864),战祸肃清,“各处善后如捐修桥梁道路之举,浔镇创设育婴堂,重建师善堂,悉推福昌为巨擘”。其子寿松、寿臧、寿朋“均能世其业,性亦慷慨好施与,乐成人之美”[5]卷21:220。再如周氏:昌大、昌炽“居恒走乡里,掩骼埋骴,春秋无间,恤嫠惜字,默行不倦,人往往不知其名”;昌炽“孳孳为善”,捐输倡设嘉兴新塍育婴堂、闵行救生局、太湖救生局,倡捐沭阳赈荒、东南捐赈[6]261。昌炽嗣子庆云“性乐施予,奔走急难唯曰不足,于饥馑有赈,于丧亡有赙,于僧寺有檀施,于鳏寡恂独有廪贷”[2]107。此外,还有张颂贤“凡略所称举,廪孤饩奺,药病槥殣,食衣寒饿,故道路便利人,赡族田千七十余亩,敦行不倦,皆他富人之所难”[3]386;庞云鏳“倡立育婴堂,输巨资,躬为董事,全活无算;又立湖郡栖流所,修南浔镇市桥梁及杭州下河塘、拱宸桥工;直隶河南灾,筹振款数累巨万”[5]卷39:469。金桐“广取而节用,薄己而厚人,所获资财一以济物”,“乡里善举,锐身坚行,凡桥梁道路有不便于人者,无不修,年岁饥疫,有活人之事,无不为,粟米钱帛,衣褥药饵,有可给人之物,无不畜,人忘其施,公亦不以为德”[7]243;陈煦元“性好施与,如恤嫠保节、助衣施粥、救捞覆溺、掩埋暴露诸义举无不为,为之无不力”[5]卷21:223。谢子楠“生平自奉至约而乐于行义,里中道路津梁有议缮修者,无不为也”[2]37。此类例子在史料中俯拾皆是。

       (二)助人自助,图谋进取

       如果说“心怀善念、博施济贫”是一种发自个体情感的,以分散、间断的方式来被动、局部地应对民间疾苦诉求,那么,随着近代经济社会变迁,新出现了一种情感与理性相结合的,注重以联合、持续的方式来主动、整体地应对社会问题,而且关注其肇因并尝试探求解决之法,这构成了绅商“济世利民”实践的第二层次。陈煦元可谓是一个典型。出身丝通事的陈氏早在19世纪60年代已是沪上知名绅商,为咸丰十年(1860)至光绪四年(1878)间上海丝业会馆八大董事之一。陈氏性好施与而俭于自奉,但不同于其他绅商,陈氏的施济救贫还有三个特点:一是更善于通过组织化运作的方式来提高施济效率。例如在光绪丁戊奇荒(1877-1878)时,为应对“频年直东豫苏皖粤各省叠被灾祲”,“赈抚需款繁多”,陈煦元与李朝觐、经元善等人于光绪三年(1877)创设“义赈公所”,以制度化和组织化的方式“设法劝捐,查户散放,源源接济”,历十余年,“计解助直粤东豫苏皖等省赈银不下二百数十万两”。其中,经由陈氏“陈与昌”协赈公所劝解赈银“二十万两有奇”[8]294-295。在组织义赈公所的前后,陈氏同时兼任上海同仁保安堂、上海清节堂、沪北仁济堂等多个组织的董事职务[9]586,类似这种以个人为纽带的跨组织兼职,加强了19世纪晚期各类善堂善会之间的横向联系,促进了近代慈善社团组织化、合作化发展的进程。二是赈灾兼顾治标、治本之计。例如对于水涝赈济,陈氏尝谓:“筹款助赈,实为急则治标之计,若赈水涝,不就水性而治之,一遇风潮必成巨患。”光绪初年苏属川沙厅水涝频仍,陈氏募集经费三万二千余缗,“于厅属八九两团地方,两次创建新塘凡四十有余里,并为之建设水洞桥梁、出入码头,以挽狂澜而资捍卫,保护民田至五万余亩之广”;又修筑苏省塘桥自青浦县境越昆山、新阳而至元和境,凡一百七十余里,桥四十七座、邮亭二座,“既治水患、复兴水利,又便舟行,更便旅行者”[2]18,21。三是济民注重受助者自立、自助能力之建设。诸如捐建栖流公所,“俾哀哀无告之民均庆得所”;筹募马腰接婴公所,“加惠于穷黎,施仁以保赤”;参考西药良方,研得化解烟毒之秘法,“每岁救活不下千人”;创建川沙新塘、修筑苏省塘桥,以工代赈,“展勋业于斯民,隐而在下,为衿式于乡里”[2]19,20。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以上三个特点,陈氏在“济世利民”的实践上获得了他人难以比拟的殊荣:在其生时,陈氏之“热心救灾,名播海内,无思不服,有口皆碑,而民之识与不识,莫不知有陈善士其人者”,曾“两蒙传旨嘉奖并赐心存济物匾额”;迨其殁时,“江浙父老子弟咸深哀悼,受惠灾民如失慈母,川沙农氓千数百人走诣公幕,崩角稽首,越日举襄执绋随行十有余里,既抵殡所,乃犹挥泪怏怏而不忍去,而川沙厅民已传公任城隍矣”!待其殁后次年,直隶总督李鸿章“会同两江、湖广、河南、山东、江苏、安徽各督抚联衔具奏签请旌恤,吁请旌恤诏赠光禄寺卿衔并准自行建坊,给予乐善好施字样,生平事迹列入原籍府县志书”,身后哀荣可谓足以昭示来祀[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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