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要求,各级政府要凝心聚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经过调研发现,目前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以2017年的财政数据为例,2017年度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数额巨大,超过了1400亿元。2017年6月23日,审计署对158个贫困县进行了扶贫审计,其中有84个县闲置资金共计19.54亿元;96个县有骗取套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存在,涉及资金总额3.81亿元;53个县的189个项目建成后改作他用或废弃。这仅仅是2017年公告的扶贫资金审计情况,国家每年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过千亿,涉及存在问题的资金金额可能更大。在对西部地区调研时发现,对于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基本没有开展,扶贫项目提升区域经济的情况没有得到及时的衡量和监督,致使很多地区脱贫后很快返贫。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了扶贫攻坚任务的成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全面推行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需要。 二、扶贫资金综合绩效审计存在问题 (一)扶贫资金审计中存在的资金使用问题 1.不能严格筛选扶贫对象,监督缺位现象严重。在有些贫困地区没有按照规定的条件严格筛选扶贫对象,部分扶贫资金分配没有充分考虑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情况,扶贫项目的安排和实施按照锁定建档立卡对象的原则进行操作。通过审计署2017年度的审计工作发现,由于项目和资金申报审核时间长、步骤多,有关部门的监管仍未到位,以欺诈手段获取或非法使用扶贫资金的共计有1.38亿元。同时,基层单位申报资料不实,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追责机制,造成了较大的资金流失。 2.扶贫资金存在违规使用情况。审计中还发现了挤占和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情况,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挪用、挤占扶贫财政资金。一些基层管理部门在资金的划拨过程中,通过计提项目前期经费挤占资金,挪用财政扶贫资金也是部分地区常出现的问题之一,这都致使财政资金成了地方的资金蓄水池;二是套取财政扶贫资金。将扶贫项目资金划拨到项目后又用借款等方式将扶贫资金套取出来,用于当地政府机关开支。除此之外还存在其他违纪形式,如相同项目在不同时期或者不同地点重复申报扶贫资金、将不同级别的扶贫资金不按照规定用于其他专项配套项目上、向外单位出借资金用于企业周转使用、编制虚假账簿和凭证、违规发放扶贫贴息贷款、有偿使用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 3.扶贫资金存在使用效率低下的情况。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截止到2016年3月底全国扶贫资金存在长时间闲置的金额为8.43亿元,也就是说大量财政扶贫资金没有发挥作用。另外一些扶贫资金在使用中存在分配数额较小、金额过于分散,不能形成规模化投资等问题,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出来,没能利用规模化资金投入来整体规划地区的脱贫投资。另外,在审计署审计结果中发现,由于产业项目脱离当地实际,技术培训指导缺乏有效质量控制,后期管护不到位,造成了2.99亿元资金尚未发挥经济效益或已经形成了损失浪费。 (二)精准扶贫资金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 国家审计署对我国西北地区国家级贫困县扶贫资金的审计结果显示:扶贫资金的审计工作在该地区审计覆盖率有较大的提升,对于资金的合规性审计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同时,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在监督的全面性、审计流程的科学性、评价指标的综合性、审计结果的应用性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探究和改进。 1.精准扶贫资金综合绩效审计的覆盖程度还不够。根据调研发现,现阶段西北地区扶贫资金审计的重点仍然是财务的合规性审计,审计重点在于资金的到位情况,贪污、挪用、报销等情况,不合规使用等情况。根据对1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访谈发现,几乎没有县级审计机关从始至终对扶贫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绩效审计。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精准扶贫资金综合绩效审计的深度方面。根据调研数据发现,目前结项审计方式被各贫困县普遍采用,采用率达到90%,而采用申报审计的县级审计单位只占总数的10%,实行过程审计的为22%。据访谈的结果显示,实行结项审计的县级审计单位认为目前无论是人员配置还是审计经费都难以满足开展申报审计和过程审计的需要,同时更主要的原因在于,他们认为根本没必要进行申报审计和过程审计。 (2)精准扶贫资金综合绩效审计的广度方面。现阶段,扶贫资金综合绩效审计的覆盖范围还是很有限的,难以做到全面覆盖,具体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和使用用途,扶贫资金可以被划分为很多子项目,繁多的资金种类和分散的小金额投放,加大了审计全覆盖的难度。同时,由于审计一线人员的数量有限,财政扶贫资金投放又呈现出资金分散、种类繁多、偏远地区资金使用效益差等特点,增加了审计监督的难度,也提高了审计监督的成本。 2.精准扶贫资金综合绩效审计的推行具有一定难度。通过对西北地区12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一线审计人员进行访谈,发现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中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采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基层单位很少。到目前为止,我国西北地区的扶贫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开展的范围非常有限。以陕西省为例,公示的八起有关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问题,都是财政资金合规性审计,主要问题包括套取、挤占扶贫专项资金、挪用移民专项资金和新建项目资金、超预算使用资金、不进行招投标而直接使用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对于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开展的并不多,调研发现仅对个别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审计,而扶贫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脱贫效率、环境改善效果等情况的审计几乎没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