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有无声调分别,有几个声调,上古声调系统与《切韵》是对应还是有发展变化,有哪些变化,具体字的四声有哪些异同……围绕这些问题,从明代陈第以来,古音学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目前趋于认同上古有声调,但对于更具体的问题,还存在较大分歧。从上古音与《切韵》音的关系看,各家意见可分两类:一类认为上古有平上去入四声,与《切韵》四声系统对应;一类认为上古有平、入二类,各有缓促,演变为后代的四声。至于古今演变的原因,又有两种意见,大致地说:以上古汉语传世文献为主要研究材料、以考据和归纳为主要方法的学者,从音长的不同和塞音尾的失落的角度解释缓促的演变;以少数民族语言、汉藏对音为主要研究材料、用西方历史比较法的学者,认为上古汉语韵尾
之类演变出后代的去声和上声。而上述的两类意见中,各家又有不同(详下)。古四声研究的主要材料是以《诗经》为主的上古韵文的韵脚字,上述不同意见,主要是基于对用韵中四声分押和通押各家估计或统计比例的不同及其理解,据少数发表的数据,其百分点从十几到二十几不等,差别大且较笼统。上述古四声研究存在的问题,与前人研究的路径是有直接关系的存在和需关注的问题主要有:首先,对押韵的判定,各家应当都有一个标准,但多数研究未有具体的数据,有统计的也未见有对判定标准详细论证的(一般归纳的韵例,诗人在具体运用中有很大的随意性,不是标准),而押韵有和谐程度差异,更未关注。未与押韵判定标准结合的数据,说服力是不够的。第二,上古各个声调的发展情况,并不都一样,平与上、去、人,上与去、人,去与入,其远近大有差别,而阴声韵与阳声韵,其四声关系也很不一样,这些更关系各个声调的不同发展变化,需分别对待、统计。第三,形式与内容统一,形式表现内容,押韵关系与诗的意义和文学形式直接关系,研究押韵不能离开诗歌赋比兴和诗意。第四,上古声调也关系到古韵演变,还关系到形义关系、意义引申、语法音变。上述问题,目前的研究还没有提出或未予充分关注,本文拟从这四个方面加以探讨。 一、前人时贤古四声主张之异同及其原因 (一)古四声意见的分歧 1.两种观点:古有平上去人与古有平、人二类 上古具体有哪些声调,它们与《切韵》四声关系如何?前人论述纷纭,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古有平上去入四个声调,与中古四声系统对应,清代顾炎武①、江永②、王念孙③和江有浩④,当代周祖谟⑤、史存直⑥、何九盈⑦、胡安顺⑧等主此;一种认为古只有平、入两类(王力谓“舒促两类”),平、人各有缓促,演变为后代的四声。段玉裁说:“古四声之道有二无四,二者,平、人也。平稍扬之则为上,入稍重之则为去。故平上一类也,去人一类也。抑之扬之,舒之促之,顺逆交递而四声成。”⑨王力在其基础上认为:“上古阴阳人各有两个声调,一长一短,阴阳的长调到后代变为平声,短调到后代变为上声;人声的长调后代变为去声(由于元音较长,韵尾塞音逐渐失落),短调到后代仍为人声。”⑩林尹也认为:“古惟有‘平’、‘人’二声,以为留音长短之大限。迨后读‘平声’稍短而为‘上’,读‘入声’稍缓而为‘去’。于是‘平’‘上’‘去’‘入’四者,遂为声韵学上之重要名称矣。”(11)用汉藏语材料进行历史比较的学者,认为中古的去声和上声来源于上古的韵尾
。潘悟云认为:“汉语的声调从韵尾变来是没有疑问的,目前的争论在声调产生的时间。”(12) 上述两种观点差别主要在于,前者认为平上去入四声在上古就齐备了,后者认为上古到中古之间有发展。更具体的意见如下。 2.三个“古无”:古无去声;古无入声;古无上声 段玉裁的观点是:上古没有去声,阳声韵更没有上声,《六书音均表》卷四、卷五即《诗经》和《群经》韵谱中,阳声韵只有平声一类。他说:“洎(迄)乎魏晋,上、入声多转而为去声,平声多转为仄声,于是乎四声大备。”(13)王力认为“段玉裁‘古无去声’的说法基本上是能成立的”,“只须补充一点,就是:中古阴声的去声字,大部分应属上古的入声,这是长入,和短人稍有不同,这种不同不妨碍押韵。”(14) 孔广森认为古无入声。他说:“至于人声,则自缉合等闭口音外,悉当分隶自支至之七部而转为去声。盖入声创自江左,非中原旧读。”又说:“周京之初,陈风制雅,吴越方言未入于中国,其音皆江北人唇吻,略与中原音韵相似,故《诗》有三声而无人声。今之人声,于古皆去声也。”(15) 黄侃在段玉裁阳声无上声基础上,进一步主张阴声韵也无上声(16)。这个主张后人评价不一。它明显是属于“平上为一类”、“去人为一类”框架的。 3.两种人声处置:收舌人声独立,收喉人声附阴声 顾炎武主张人声归附阴声,至王念孙、江有诰再到章太炎,将收唇的入声(缉、盍)和收舌的人声(去人韵至、祭、队)独立,只留收舌根的阴声韵(之幽宵侯鱼支)入声不独立。等于说收喉的人声与收舌的入声独立性有差别。收喉入声不独立,主要是认为《诗经》平人多相押,且谐声关系密切。 4.不同的通押数据 根据《诗经》用韵研究古四声,上述种种主张,主要是根据或大略估计或精确统计的四声的分押和通押比例。如顾炎武说:“人与人为韵者什之七,人与平上去为韵者什之三。”(17)有的学者进行过某些部分的具体统计。王力说:“在《诗经》时代,同调相押是正常情况,异调通押是特殊情况。”(18)又说:“……《诗经》长人、短人分用的情况占百分之九十四,合用的情况占百分之六。长入、短入合用的情况,跟平上合用的情况是一样的。”(19)史存直的统计涉及更多的关系,他说:“《诗经》一共有1679个押韵单位,其中平上去三声通押的就有220个,人声和平上去三声通押的有45个,合计有265个,约占15.8%。”(20)安顺的数据是:“《诗经》中平、上、去、人同类相押达到76%,混押只有24%。”(21) (二)古四声意见分歧的原因及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