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行为理念的基本问题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温航雄,西安工程大学审计处

原文出处:
财会月刊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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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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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作为受托责任的产物,代表产权理论在近现代的突破性发展,是一种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模式下的制度性授权责任形式。它基于不同的治理诉求和产权所有权模式,形成了三种不同的存在形态:一是基于社会治理和产权监管的社会审计模式;二是基于国家治理和产权监管的国家审计模式;三是基于组织内部治理和监管的内部审计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产权制度的进一步明晰和经济活动的剧增,我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审计制度体系和审计行为机制,无论在客观上还是在主观上,均要求从理论上完善审计制度规范并诠释审计行为,达到法的层面的规制,进而达到对法的精神的追求。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于审计的产生基础和依据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并立足于哲学理性和法律规范层面予以考量和分析,在理论探索和业务实践中,基于契约视角的审计关系,准确定位审计的基本范畴。

      审计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理念与操作、诉求(价值)与实现(结果)相统一、协调的、特定的新型学科形态和职业形态,其所辖的审计理论、规范、技术、方法、手段以及基本范畴、原则、立场等均需要最为基础、系统、一般性的理论支撑,并将类化的观点和方法应用于具体、特定的审计行为,进而达成基于判定的结果可能性实现和基于治理的组织治理实现。

      二、审计行为理念的基本范畴分析

      (一)范畴及边界

      审计理念作为审计学科领域系统化、一般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指南,关乎原则、范畴、逻辑关系、形式论、判定、可能性以及对现实或实践的反思和指向,是一切审计行为存在的理性根源。审计学科领域的行为理念问题是该学科领域行为研究总的思路和方向,是判定该学科领域成熟与否的基本标准,其经系统化并以范式存在,其范围可以拓展至该学科领域的边界。

      审计行为的边界是划分职责和厘清责任的基本标尺和界限,其范围取决于审计实践领域拓展的广度和深度。在审计实践中,基于受托责任和产权契约的审计行为的实施应当贯穿经济事项的论证、决策、实施和审核的全过程,并覆盖所有经济事项和经济内容。审计行为的边界应当以经济事项及其内容的“权界”为界限,其监督职责应覆盖涉及经济的权力主体行为、运行程序、授权、权力对象及成果效能等所有关联性要素。

      (二)一般性问题

      对于审计行为基本范畴的认知和行为边界的识别,属于审计行为的诉求、模式和导向的判定问题,需要从其内在的、逻辑的和关联的一般性问题入手,并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基本的抽象和解析:

      1.基本原则、立场和观念问题。该问题本质上是意识问题,是在行为和实践中抽象出来的普遍适用、共同认可的一般性遵循、规则和理念。其植根于具体执业行为和业务实践,但又超脱且抽象于具体形态,是行为自觉和模式内化的表现,具有历史概括性和逻辑体系性。

      2.主体、客体、内容的识别及其开放性问题。该问题本质上是从不同的维度对审计行为进行识别,构建审计行为具体化和抽象化冲突协调机制,将审计行为理念和实践贯彻于所有经济事项领域和行为领域,并基于广域视角实现审计行为识别和拓展的开放性。

      3.审计的逻辑理路与可能性问题。构建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的审计行为路径,即审计行为理念贯彻的逻辑理路问题,最终以体系构建、路径畅通和结果实现为价值的目标设定,达成条件预设与客观现实协调模式下的可能性实现。

      4.审计行为的关涉与判定性问题。基于独立性问题对审计行为实施的利益关联主体和因素进行界定和识别,用以认定和评价审计判断和行为导向问题,界定其是否符合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5.审计行为的导向性问题。不论是基于问题还是基于对象,是基于社会预期还是基于客观可能性,是基于治理实现还是基于绩效(结果)实现,审计行为的关涉与判定性问题在本质上都是审计行为模式和导向的选择问题。

      6.审计理念系统化和审计的法境界问题。即如何通过审计理论和实务研究,抽象出普遍的、一般的审计基本原则、立场和方法,进而实现审计规范由外化的规制性和他律性向内化的理念性和自律性转化,达到审计规范契合于行为理念的境界。

      (三)基本特征

      对审计行为一般性问题的系统化认知的广度和包容度是判定审计行为理念成熟度的基本标准,即在不涉及具体审计问题和原则的情况下,审计行为理念并不具有直接实践功能,这就要求从根本上提升对审计行为理念的认知、理解和贯彻。

      审计行为理念具备如下五个基本特征:一是形而上。即超脱于审计的实践领域和具体形态,用以引导具体的审计行为、审计形态、审计技术和审计方法。二是抽象性。基于对审计行为和业务实践的抽象,从精神层面追求审计价值的实现,用于引导审计理论体系的构建和对审计行为境界的追求,在间接渠道上起到一定作用。三是指向性。审计行为理念的间接指导作用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即指向审计行为模式选择和审计行为所达的权界范围内的公序良俗,这是审计哲学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四是判定性。审计行为理念具有秩序构建或重构功能,能够判定审计行为模式选择,保障或纠正审计秩序,使其相对稳定。五是可能性。作为一般性的抽象,在基本立场和原则统一的前提下,审计行为理念具有间接引导实践的功能,这在操作上提供了能动性选择技术和手段的可能,就方法论意义而言,提供了多种渠道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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