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为了应对政府的环境检查,率先在企业内部进行环境审计,为政府环境审计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开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设立环境审计委员会(WGEA),并于2001年颁布《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的指南》,为世界各国建立政府环境审计制度提供了指引。中国政府环境审计的起步较晚,可概括为四个阶段:其一,起步阶段(1983年至1997年),政府环境审计开始试点;其二,探索阶段(1998年至2002年),建立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其三,平稳过渡阶段(2003年至2007年),建立环境审计协调领导机构;其四,战略发展阶段(2008年至今),正式将资源环境审计列为六大审计类型之一。2009年9月,审计署出台了《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中国政府环境审计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政府环境审计正式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多元化的道路。中国政府环境审计正在逐步实现环境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有机结合,例如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审计、金融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企业审计、农业审计、外资运用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境外审计等专业审计领域,已成为中国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环境审计作为重要的环境监管手段,其环境治理作用愈发凸显。与其他环境监管手段不同,政府环境审计具有独特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环境审计的独立性更高,地方政府可能为了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而与环保部门、统计部门等进行合谋,篡改统计数据,而政府环境审计可有效地破除这一困境,凭借其超然的独立性,更好地发挥监督和鉴证职能;二是政府环境审计的经济监督作用更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手段的重点在于事前评估和排放监测,但有关环保设备投入的合理性和环保设备运营维护费用等资金运作未能全面地审查和评估,而政府环境审计运用审计程序和方法,评估环保资金的使用情况,可有效地弥补其他环境监管措施的不足。国内外学者对政府环境审计进行了大量的探讨,但主要围绕理论构建和实务指引展开,缺乏实证研究,尤其是微观层面的经验研究。然而,微观企业如何响应政府环境审计制度,这对检验政府环境审计制度的环境治理效果至关重要。因此,本文提出以下问题:政府环境审计能否有效地提高企业环境绩效?如能,政府环境审计对企业环境绩效的正向影响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回答上述问题有助于我们在理论上拓展企业环境绩效的驱动因素研究,在实践上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的启示。 与现有文献相比,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现有关于政府环境审计的研究主要关注理论构建和实务操作两个方面,缺乏实证研究,尤其是微观经验研究。政府环境审计的环境治理作用是否有效取决于微观企业如何响应政府环境审计。但是,由于企业环境治理需要占用大量的资源购买环保设备并维持环保设备运行,致使企业主动进行环境治理的动力不足,故而企业环境绩效的改善需要足够的环保压力。政府环境审计是对企业施加环保压力的重要措施,但能否发挥其功能以实现理想的环境治理效果,值得进一步验证。本文立足宏观环境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互动的视角,以企业环境绩效为切入点,探讨了政府环境审计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影响,拓展了政府环境审计的环境治理效应研究。第二,现有文献对企业环境绩效的影响因素探讨较为广泛,主要涉及环境税、排污权交易、环保补贴、环保约谈、环保督查、公司治理等方面,但对政府环境审计的关注不足。与其他环境监管手段相比,政府环境审计具有超然的独立性和强有力的经济监督作用,理论上可弥补其他环境监管手段的不足和缺陷。政府环境审计作为当前中国环境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环境监管手段,其环境治理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本文以政府环境审计为研究视角,考察了政府环境审计如何影响企业环境绩效,丰富了企业环境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第三,结合政府审计的功能定位,本文构建了“政府环境审计——揭示功能、抵御功能、预防功能——企业环境绩效”的理论分析框架,拓宽了政府环境审计的理论分析范式。同时,本文从政府审计制度、政府环境监管和外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探讨了其对政府环境审计与企业环境绩效之间关系的影响,考察了政府环境审计与其他环境制度的协同作用,拓展了政府环境审计的理论架构,为更好地发挥政府环境审计的环境治理作用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参考。 二、文献回顾 国内外学者对环境审计展开了大量的探讨,可以概括为理论构建和实务指引两个方面。 第一,环境审计的理论构建。如何界定环境审计?国外学者对环境审计内涵的探讨起步较早,例如Buckley认为环境审计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进行检查、评估、测试或验证;Maltby指出环境审计是指评估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是否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并提出改进建议的审计活动;Rika、Mimeche也提出了与以上两位学者类似的观点。结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国内学者对环境审计内涵也进行了一些讨论和界定,例如陈思维认为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系统以及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积极、有效,并得到控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审计活动;韩竞一等指出环境审计是指审计组织对被审计单位的环境保护制度以及环境保护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的审查监督和评估经济法律责任的一种监督活动。可见,不同学者对环境审计的内涵表述虽有所差别,但其实质均相似,即审计主体对被审计主体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的审计活动。在环境审计内涵的基础上,学者们对环境审计的原则、目标、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界定,以期构建环境审计的理论框架。环境审计委员会在《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工作的指南》中指出了不同类型的环境审计的客观基础,为指引环境审计的重点领域和审计目标提供了参照。耿建新和牛红军认为,政府环境审计准则应当遵循前瞻性准则、可操作性准则以及与环境审计组织体系相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