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界在探讨毛泽东的真理论时,忽视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即毛泽东的真理运用观。这是毛泽东对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 一、把真理运用论作为真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了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理论体系 传统哲学教科书的真理论,是由客观真理、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为基本构架组成的理论体系。其特点是解决人们如何在认识世界中获得真理的问题,而不涉及怎样在实践中正确地运用真理,指导改造世界的问题。这显然是一大缺陷。据说,这种体系的根据是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提出的关于真理的“两个问题”,即“有没有客观真理”和“关于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相互关系问题”(注:《列宁选集》(第2版)第2卷,第121页。)。我们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因为,这两个问题,是列宁在批判波格丹诺夫时提出的,而不是在构建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体系。这两个问题确实可称为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基本问题,但并不是它的全部问题。纵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有关著述,不难看出,马克思主义真理论有着十分丰富的内容,其中解决怎样在实践中科学地运用真理,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理论即真理运用论,是其真理论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历来主张,他们的理论不是教条,是行动的指南,各国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来应用马克思主义真理。列宁批判了考茨基等第二国际领导人用教条主义来对待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真理的错误,指出:“我们决不把马克思的理论看做某种一成不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它所提供的只是一般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注:《列宁选集》(第2版)第1卷,第203页。) 还说:“真理,如果应用时不加任何分析,都会变成空谈。”(注:《列宁选集》(第2版)第3卷,第459页。)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思想,把真理运用论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重要内容加以特别强调和全面系统的研究,提出和论述了一整套关于正确应用真理的思想观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真理论。 在毛泽东看来,把真理运用论作为辩证唯物主义真理论的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改变世界”之本性的逻辑必然。毛泽东明确地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去能动地改造世界。”(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2页。)改造世界,就是从真理到实践的飞跃,也就是运用真理,指导实践,作用客体的过程。因而,毛泽东特别强调真理的正确运用,反对空谈主义,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在全在于应用。”(注:《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3卷,第815页。)所以,必须注重真理运用问题的研究,把真理运用论作为真理论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这样,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论体系才能不仅反映人们“认识世界”的规律,更能突出其“改造世界”的逻辑,真正成为“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的辩证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 二、论析了真理的运用主体、运用对象和待用真理, 揭示了真理运用过程的内在机制 真理的运用必须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即待用真理、运用主体和运用对象。真理的现实运用过程,就是这三要素的有机结合过程。 人们要运用真理,首先必须有被运用的真理即“待用真理”的存在。毛泽东特别强调了待用真理的普遍性与可行性。在他看来,真理是有层次的,既有反映事物普遍规律的“普遍真理”,也有反映具体个别事物的“个别真理”。前者具有普遍性,在理论形式上表现为一系列正确的基本原理,在运用上有着广大的时空性和适用性,因而它能成为待用真理,指导实践,实现真理的运用。而后者则有所不同。它是一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在理论形式上主要表现为一些正确的然而又是特定的具体结论或断言,因而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实践的发展会“过时”,所以它往往并不能成为待用真理,运用于变化发展了的实践或事物上。因此,毛泽东总是教导人们,不要拘泥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个别词句和结论,而要掌握其精神实质,运用其普遍原理。毛泽东认为,待用真理还必须具有可行性。真理总是具体的,是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和实现的。因而当着条件尚不具备时,其真理也就不能被运用于指导实践。否则,就会在理论上犯空想主义错误,把幻想当作真理,在实践上犯冒进主义错误,把将来有其可行性的事硬放在现时来做,只能导致失败。所以,毛泽东历来反对那种把“理论上说得通,事实上做不到”的理想化的“真理”用于指导我们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教导人们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条件论。 真理是由主体人来运用的,运用主体的素质状况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真理的运用效应,即能否正确运用及运用结果的成败。毛泽东特别强调了运用主体的认知性、群众性和阶级性。人们要运用真理,首先必须具有认知能力,使自己成为真理的拥有者,成为拥有真理的主体。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研究和探索,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修养,增强识别真理与谬误、“香花”与“毒草”的能力。其次,毛泽东认为,运用真理不仅要重视“领导”主体,更要注重人民群众这个群体主体的作用和意义。他说:“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而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39页。)因此,真理要实现其运用,首要的、 决定性的环节,就是要使真理为人民群众所掌握,使之变为群众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而要使群众接受真理,掌握和运用真理,就必须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对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教育人民认识真理”。正如周恩来在《学习毛泽东》中所说的,“毛泽东思想的特点,就是把普遍真理具体化,运用到中国的土壤上”,而这种运用“并不是说,定出办法来就算了,不管大家懂不懂,接受不接受,说做就由几个人孤立地去做。不是这样的。毛泽东总是再三再四地舌敝唇焦地讲,反复地讲,使这个真理为大家接受,变成了力量。”周恩来还提倡学习毛主席这种在群众中实现真理、运用真理的原则,“学习毛主席这种坚持真理,指示原则方向并将其具体化,成为人民的力量的过程。”(注:《周恩来选集》(上卷),第336—338页。)再次,毛泽东特别分析了真理运用主体的阶级性。他认为,真理是主客观的符合,因而就真理本身来看,其阶级性并不显见,特别是自然科学真理,由于是对自然规律的反映,所以其本身没有阶级性。但真理的运用主体则不同,在阶级社会具有显明的阶级性。这种阶级性,不仅直接影响着人们能否正确地运用真理,而且规定着运用的性质和结果。正如毛泽东曾就自然科学真理的运用问题所说的那样:“自然科学分两个方面,就自然科学本身来说,是没有阶级性的,但是谁人去研究和利用自然科学,是有阶级性的。”(注:《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44页。)因此,毛泽东特别注重真理运用主体的立场问题,强调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真理必须“站在无产阶级的和人民大众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