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发现并抑制被审计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要想使审计达到预期效果,就需要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审计处理处罚权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严格执行审计处理处罚权,不仅是审计人员履行《审计法》赋予的责任,而且关系到审计的总体目标和效果。近些年出现的审计整改难、审计决定实施难,“屡审屡犯”现象等问题,说明了审计处理处罚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审计机关造成了负面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审计机关的权威性。所以,对政府审计处理处罚的研究就显得至关重要。 一些文献涉及到对政府审计处理处罚的研究,这些文献主要关注于审计处理处罚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处理处罚的效应和方式以及如何进行处理处罚。但是鲜有文献直接研究影响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各种因素,总体来说,目前既缺乏对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及机理的理论探讨,更缺乏对相互之间的经验数据检验。 二、文献综述 在现有文献中,研究处理处罚力度的影响因素并不多,但是很多词语表达的含义与处理处罚力度相似,例如,审计问责力度、审计处理处罚执行情况等,学者们对这些力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有些文献对审计问责力度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结果显示审计问责力度受到审计人员数、法律处罚案件立法力度、国民生产总值、社会舆论四个维度的影响;一些文献发现审计机关地位、经济发展情况、非正式制度、法制环境、同级政府干预和地方财政状况是影响审计处理处罚执行情况的主要几个因素。 另外有一些文献从理论层面分析了政府审计处理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学者认为审计处理处罚难的成因有以下几点:对审计处理与审计处罚的关系区分不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冲突;审计定性不准确,监督缺陷及考核、审计目标导向有误,现场审计不深入、取证质量不高;“重处罚轻处理”思想的影响、法制意识淡薄,考核导向有误。 上述文献丰富了我们对政府审计处理处罚的认识,但是,鲜有文献直接研究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影响因素,目前既缺乏对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影响因素的作用路径及机理的理论探讨,更缺乏对相互之间的经验数据检验。因此,本文拟建立一个解释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并用经验数据检验这个理论框架,力求丰富对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影响因素研究。 三、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本文将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对象的违规金额做出处理处罚的程度定义为处理处罚力度,用处理处罚金额占查出问题金额的比例来衡量。同样是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处理处罚,为什么不同地方的处理处罚力度会有很大差异,这其中有什么样的原因呢?从文献综述中可知,现有文献中分析了其中一些可能会影响审计处理处罚的因素,下面本文将从地方政府首长晋升潜力、地方审计厅厅长晋升潜力、地方审计部门预算金额以及公众关注度四个方面来分析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关系并提出假设。 (一)地方政府首长晋升潜力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关系 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作为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政府首长是政治理性人。作为政治理性人,政治晋升对部门首长而言是最重要的激励,晋升最大化是其重要目标。客观来说,审计行为往往依托于行政首长和政治人物的境遇和作用的发挥,因此政治晋升会进而影响对审计力度、人力物力财力以及处理处罚力度等的投入。 一方面,地方政府首长的政治晋升与其下属各个部门的工作成绩密切相关,政府审计虽是其中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但相比其政治晋升动力而言,政府审计的处罚力度明显是减分项,在多个加分项与一个减分项之间做出取舍,更多的政府首长会基于自身政治晋升的考虑,减轻甚至免于对相关政府审计项目的处罚,久而久之,政府审计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就被逐渐剥夺。地方政府首长为了自身的政治晋升动力考虑,会酌情减轻对违规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力度,特别是预算超支、财政、财务收支用于支持经济建设等方面;还有,政府审计的处理处罚频次和力度越低,从结果上也就意味着相关部门的违规违法行为较少,从一定程度上讲,侧面地反映出政府首长的行政管理能力,也有利于其政治晋升。 另一方面,如果地方政府首长的政治晋升潜力较大,意味着政府首长就越年轻,就越不希望部门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影响自身政治前途,所以对部门中预算违规的行为容忍度就越低。在政治潜力下,对审计查出的违规问题会有较大的惩治决心。另外一种情形是,如果政府首长政治晋升的可能性较小,其政治晋升动力很小,则可能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下属各种机会主义行为的容忍度会扩大,甚至出现所谓“59岁现象”。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H1a:地方政府首长政治晋升潜力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显著正相关 H1b:地方政府首长政治晋升潜力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显著负相关 (二)地方审计厅长晋升潜力与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关系 一方面,地方审计厅厅长领导政府审计相关工作,对地方各个部门进行依法审计,确保各部门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各项经济活动,将政府审计的职责落实到位,是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是其政治晋升业绩的直接体现,从一定程度上讲,政府审计发现的问题越多,处罚的力度越合理,越能体现法律法规的精神,就越能体现审计厅厅长的工作能力,对其政治晋升也越有利。因此,政府审计处理处罚力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之于地方审计厅厅长而言,是其工作落实是否到位,业务及工作能力是否能胜任岗位要求的重要体现。对政府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处罚力度,能够维护政府审计权威,发挥政府审计应有的作用,推动政府审计机关在政府工作中更具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赢得上级审计机关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