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背景 十九大之后,中央出台了关于党政新闻发布制度的有关条例,如2017年11月,《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要求,以及逐步建立起例行发布制度的要求,力求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党务信息。2019年4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将新闻发布会作为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 2017年4月《审计署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审计署目前正在健全完善以审计结果公告为核心,涵盖审计重大政策发布的全方位审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机制。2018年5月《审计署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调,在审计署重大政策事项以及审计结果公告发布时,新闻发布会能够有效引导舆论,并增加解读类新闻的权威性,保障了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审计署的新闻发布活动,目前主要以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接受媒体采访或进行专访的形式展开,审计署通过新闻发布活动提供的媒介平台,向公众发布审计相关信息,这也是审计信息公开的一种手段。审计署新闻发布活动在发布和解读重大审计信息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研究意义 互联网的发展推动着政府信息传播的进步,政府信息公开的浪潮也推动着各级政府机构不断调整和改善现有的信息传播方式,实现更高效的信息沟通。审计署作为我国审计系统中的最高机构,肩负着监督党和国家工作的使命,社会大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度在提高,审计署公开审计信息的力度也应该提高。 新闻发布活动相比其他信息公开形式,其宣传色彩会更浓重,并且能够实现与代表社会大众的记者媒体的双向互动,新闻发布活动能够发挥的传播效果也更佳。对审计新闻发布活动效果和影响因素进行探索研究,审计署应该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活动这一双向信息传播桥梁,在输出信息的同时也接收到大众对信息的反馈,继而实现互动式的信息传递。 (三)研究目的 本文将通过对2003~2018年期间的审计署各类新闻发布活动的新闻发布情况的调查研究,客观反映审计署新闻发布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其新闻发布效果的评估建立指标体系,分析影响传播效果的因素,继而剖析表象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有助于改善现状的建议。 二、文献回顾 (一)关于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的研究 政府新闻发布是政府信息传播最有效的渠道之一。政府新闻发布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学界一般采取“两分法”或“四分法”对其进行初步分类。“两分法”将新闻发布活动分为了常规发布和非常规发布,“四分法”则将其分为了新闻吹风会、新闻通报会、正式新闻发布会和接受记者采访。 政府新闻发布属于政府传播的研究范畴。周莹提出了新闻发布会的两级传播模式,从第一层级的面对记者的现场传播到第二层级面向公众的大众传播,信息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力量是在逐级扩大的。 在研究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在政府传播中的作用时,杨蕊提出了政府新闻发布传播政府信息的路径,政府通过新闻发布活动发布政府信息,经过媒体报道传播给公众,公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政府反馈信息,从而形成一个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传播回路,完成了政治传播的过程。 陈宜丽对政府机构新闻发布会进行了明确定义,即由政府机构主办并邀请大众传媒的记者参加,围绕与政府机构职能相关的议题,由指定新闻发言人或机构负责人发布、介绍相关信息或表明立场态度,同时回答记者提问的会议。是政府机构主动提高信息透明度、维持正常公共关系和调控社会舆论的方式之一。从该定义中,我们可提炼出政府机构新闻发布会的三个要素:作为主体的政府机构、作为客体的大众传播媒介及其背后的社会公众、与发布活动本身有关的内容。 (二)关于审计新闻发布活动的研究 审计公开是政务公开、审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的内容涵盖了当今“审计全覆盖”理念下的各个审计环节的信息,如:审计计划的公开,审计处理处罚、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及审计结果的公开等。而审计新闻发布活动是审计信息公开的方式之一,其发布主题内容需符合一定的重要性要求,才能通过这种方式传递给公众。 郑小荣等从审计信息公开角度对地方政府审计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从主题情况、组织情况、发言人情况、数量情况、媒体参加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剖析了地方政府审计新闻发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该研究开辟了审计新闻发布研究的先河,体现了新闻发布活动在审计信息公开中的独特作用。 (三)关于新闻发布传播效果及其评估指标方法的研究 关于新闻发布效果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一般从新闻发布的传播效果入手。拉斯韦尔在对新闻传播过程的研究中,将“传播效果”这一要素囊括传播五大要素之中,而其他四要素分别是“传播主体、传播对象、传播媒介、传播内容”。 对于传播效果的内涵,国内外学者众说纷纭,没有达成统一的定论。其中被多数学者接纳的传播效果的定义,主要有以下两种。其一是孟建教授较早指出的:“新闻发布的传播效果是指经过新闻发布活动的各种信息发布活动,使受众(新闻记者乃至接受媒体影响的公众)的感知、思维、情感乃至行为发生新闻发布者预期的变化。”其二是刘海龙在传播学实证研究的范式中提出的:“效果是传播者的传播活动能够实现其目标或意图的程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