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推动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国家审计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为了保证国家审计的质量和效果,审计法律责任成为审计相关法律中的必要内容。从我国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都有独立的章节对法律责任进行规定。但从总体来看,审计法律责任体系并不完善,仍然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影响审计法律责任体系的构建。本文通过对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的相关文献进行分析,指出审计法律责任体系构建中的重点问题,并对实施路径进行探索。国家审计法律责任体系的构建对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一、概念界定与文献综述 第一,概念界定。国家审计是指有对于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财务情况和会计资料等,由国家审计机关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活动。审计法律责任是指由于未出具真实可靠的审计报告,相关审计主体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和《实施条例》)都有专章对于审计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 第二,文献综述。以研究的主体不同进行区分,审计法律责任相关的文献有国家审计法律责任、民间审计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等。徐航(2019)指出,民间审计应当承担更多的法律责任,同时对民间审计法律责任不清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叶涛(2019)等人对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指出了存在相关问题的原因,最后得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从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相关的文献来看,屈茂辉(2017)等人专注于国家审计法律责任规范的构造与优化,对我国审计法律责任的立法结构、形式和主体都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论述。党博(2018)通过分析审计法律责任的现状、类型和问题,从完善审计主体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责任追究方式和地方立法方式方面提出了建议。张琪(2018)等人主要对国家审计法律责任追究机制的优化进行了详细论述,从问责机制、意识、主体和公告制度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发现,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相关的文献数量并不多,且目前的研究重点在于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而本文的研究重点在于通过分析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相关的内容,指出审计法律体系构建中的重点问题,并探讨体系构建的实施路径。 二、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的立法形式、责任主体及责任类型 第一,立法形式。从我国来看,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的立法形式既有国有层面的主体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也有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据统计,国家审计法律责任相关的法律法规共有107部,包含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从不同层面的法律法规数量来说,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数量较多,在总体立法形式中占比超过92%(见下图)。
其中,国家审计法律责任以专章设立的有1部基本法律,即《审计法》;1部行政法规,即《实施条例》。根据2006年最新修订的《审计法》中,第3条至第52条均是法律责任专章的内容。从2010年出台的《实施条例》来看,第47条至第55条是法律责任专章的内容。对于审计法律责任的认定,《实施条例》与《审计法》保持高度一致,是对《审计法》相关内容的细化和解释。 第二,审计法律责任主体。根据现行的审计法律法规,审计法律责任主要涉及三类主体。 一是审计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审计法》第52条和《实施条例》第55条对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做出了规定,主要对审计人员的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约束,其中包含审计人员需要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从地方性立法来看,基本上都对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且与基本法律法规具有一致性。《审计法》和《实施条例》中对于审计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侧重于从权利的角度出发,即在相关主体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审计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例如责令限期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等。 二是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审计法》中第43条、第44条、第46条、第49条、第50条均从法律责任义务的角度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做出了规定,第48条则从被审计单位的权利角度做出了相关规定。《实施条例》中第47条、第49条、第54条从义务的角度规定了被审计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第50条、第52条、第53条则从权利角度规定了被审计单位的法律责任。从地方性立法来看,行政法规和规章主要以基本法为指导进行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三是中介机构。将中介机构作为审计法律责任主体之一,是因为国家审计中会聘请审计中介机构及其人员,这样中介机构也需要在审计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履行审计法律责任。目前来说,主要是地方性立法中存在对中介机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基本法律法规中并未指出。在地方性立法中,大概有三成左右的法规和规章中对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进行了立法。 第三,审计法律责任类型。《审计法》和《实施条例》中仅对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没有提及民事法律责任。而地方性立法中,则对民事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形成有效的补充作用。从行政法律责任来看,《审计法》和《实施条例》中主要包含责令改正、警告、处分、扣缴、罚款等,主要是针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人员等主体做出的规定。从刑事法律责任来看,《审计法》和《实施条例》对刑事法律责任的表述均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民事法律责任来看,主要存在于地方性立法中,包含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