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陈元靓编纂的《事林广记》,是宋末至明代非常流行的一部百科全书式日用类书,其最初名称叫《博闻录》。《博闻录》流传到元朝中期,因未避蒙古大汗成吉思汗的名讳,没有删去天文、阴阳、图谶以及蒙古王室的宗派世袭图等违禁内容,故被列为禁书。但由于该书为取便流俗通用而编,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书商们于是纷纷改头换面,以《事林广记》为名刊刻流通,而《博闻录》之名则逐渐不为人知。 《博闻录》在中国久已亡佚,东传日本之后也未见有传本存世。但《博闻录》在日本流传期间,却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现存日本学者编纂的史书及在日本流传的相关汉籍中,有不少引用《博闻录》的情况。其中被李约瑟誉为是“关于五行的最重要的中古时代的书籍”——《五行大义》,①在日本流传很广,爱知县丰川市穗久迩文库收藏的《五行大义》抄本,其纸背就抄录了不少《博闻录》的内容。 《五行大义》是隋朝萧吉编著的关于阴阳五行学说的著作。流传日本之后,对日本的阴阳五行学说、神道学说产生了很大影响。据中村璋八调查,在日本流传的《五行大义》有四种版本,其中收藏在穗久迩文库的抄本被称为元弘相传本,因为该本在各卷后均写有“元弘三年(癸酉)闰二月廿五日相传毕智圆”等文字而得名,这是现存诸本《五行大义》中最好的本子。元弘为日本后醍醐天皇的年号,元弘三年即元朝至顺四年(1333)。可见《五行大义》最晚在元顺帝之前就已在日本流传。该本纸背抄录有《博闻录》佚文,中村璋八统计佚文计有11处。②笔者翻检元弘相传本的影印本,发现如果加上抄录者根据《博闻录》描绘的《岳渎海泽之图》,《五行大义》纸背引用《博闻录》的地方共有12条。 以上12条《博闻录》佚文,往往图文并茂,内容涉及天文律历、丧葬礼仪、典籍文献、职官制度、山岳河川等方面。这12条佚文的具体内容,至今不为中国学界所知。中日学者中村璋八、刘国忠、王珂等,在其论著中只是提到《五行大义》纸背抄录有这些佚文,但均未对佚文进行介绍和研究。鉴于此,本文将这些佚文逐条誊录下来,并与现存《事林广记》的元代版本,即和刻本(该本是根据元泰定二年即1325年的版本翻刻的,因此我们可以将其视作元本)、③宗家文库本、④西园精舍本、⑤椿庄书院本、⑥积诚堂本⑦进行对比,以发现其异同、变化,并进而探讨佚文的相关问题及其价值。 以下先以仿宋体字转录元弘相传本《五行大义》纸背抄录的《博闻录》各条佚文(一至十二),然后逐条对照几种元本《事林广记》中的相关记载。各本《事林广记》与《博闻录》佚文完全相同的文字,为避免繁琐,以省略号标识;各本《事林广记》之间完全相同的文字,则以“引文同某某本”标识;佚文及各本《事林广记》附载的相关插图,文中酌情选录。 (一) 《博闻录·律历门图》。 《汉书·律历志》云:“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其龠以井水[准]⑧其概。”注曰:“孟康曰:‘概欲其直,故以水平之。井水清,清则平也。’师古曰:‘概所以概平斗、斛之上者也。’”⑨ 和刻本: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用度数审其容。⑩ 宗家文库本:量起黄钟之龠,其容秬黍中者千二百实龠中,以井水准其概,两龠为合。(11) 椿庄书院本、西园精舍本、积诚堂本:引文同宗家文库本。(12) 按:《博闻录》和诸本《事林广记》的引文均来自《汉书·律历志》,诸本《事林广记》比《博闻录》详细一些,但诸本《事林广记》均未引孟康和颜师古的注释。 (二) 六十四卦气候图(插图见下文图三——引者)[,唐] 但此图聊私加意巧 《博闻录》曰:“置润之法。《尧典》云:‘朞三百六旬有六日。’朞者,一周年也,则是一年有三百六十六日。今一年只三百六十日,尚余六日。一年六个小尽,又余六日,则是一年共余十二日。积三年之余,有三十六日,于是置一闰月,以正其时。犹余六日,又两年复余二十四日,并前六日,再置一闰。”[,已上《博闻录》]。(13) 和刻本:《尧典》曰……(14) 宗家文库本:《尧典》曰……又两年复二十四日……(15) 椿庄书院本、西园精舍本:引文同宗家文库本。(16) 积诚堂本:《尧典》曰……[今]一年只三百六[十]日……于是置一闰[月]……又两年复二十四日……(17) 按:《博闻录》的这段佚文,很可能出自宋人史浩所著《尚书讲义》。《尚书讲义》卷一《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注云: 置闰之法,盖一岁十二月,月三十日,正三百六十日,余六日。六小月又余六日,是一岁余十二日,三岁余三十六日。以三十日为一闰,又两年余二十四日,凑前所余六日为一闰,故三年一闰,五年再闰。(18) 两相对照,可见《博闻录》佚文应该是根据《尚书讲义》这段话加以改编而成。《尚书讲义》中完全同样的内容,也出现在袁燮的《絜斋家塾书钞》卷一《尧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条,(19)而袁燮应当录自《尚书讲义》。理由有三:其一,袁燮的著作题名“书钞”,其内容自当有录自其他书籍者。其二,《尚书讲义》成书比《絜斋家塾书钞》要早(见下文)。其三,袁燮(1144-1224)和史浩(1106-1194)同为鄞县(今属浙江宁波)人,史浩长袁燮38岁。淳熙十六年(1189),史浩向朝廷进献《尚书讲义》22卷(一作20卷),藏于秘府,(20)说明其《尚书讲义》成于该年。(21)宁宗嘉定时期(1208-1224),袁燮“迁国子司业、秘书少监,进祭酒、秘书监……兼崇政殿说书,除礼部侍郎、兼侍读……进直学士”(22)。若此,历任秘书少监、秘书监的袁燮,自然可以看到收藏在秘书省的各类图书。因故,袁燮在编纂自己著作时,参阅、摘录《尚书讲义》的内容,便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