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体验: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业态

作 者:

作者简介:
花建,陈清荷,上海社会科学院 文学研究所,上海 200235 花建(1953- ),男,上海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研究员;陈清荷(1994- ),女,河南新郑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助理。

原文出处: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沉浸式体验是当今文化与科技融合而形成的一种新业态,也是文化产业领域中具有前沿性和成长性的新兴样式。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大学、企业等纷纷加大了对它的研究和开发,中国必须在这一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从它的特征和意义看,它是一种以空间造境为核心业态、依托数字化准客体而建立起来的体验活动;它让观众从真实的体验进入虚构的世界,传达了创作者对于自我、万物、世界、宇宙等的新解读和新表达。从它的内在结构和发展机制看,它具有大奇观、超震撼、全体验、逻辑力的产业形态;它集成了大量科技成果的数字化“准客体”,又融入了大量富于现代审美特色的创意内容。从它的创新活力和产业竞争的角度看,中国要加快发展沉浸式体验,就要在文化产业领域推动“科创+文创”,形成多学科联合攻关的优势,高度关注年轻一代的文化消费需求,在扩大开放中集聚全球创新资源。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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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50(2019)05-0018-15

       DOI:10.16538/j.cnki.jsufe.2019.05.002

       一、引言

       沉浸式体验是当今文化与科技融合所形成的一种新型业态。它在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动下,发展成为集硬件设备、软件内容等于一体的包裹型、多感官、即时型、可控型的体验系统。它在文化产业的领域中,衍生成为沉浸式演艺、沉浸式展览、沉浸式娱乐、沉浸式影视、沉浸式遗产保护等丰富的形态。它以大量的技术集成、快速的内容更新、广阔的市场应用,成为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的强大引擎和前沿领域,并且展示出日益广阔的应用前景。

       沉浸式体验是当今世界上富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热门研究领域。近年来,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大学、智库、企业纷纷从不同角度对沉浸式体验进行了研究,涉及沉浸式的技术开发、投资与合作、市场应用、对外出口、人文和艺术等多个细分领域。比如:英国从2016年开始由英国创新知识转化联盟牵头,在英国国家科研与创新署支持的“创新英国”推动下,正式建立了“英国沉浸式”集群。这个集群具有鲜明的跨学科和跨行业特点,多次发布重要的研究报告,集聚了1700多位行业领袖、研究者、艺术工作者、思想者、投资商、技术开发商等,鼓励他们之间开展密集的信息沟通、创意交流和商业合作,其目的是推动英国占据沉浸式技术和产品开发的全球领袖地位①。而英特尔公司的高层则公开宣布:真正的未来将始于数据。英特尔公司正在研究和探寻一种共享、分析和利用数据的全新方式,形成一种更加富于沉浸式、个性化的泛在智能互联体系。英特尔公司的有关专家指出:沉浸式体验的研究和开发,将驱动整个世界发生深刻、快速、令人惊叹的变革②。

       从全球范围看,对沉浸式体验的研究不仅仅在技术开发的层面上,而且进一步深入到创新机制的层面上。沉浸式体验的发展水平体现了一个国家和城市创新机制所达到的力度和深度,它的产业化应用得益于一个优良的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由于沉浸式体验是建立在新一代通讯、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装备、创意和数字内容等基础上的,所以能否聚合各领域的研发成果,促进科技、投资、创意、艺术、商业等主体的合作,就成为一个国家和一个城市能否在沉浸式体验领域形成融合创新优势的关键。中国要建设成为21世纪的文化强国,必然要在沉浸式体验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这就要加强相关创新资源的整合,以此带动中国在科学技术和文化创意等多个领域的创新发展,并且推动广大人民文化消费的不断升级。

       目前,国内外关于沉浸式体验的研究多从技术、新媒体、传播等视角进行研究,一些研究者主要是把沉浸式体验作为一种专业工具、一种传播手段来进行研究。而本文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机制和新业态的视角出发,并把沉浸式体验作为一种文化产业新业态来进行研究。本文研究沉浸式体验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不仅深入分析了沉浸式体验的科技基础,而且研究了沉浸式体验的创意内容,以及两者如何深度融合的创新机制,进一步从全球文化软实力竞争的角度,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对中国如何加快发展沉浸式体验项目,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二、沉浸式体验的特征和意义

       (一)从古典的探索到现代的体验

       沉浸式体验与人类的进化具有深刻的联系。人类对于沉浸式体验的向往和开发,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随着人类神经系统和思维系统的发育,人类很早就形成了一套复杂的感知、体验、记忆系统,并且通过人类独有的想象力不断拓展自己的体验范围。而人类去获得这种体验的过程,既是一种孜孜不倦的建构和探索历程,又是一种获得巨大快感和美感的游戏过程。

       早在古希腊时代,柏拉图等学者就描述了“感官体验”的特点。尼采在分析“赫拉克利特式世界”时指出:游戏不是任意的玩耍,而是极为投入的创造,从而能够内生地形成秩序。游戏者一方面在全然地投入,另一方面又超越地获得静观,这正是它让人获得巨大快感体验的奥秘:“正如必然性与游戏,斗争与和谐必定交媾才能生育成为艺术作品一样”③。尼采提出了日神和酒神的区别,也启迪后人进行思考:如果日神和酒神所代表的造型艺术和音乐艺术相互交融,融合了视觉、听觉、触觉等,就可以“随着这激情的高涨,主观逐渐化入浑然忘我之境”④。这种沉浸式的体验享受,成为人类向往的一种美妙境界。

       美国心理学家米哈里·契克森米哈在1975年提出了心理学术语“心流”(Flow或者是Mental Flow),指一种将个人的精神力完全投注在某种活动上的特殊感觉。人进入了一种全神贯注、犹如沉浸于惬意的水流中而不受打扰的状态,甚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等到结束才发现已经过了很久。当人的心流产生时会伴随着高度的兴奋感和充实感,在事后也会留下难忘的记忆⑤。这种感觉大大超越了人在日常生活中的体验程度,进而引起人们对此的向往和迷恋。这可以说是较早有关沉浸式体验的系统描述。

       (二)从真实的体验到虚构的世界

       沉浸式体验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进入高级阶段。在工业社会之前,由于科技装备和消费水平的限制,人们所获得的沉浸式体验往往是碎片化、偶然性的,也难以成为人们广泛追求的消费形态。当人类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人们的消费跨越了追求价廉物美、物有所值、充分享受等阶段。新型视听、人工智能、5G、AR、VR等技术的应用又提供了实践的可行性,即借助于科技装备和创意设计,把高品质的体验发展为一种具有高价值量的消费形态,这才推动了人们对于体验(experience)消费的大力开发和广泛追求。正如美国学者B.约瑟夫·派恩在《体验经济》中指出的:体验是人类历史上的第四种经济提供物。农业经济提供了自然的产品,工业经济提供了标准化的商品,服务经济提供了定制的服务,而体验经济提供了个性化的体验。当标准化的产品、商品、服务都开始出现产能过剩的时候,唯有体验是供不应求的高价值承载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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