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环境下电子政务“流”审计模式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会金,博士,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实务;张文秀,博士,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审计大学沁园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为大数据审计、审计信息化。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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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20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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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智慧城市、云计算等的飞速发展,我们已进入大数据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关于大数据发展战略的讲话中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世界各国、各地区政府亟须构建多位一体的大数据审计平台,改变既有的审计模式,以适应大数据的挑战。2016年正式启动的“金审工程”三期建设以联网审计为基础,结合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力图应对大数据时代对审计的挑战。2016年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关于2016年地方审计机关重点抓好的十项工作》,其第六条“着力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要求地方审计机关推进大数据审计信息化建设,实现机关与机关之间、机关与现场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构建省级审计数据系统,与2015年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遥相呼应,这标志着中国大数据战略实施进入具体化进程。大数据审计是党和国家对审计事业的战略部署,从在审计实践中应用大数据技术,发展到强调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要求逐渐具体和深化。然而,现行的审计模式①是在既有信息技术基础之上建立的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审计人员已经逐步适应了利用计算机程序辅助调阅、查找并记录相关审计证据和资料的审计方法。尽管审计效率和审计覆盖率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仅仅依靠计算机作为辅助审计手段,审计模式并没有实质上的改变,仍然基本上是针对静态数据、事后的“批处理”式的审计模式,即将一定时间段内采集到的数据集中存储和分析。随着大数据带来的理念和技术的变革,传统的审计数据事后采集分析处理模式不能适应大数据实时地从多个数据源、以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生成的新特点,并且限制着审计思路和范围。与此同时,利益相关方不断提高对审计覆盖率的要求,例如要求“审计全覆盖”。审计职能要求审计人员具有广阔的知识储备与前瞻性的战略目光。这些方面的因素势必会要求审计模式发生转变,改变“批处理”式的传统审计模式的审计滞后、报告周期长、经验效应不明显、审计质量因人而异等固有不足,积极应用大数据技术的新成果、新理念,适应大数据时代需求,进一步提升审计的效率和效果。

      为此,本文提出“流”审计模式,结合大数据对多种来源、多种格式的实时电子政务数据深度挖掘的需求,对“流”数据集成、审计分析和报告等关键环节进行分析,同时“流”审计为审计机关重新确定审计对象、划分业务单元、规划审计流程提供了思路,旨在通过更具全局视野和高效率的审计方法及更具反馈性和时效性的监测制度来维持电子政务系统的稳定,进而高效地运行。

      二、文献综述

      (一)政府大数据项目及审计

      大数据研究已引起各国政府普遍关注。2015年12月世界审计组织知识共享委员会秘书处在其成员国范围内开展了问卷调查,21个国家提出60个研究项目,其中大数据项目列于首位。Gang-Hoon Kim et al.对各国大数据平台应用情况做了整理,介绍了美国政府的内部税收系统,肯定了美国政府利用大数据开展监督预防活动的借鉴意义,并认为运行和应用项目只有少量可以归类为大数据项目。大多数政府数据项目所使用的都是结构化数据库中已储存的数据。它们并没有使用实时、动态的和非结构的或者半结构的数据。由于当前各国政府大数据平台仍处于起步阶段,国内外学者对于大数据审计的研究也仍在探索中。

      新技术的引入势必会对政府审计从数据采集、传输、管理、分析和应用提出多方面要求,阮哈建等认为现阶段数据采集是大数据实施的最大障碍,应当推广XBRL技术②,把多元化、多种格式的会计数据先以特定口径归集起来,再通过多维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寻找隐藏在可使用数据下的信息价值,并且,通过国家审计署建立与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的联结,实现数据库交叉管理和信息共享,对于已经审计的大型项目建立数据库和数据模型。

      针对政府数据项目,McAfee et al.(2012)分析了电子政务与大数据技术的契合性,并为政府大数据平台的规划提出了建议。研究显示,大多数政府部门大数据项目尚处于启动阶段,目的是为未来大数据应用做准备和积累,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大数据项目进入应用阶段,例如美国的RRP、新加坡的RAHS、英国的HSC。John et al.的研究与McAfee et al.类似,并强调了政府管理对大数据技术需求的迫切性,通过分析现有大数据平台的分布状况和优劣关系后,表示大型复杂数据库较多地应用于商业,而政府部门只较少地将其应用于解决国家经济、医疗、就业等问题,政府可以适当参与商业大数据平台的合作共建以实现更高的政府管理效率。

      (二)大数据审计模式

      学者们纷纷研究大数据对审计模式、组织、技术方法等方面的影响(秦荣生,2014;陈伟、SMIELIAUSKAS Wally,2016),并提出大数据审计的概念和框架(张文宗等,2014)。程平等(2016)基于财务共享服务的模式,总结归纳了大数据审计框架与实施流程。大数据技术在政府审计中运用的广泛程度,还取决于许多其他基础配套,许金叶等认为大数据运用离不开物联网制度建设,只有广泛建立物联网,实现远程智能采集才能保证大数据的数据流入与实时监控,维持业务连续,同时强调配套的审计框架、审计准则也是积极引导大数据应用于政府审计的关键。刘国城以“过程挖掘”为关键技术,研究云安全审计过程平台的运行机制,构建云安全审计的全新模式。可以看出大数据在政府审计中的运用不仅依赖于大数据技术本身,实现政府数据公开共享,借助配套制度和准则的指导也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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