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税收70年: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志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报告

内容提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济成就举世瞩目,税收地位不断上升,税收在宏观经济稳定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伴随着经济体制的变化,税收作用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税收在国家治理和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作用也不断得到增强。中国需要加快建立现代税收制度,以应对各种可能的挑战,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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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70年来税收收入的变化显示税收地位不断上升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各条战线都取得了辉煌成就,经济成就更是举世瞩目,国内生产总值(GDP)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2年只有679.1亿元,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达到3678.7亿元,2000年为100280.1亿元,2018年为900309.5亿元。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同时,税收收入也显著增长。税收收入1950年为48.98亿元,1952年为97.69亿元,1978年为519.28亿元,2000年为12581.51亿元,2018年达到156400.52亿元。

       税收收入增长与GDP的增长并不同步,有时快,有时慢。1952年税收收入占GDP之比为14.39%,1954年为15.37%,之后一直到1963年在14%左右徘徊,再接着持续下降至1968年的10.98%,复回升至1977年的14.41%和1978年的14.12%,之后至1984年保持在13%左右。税收收入占GDP之比在1985年和1986年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分别为22.43%和20.15%;再接着大体保持持续下滑态势,1992年和1993年分别为12.12%和11.93%;1994-1996年继续下跌,分别为10.54%、9.84%和9.62%;1997年开始回升,从当年的10.33%持续升至2012年的18.68%;之后,每年略有下降,2018年为17.37%,介于2009年和2010年之间(图1)。

      

       图1 1952-2018年中国税收收入与GDP之比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tjsj/)。

       税收收入与GDP之比变化的背后,涉及的因素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私营企业的公有制改造增加了财政来自企业的收入(利润收入等),相应减少了税收收入;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大大增加了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的税收收入。不同所有制经济效率的差异也导致不同的税收收入总量,不同所有制企业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也导致同样经济总量不一样的税收收入。对税收在财政收入定位的变化,也直接影响税收收入。在计划经济时期,受“非税论”影响,税收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即使取得税收收入,也往往被理解为采用的是税收收入形式,而这样的税收从本质上看不是税(不是当时所批判的资产阶级国家的税收),这直接导致税制的不断简化。改革开放后,为了维护国家的税收主权,涉外税制很快就建立起来,包括个人所得税制和涉外企业所得税制。接着,为了规范国家与国有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实施了两步“利改税”,这样的改革导致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占比迅速上升,也导致税收收入占GDP之比达到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最高值(1985年和1986年均超过20%)。但是,由于对税收定位的模糊,将税收收入列入企业承包的内容,再加上地方税收征管体制因素,税收收入占GDP之比持续下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工商税制改革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之后,税收收入占GDP之比在下降惯性迈出之后进入上升通道,建立了以税收收入为主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在2012年之前的数年中,一方面由于减税政策的落实,另一方面由于税收征管现代化步伐的加快,税收收入占GDP之比相对稳定。2012年,减税降费政策较为明显,税收收入占GDP之比持续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保持了宏观税负的基本稳定。

       应该说,税收收入数据的这些变化是70年来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领域变化的结果。总体上看,税收收入增长是新中国经济建设成就的重要表现,是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不断提高的表现。

       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扮演重要角色,保证了财政的正常运行。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在市场经济时期,都是如此。新中国成立之初,税收保证了新政权的运行。在计划经济时期,即使在税收作用不被充分重视的背景下,税收收入和企业收入也旗鼓相当,甚至在计划经济后期,税收收入规模还是超过企业收入。税收是财政收入来源的一种重要形式,70年来始终如一。如果说有变化的话,那就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1983年和1984年两步“利改税”之后,税收成为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从此,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之比虽有波动,但在财政收入体系中的绝对支配地位从来没有被撼动过。当然,税收在财政收入体系中有重要作用,并不等于“唯税是图”。2006年,中国取消农业税,明显减少了大笔税收收入,但这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农村税费改革的积极成果。更重要的是,这向城乡统一税制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是可圈可点的。

       二、70年来税收在宏观经济稳定中的作用不断加强

       经济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其目标之一是宏观经济稳定。新中国成立70年来,税收在宏观经济稳定中的角色在发生变化,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如何筹集政府可支配财力,就有多征税、多发债与多发货币的争论。当时社会各界对于旧社会税负重所带来的痛苦记忆犹存,担心多征税会对新政权的运行不利。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前12年的通货膨胀,特别是临近解放时的恶性通货膨胀,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颇多,而这背后是货币的财政性发行。货币的财政性发行,只会加剧物价波动,大规模的财政性发行甚至带来严重的通货膨胀。多发债得有足够的社会闲置资金,新中国成立之初显然不满足这一条件,即使发债,也不可能筹集较大规模的资金。相比之下,多征税虽然有难度,但在几种可选方案中却是最优的。可以说,正是因为征税,减少了通货膨胀的风险,促进了宏观经济的稳定。

       中国进入计划经济之后,宏观经济稳定主要依靠国家计划。计划编制得好,执行到位,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就实现得好,税收在宏观经济稳定工具箱中的地位有限。直到20世纪80年代宏观经济稳定才重新借助税收力量。当时,市场化改革已经在实施,但经济改革的具体目标尚未完全明确,市场和行政手段一起发挥作用。控制消费和投资增长,都是促进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举措。基本建设投资审批制就是行政手段,对固定资产投资征收建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是市场手段,这样的市场手段肯定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的成本,对抑制投资具有一定作用,从而可以适当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但这是不是最佳方式有待实践的检验,后来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被取消,说明这种检验并没通过。奖金税等税种同样对抑制需求有一定作用,但最终也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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