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化与多元化:白银挑动下的明清货币“复调”

作 者:

作者简介:
彭凯翔,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天津,300350;河南大学经济史研究所,开封,475004,邮箱:kaixiangp@qq.com。

原文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在对影响传统中国货币行用的若干理论关系进行澄清的基础上,本文重新审视了明代货币体系的“白银化”,认为它并不纯粹是钞法、钱法失败的产物,而是由宋代以前传统的铜钱体制向银、钱、钞并行的多元格局转变过程中的波折。同时,明代的财政白银化对民间的白银行用虽然有挤出效应,但也增强了白银的货币属性,存在不可忽视的溢出效应。因此,白银化和货币化是明代经济中两个并不对立乃至可以相互促进的趋势,而由白银化推动的货币化最终为货币多元化在清代的成熟提供了条件,货币深化以及与之相伴的金融发展也揭示了明清经济正逐渐进入一个不一样的历史时期。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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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清货币形态演变的一大关节是明代中后期白银的崛起,学界目前有“白银货币化”和“货币白银化”两种表述。如果把视野拉长,这两种表述其实对应了中国货币史两方面的大趋势。秦汉以降,中国的货币经济是有所起伏的,如三国两晋和明初,都是货币经济相对低落的时期,而明代中后期开始,货币经济又开始了一轮长时期的上升。这是货币化的大趋势。如果从货币体系来看,宋代以前的货币由铜钱主导,宋代以后渐呈多元化:先是宋元时期纸币异军突起,夺钱之势,然后是宋元以来逐渐货币化的白银夺钞、钱之势,在明代中晚期一度上升为主要货币,终于在清代落成银、钱、钞(主要是民间银钱票)并行的格局。①这是以明代货币白银化为关键的货币多元化趋势。

       在这两大趋势中,白银化是货币形态上的,易于论证,货币化却涉及货币在整个经济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的影响,关系到市场化、金融部门的成长乃至近代化等一系列重大命题,论证起来更加困难,也更容易出现分歧。尤其是,如果明代货币白银化仅仅是钞法、钱法失败及货币供给无效下的变态,它和货币化之间甚至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无论货币化还是白银化,学界都有系统的研究,本文无意复述,但希望能就这一矛盾和各方面证据间的关系作些探讨。为此,首先需要对影响货币行用消长的基本因素略做探讨,澄清一些理论关系,以便分析明代币制演变的逻辑。

       一、影响货币行用的若干基本因素

       现代经济学的货币理论主要关心的是货币已经成立后的经济运行问题,一旦讨论到货币如何成立,就不免又要回到门格尔源自历史思辨的理论。即,货币无非是人们所持资财中可交易性(saleableness)甚高者(用更现代的表述,即流动性甚强),它的价值不在于直接消费,而取决于他人是否接受以及以何等价值接受,取决于它在节约搜寻成本上的功效。②历史时期的金属货币或商品货币固然有币材本身的价值,但当人们持有它不仅为了消费,也为了更方便地交易时,币材的价值又反过来受其货币功能的影响。何况,不同个体、不同社会对币材的评价亦是不一致的,在一个信息传递还受到诸多约束的社会,无论币材还是货币的交易情形在传播上都有其限度。这时,如果各方对货币的共识是依靠个体在分散交易中知识和信息的积累来自发演进的话,必然会有与个体的交往范围相应的地域性、群体性特征,货币形态的调整也将是迟缓、渐进的。例如,在海外银元已经流入东南沿海上百年的乾隆末年,徽州山中仍有僧人不识番银,也不清楚它和铜钱间的兑换市价,宁愿弃银元而接受不到市价一半的铜钱。③可等到西班牙银元终于成为江南地区的本洋后,即使19世纪后期继起的墨西哥银元和它仅是图样有别,已停铸的本洋还是长期享有溢价。④凡此均可证明货币行用的形成与演变脱不开社会的惯性。

       历史上至少有两种组织加速了这种进程。首先是政府。政府可以铸发标准统一的货币,并以政令的形式指定可以行用的货币种类,向公众发出明确的信号。对传统中国而言,政府还通过其财政活动成为从事长距离资源调配的最重要主体,也成为货币的最重要使用者和持有者,其在货币形成中的作用可想而知。政府以“权柄”之类方式意识到了货币对社会经济的重要性,但在实际政策的制定中更直接的考虑当属其自身财政运作的需要。以钱法为例。官僚制下的财政需要向官员、士兵乃至劳役等支付工资,稳定小额货币的需求较强。所以,铜钱这一贱金属货币成为大多数朝代努力维持的主要铸币,恰与封建制下的欧洲形成对照。⑤与此对应,中国历代的铸币亦不采“自由铸造”,公众不能按需持金属到铸局铸钱,大多数时候也不能按官定比价将旧钱或其他货币拿到官方机构去无限制地改铸或兑换。这既意味着中国很早就由政府来控制铸币供应量,也意味着铸币量很可能与社会需求出现脱节,官定比价则很可能与民间比价脱节。供求脱节以及不进行无限改铸的后果是,官方无法禁绝旧钱、古钱乃至私铸钱、洋钱等的流通,实际上官方也的确通常采取较为宽容的政策,而非采取现代意义上的本位币制。换言之,官方的钱法相当于在财政中效力较强的国家法,但并未强有力地将民间钱币行用中的习惯法统合到国家法中去。惟作为一种普遍标准的存在,制钱仍有重要意义,因为复杂的实货币有可能借由它来形成相对稳定的虚货币单位,并以此为基础形成货币间的比价行市。言及于此,就涉及到另一种组织——市场的运作了。

       市场对货币行用比较直接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调节各种通货及币材的生产(包括私铸、私销)与流通;二是通过一定的市场组织来集中交易,形成相对标准化的行市并予以扩散。当铸钱并没有太强的自然垄断属性及技术门槛时,⑥这两方面充分结合在一起的效果是银、钱各类货币均具有较强的商品属性。在流动性相仿的情况下,其比价与所含金属的比价(更严格地说,是边际铸造成本之比)大致保持一致。⑦此时,分量不足、成色较差的劣币,其市场价值低于足重足色的良币,两者各遵其内含价值并行流通。若非人为干预,抬高劣币价格,通常不发生严格意义上的“劣币驱逐良币”。不过,如果各种通货间存在仅有行家才能察觉的微小差别,虽不足以引起其中的良币被销毁改铸,可当社会经济发展等原因带来货币需求增加时,新铸的钱却会接近较劣者。在没有标准制钱为参照的情况下,这一过程将持续下去,长期内遂出现一定程度的“劣币驱逐良币”。又或者某类通货(如,钱)中相似的品种较繁杂,拣择及鉴别成本相对较高,则它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被驱逐的“劣币”:如价值尺度功能被品种更稳定的“良币”(如,银)代替,以及它所含货币价值的相对贬值。当然,不同的品种可以匹配到不同的地方市场,同时又让每个市场的品种保持相对稳定。“劣币”会向这个均衡方向流动以提高其价值,但其中的调整过程可能是相当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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