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6431(2019)04-0001-07 在有四亿七千五百万人民的辽阔国土上创建一个崭新的人民共和国,这是亘古未有的伟业,百事待兴。在人民解放战争传檄可定的大好形势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满怀胜利的喜悦的同时,仍然清醒地认识到:“如果我们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问题上,不采取谨慎态度,不讲究斗争艺术、不集中全力作战,不注意争取一切应当争取的同盟者……我们就要犯‘左’倾机会主义错误。”[1]1267-1268这一时期,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把政策和策略视为党的生命,并围绕着夺取全国胜利的战略目标,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采取了周密的措施,领导和推动创建新中国的伟大实践。 面对着即将夺取全国胜利的大好形势,不仅是中共中央迫切需要正确的政策策略的指导,各战略区和各野战军在向全国进军的进程中,也迫切需要理论的指导和政策策略的支持。1947年3月到1948年5月间,晋冀鲁豫、东北和晋察冀中央局等不约而同,分别在1944年晋察冀中央局编辑出版的《毛泽东选集》基础上,陆续编辑出版多个版本的《毛泽东选集》。但是这些《毛泽东选集》收录文章的下限,都是截至全面内战爆发前夕。如晋察冀中央局1947年3月编辑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收录最靠后的一篇文章是1946年6月22日《为美国对华军事援助法案的声明》[2]143;东北书店1948年5月出版的《毛泽东选集》与之相同①[3]279-280;晋冀鲁豫中央局1948年出版的《毛泽东选集》最后一篇文章是1945年8月9日《关于抗战最后阶段的声明》[4]1035。毛泽东虽然在抗战时期已经全面地阐述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以及通过召开党派会议建立联合政府的建国方略,但是那时国共关系的前景还不明朗,毛泽东关于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中国的设想,主要还是在理论上的宏观论述,具体的方针政策和策略尚未得到阐发。不仅如此,大概是忙于指挥战争的缘故,毛泽东在这个时期对各地出版他的选集的态度,不甚积极。1948年7月12日,他在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的请示电报上批示:“无论国内、国外,暂时均不要出选集。半年后,经审查后,再说。”[5]321 自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后,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响亮地喊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制定新中国的国策和夺取最后胜利的各项政策与策略的任务,被提上议事日程。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和各野战军,分别从不同角度将中共中央的许多政策性文件汇编成册,铅印或油印下发。但是因为编选思路不一,并且由于有许多文件是根据电讯或新华广播电台的播音抄录的,错漏和段落遗失现象难免,其权威性和实用性受到影响。特别是1947年9月13日全国土地会议结束后,土改运动在各解放区如火如荼地展开。在全面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过程中,侵犯中农利益的问题极为突出,连带出现对开明绅士、新式富农和工商业主等一系列政策性的“左”的错误,一时呈泛滥之势。为了纠正这些错误,11月29日,中共中央重新印发毛泽东1933年在中央苏区查田运动中撰写和主持制定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但这两个文件毕竟是十多年前制定的,为了使政策规定能够更切合解放战争条件下新的实际情况,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为下发这两个文件向全党发布的指示中加写了一段话:“望你们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参考此项文件,提出关于阶级成分分析的明确意见电告,然后由中央制定统一的正式文件,公开发表。”[6]494 这个“正式文件”,就是《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这是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一个全面的纲领性的指导文件。该文件于1948年2月15日完稿,共二十五章,两万多字,他亲自起草了其中的第一章和第二章,并于16日下发讨论征求意见。毛泽东十分看重这个文件,他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央工委及各中央局关于组织讨论这个草案的指示,指出:“单有土地法大纲及其他党的若干指示文件而无这样一个完备的文件,很难使我们的工作人员不犯或少犯错误。我们既要彻底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又要在这个伟大斗争中不要因为划错与斗错阶级成分及采取错误政策而打乱自己的阵线,增加敌人力量,使自己陷于孤立。不要忘记,在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五年而特别是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五年时期,我党曾经因为政策过左陷于孤立,处于极端危险的地位,而在我党与国民党破裂时期党内主要的危险倾向,曾经是现在仍然可能是‘左’倾冒险主义。如果我们现在不严重地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就将在政治上犯错误。”[7]64-65 这个文件是因纠正土改中的“左”的错误而决定制定的,但其内容远远超过土地革命总路线的范畴。不仅包括对地主、旧式富农、新式富农、中农、贫农、雇农等农村阶级成分的界定,同时还有对手工业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小商贩、资本家和官僚资本家、工人、职员和革命职员、军人和革命军人、学生、贫民、游民、宗教职业者等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分析与界定;不仅有对中国社会经济形态、人民民主革命的性质、目前的阶级关系等的宏观论述,又有对划分阶级的标准、通过阶级成分的方法、家庭成分与本人成分、各阶级的债务、关于犯罪分子的处理,以及人民法庭的设置与审判程序等具体全面的政策性规定。2月20日,毛泽东在给刘少奇的电报中非常明确地指出:“这个文件实际带着党纲、政纲、政策几重性质。我们如果要取得全国胜利,需要有这样一个文件,党内外才有明确遵循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章程。”[7]623月6日,他在给刘少奇的复电中,要求中央工委与近日即将抵达西柏坡的饶漱石、陈毅、邓子恢、康生以及华北局的同志用充分的时间“讨论全部政策问题(以划阶级一书为中心)”[8]192。按照毛泽东的要求,刘少奇主持的中央工委曾在3月4日、6日、12日三次讨论提出修改意见。3月14日到26日,刘少奇又组织华北局、华东局和华中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围绕完善这一文件,全面探讨一个时期以来的政策得失。[9]139-142毛泽东本人又对该文件几经修改。可惜的是,可能是战争形势发展得太快的原因,也可能是因为提炼概括具有普遍意义的政策难度过大(因为任何一种政策都很难涵盖老解放区、半老区和新区等多种复杂的实际情况),出于谨慎的缘故,这个蕴含了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最新发展的文件,最终并未能作为正式文件下发执行。尽管如此,在制定这个文件和在讨论修改完善这个文件的过程中,中共中央、中央工委和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对前一阶段出现的政策偏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检讨,深化了对政策与策略的认识,并开始系统地纠正政策与策略方面的失误。毛泽东认为:“在这些工作中所发生的偏向有了着重的纠正,或正在纠正中,这样就可以使整个中国革命运动走上健全发展的轨道。只有党的政策和策略全部走上正轨,中国革命才有胜利的可能。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各级领导同志务必充分注意,万万不可粗心大意。”[10]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