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赋能:集体化时期农民主体性的成长及其社会效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彦君(1986- ),女,广西南宁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广州 510275)。

原文出处: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通过梳理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这个模范村庄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历史,并聚焦于农民主体在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成长,可总结出农业机械所具有的“赋能”作用及其政治内涵。农业机械提高了劳动效率,在乡村社会中塑造了农业的现代化景象,并作为性别化劳动分工模式的关键因素发挥了解放妇女的重要作用,成为广大农民群众解放思想、激发主观能动性的动力,可见农机赋予了农民在经济、政治上“翻身做主”的能力。农机的“赋能”作用内含丰富的政治实践意义,以“土洋结合”的方式将农民的成长与农机化的阶段性发展融为一体,以全国范围的群众性农具改革运动为农业机械化的开端,从而定下了以农民群众为发展主体的基调,使农业机械化具有明显的社会革命动员的特征。这是中国共产党基于50年代的现实国情,对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的辩证思考和对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以农业机械化为切入点,可将农民个体与历史叙事相结合,探讨技术的意识形态作用,以全面理解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众化的路径选择及其历史意义。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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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19)06-0065-14

       doi:10.3969/j.issn 1007-6522.2019.06.006

       一、问题缘起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农村人口多、传统技术落后、工业基础薄弱的现实国情,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实行土地改革、推动农业合作化的同时,提出改革农具和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案。因此,我国的农业机械化道路是一条与农业合作化协同演进的道路,“在农业集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农业机械化,用革命化领导机械化,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农业和工业同时并举,既搞机械化也搞半机械化。坚持农业机械制造以地方为主,农业机械产品以中小型为主,农业机械购买以集体经济为主。适应农业‘八字宪法’和高产稳产要求,促进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大农业”。[1]906可见,我国的农业机械化不止于农业科学技术的发明推广和应用,其中还贯穿着道路选择和阶级斗争,关乎农业发展的道路问题,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环节。

       因为中国农业机械化的意识形态目的,使其在实践路径和主体力量方面与苏联农业机械化形成明显区别。在苏联,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机械化是通过大工业建立的机器拖拉机站来实现的。“机器拖拉机站是农业中的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它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复杂农业机器,按合同为集体农庄的生产服务。机器拖拉机站使集体农庄群众建设和发展自己集体经济的自动性同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和帮助,能够得到正确的结合。机器拖拉机站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工具,是建立工业和农业的生产结合的主要手段。生产结合就是社会主义大工业以机器和其他生产资料供给农业,用新的完善的技术装备农业。”[2]226对此,毛泽东指出:“‘机器拖拉机站是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工具。’教科书在很多地方都是这样强调机器对社会主义改造的作用。但是,如果不提高农民的觉悟,不改造人的思想,只靠机器,怎么能行?两条道路斗争的问题,用社会主义思想训练人和改造人的问题,在我国是个大问题。”[2]227可见,中苏农业机械化的实现方式明显不同:苏联是以社会主义大工业来装备农业,从而推动农业集体化,其中未提及农民的主观能动作用,农民似乎只是一个技术的被动接受者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而中国的农业机械化以群众性农具改革运动为开端,以农民群众为主体力量,以自力更生为原则,自践行初始就具备了群众性和大众化的显著特征。

       这一特征更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机械化推广应用方式截然不同。日本通过农协(全国农业协同组合联合会)这一既是民间的又具有政府功能的组织来为社员提供机械化服务,体现了政府在技术推广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3]美国推行的“绿色革命”①更有着明显的技术专家治国的精英立场,并试图将科学技术视为非政治的力量,以弱化技术运动中的社会革命色彩。而在中国,20世纪50年代起的农业机械化运动由始至终显露着科学与政治、现代化与革命不可分离的特征,农业机械化运动蕴含社会组织动员和社会主义改造等因素,更类似于革命运动。

       比较可知,中国农业机械化道路的特殊之处在于其处在合作化时期的社会革命性质,在于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及其带来的农民政治主体意识的自觉与激发,使我们深刻认识了“中国共产党的农治思想,基础预设不是把农民当作愚昧无知、消极等待社会精英去救助的被动群体,而是坚持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和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4]因此,将农民个体研究的微观视角纳入中国农业机械化的宏观研究领域之中,可以拓展和充实对中国农机化的认识与研究。

       农民是农机具的发明创造者和具体使用者,是农业机械化的真正践行者。农业机械化过程中大量劳动力的解放和对农民技术能力的教育培养,不仅减轻了农业劳动的体力负担,还激发了农民自我解放的精神。本文以山西省汾阳市贾家庄村为例,从史实个案出发,详细论述农民在农业机械化历程中的成长、组织和作用。贾家庄是集体化时期山西省的模范村,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该村就积极进行农具改良与机械改革,于1954年被列为山西省合作社十个试点之一。人民公社时期,贾家庄全面组织集体经济,发展多种经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等条件,增加集体的收入和资金积累,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实现农业机械化,1965年被誉为全国农业机械化的十杆旗帜之一,其发展的典型性和翔实的档案资料为本文提供了有力的例证。

       二、农机的赋能作用:从农民到工人

       农机作为新兴生产力,对农业、农民产生了巨大的赋能作用,不但改造了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减轻了农业劳动强度,从土地上解放了大量劳动力,更解放了农民的思想,推动了广大农民发掘并实现自身才能,为普通农民成长为亦工亦农的新型技术人才提供了有力工具。

       (一)技术应用与观念转变

       旧中国的农民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最起码的识文断字能力都不具备,农村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只占总人口的1%,文盲程度高达95%,农民因此被视为没文化、没素质的群体。缺乏科学知识的农民因长期囿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而没有创新的思想和突破的能力。“乡民务农,而不知农之有学。其于辨土性、兴水利、除虫害、制肥料等事,懵然不知。古法相传,日就湮没。”[5]这些不仅制约了农业的发展,还限定了农民的底层社会地位。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提出构建“为全民族中90%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的新教育,从此,党和政府把普及文化教育作为重建乡村文明、塑造新农民的重要工作,以开展扫盲识字运动为开端,到农业科学知识与技能的普及,农民主体意识得以萌生,提高了政治参与意识与能力,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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