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7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20)01-021-11 政党挑选候选人参与公职选举的过程,被称为政党提名(candidate selection)。①民进党是台湾地区最早采用民主提名制度的政党之一。自1989年制订“公职候选人提名办法”(1993年以后改为“条例”),创立正式的提名制度以来,民进党提名制度就处在不断修正的演进过程之中。经过近30年的演变,民进党提名制度形成了异常庞杂的历史体系,冠绝台湾各政党。提名制度的频繁修正,反映了民进党党内权力结构的调整、政党理念的转变以及组织模式的转型等政党发展的深层领域问题。因此,以提名制度为研究切入点,对深入系统地把握民进党的发展历程,更加全面透彻地认识民进党很有助益。 政党提名被称为“政治的秘密花园”(the secret garden of politics),②学界对此研究尚不充分。民进党提名制度近年来虽然也引起了部分台湾和大陆学者的兴趣,产出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已有的研究多是对民进党提名制度单一要素的考察,③或者是单次选举中民进党提名的个案分析,④缺乏对民进党提名制度系统和综合性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在详尽梳理民进党提名制度历史演进体系的基础上,指明民进党提名制度修正的核心目标和总体趋向,并分析民进党提名制度变迁的内外影响因素,以及提名制度变迁对民进党的反作用力,从整体上把握民进党提名制度,对其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研究。 一、民进党提名制度的演进 国外学界一般以提名权力的“集中性”(centralization),即提名的开放性程度为标准,对政党提名进行模式分类。格拉赫(Michael Gallagher)和马什(Michael Marsh)通过九国政党的跨国比较研究,将政党提名模式划分为七种类型,是目前学界对政党提名模式最为细致和严谨的划分。从提名权最集中到最分散,这七种类型依次是党魁决定、全国性派系领袖协商、利益团体决定、党中央决定、选区干部投票、党员投票和公民投票。⑤依据格拉赫和马什的分类模式,民进党提名制度的历史体系可分为四个模式阶段,即党员投票模式(1989~1993年),党员投票、干部评鉴和“公民投票”的二阶段提名模式(1993~1996年),党员投票和民意调查的二阶段提名模式(1996~2010年),以及民意调查模式(2010年至今)。 (一)党员投票模式(1989~1993年) 民进党在建党之初,沿用党外时期(1981~1986年)的“推荐”提名方式,提名权基本掌握在党内公职精英手中。由于当时民进党并未制定任何提名办法,这种推荐的方式一般不被视为正式的提名制度。⑥ 为落实民主,民进党于1989年1月制定“公职候选人提名办法”,将党员投票确立为正式提名制度。1990年,“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引入比例代表制选区,即全台为一个选区的不分区选区。民进党决议不分区“国代”候选人由中执会以单记投票产生,每次投票产生5位排名顺序;不分区“立委”候选人由全台党员投票决定提名顺序,名额由中执会决定。 党员投票模式(具体实施情况如表1)显示了民进党落实党内民主的决心。但因彼时民进党党员人数过少,党员投票模式在实施后产生了提名结果与民意有落差、贿选买票大行其道等问题。特别是“人头党员”问题就此出现,成为民进党日后20余年公职提名中始终难以摆脱的梦魇。所谓“人头党员”,指的是政党内的政治精英,招募组织人员入党,以代缴党费的方式,使其取得党内选举(主要是党职选举和公职选举的党内提名)的投票权,再于党内选举中集中操控这些人员的选票,投给与招募者有利益联结的特定候选人,助其胜选的现象。“人头党员”不参与政党的任何组织活动,唯一的作用就是成为党内选举的人头数字,又与贿选买票相伴相生,危害巨大。 表1 党员投票模式实施情况表
时间 | 选举种类 | 提名方式 | 备注 | |
1989年 | 增额“立委”、省市议员、县市长选举 | 党员投票决定,被征召之候选人,须经投票党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 | |
1991年 | 第二届“国代”选举 | 区域“国代”候选人由党员投票决定,不分区代表提名办法详见正文。 | | |
1992年 | 第二届“立委”选举 | 区域“立委”候选人由县市党部党员投票决定,不分区代表提名办法详见正文。 | 每4席不分区“立委”保留1席给专家学者,1席给弱势团体。 | |
1993年 | 县市长选举 | 县市党部党员投票决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