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提名制度研究

作 者:
陈兵 

作者简介:
陈兵,男,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872)。

原文出处:
台湾研究集刊

内容提要:

在创立正式提名制度后的近30年间,民进党提名制度的修正极其频繁。将其历史体系划分为四个模式阶段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在落实党内民主与遏止人头党员之间求取平衡,是民进党提名制度修正的总体趋向。政党体系、选举制度、派系互动和政党组织发展模式是民进党提名制度变迁的内外影响因素。而民进党提名制度的实施,反过来对党内派系、政党组织发展模式以及政党体系内的主要竞争对手国民党也有一定的影响。


期刊代号:D424
分类名称:台、港、澳研究
复印期号:2020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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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7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20)01-021-11

       政党挑选候选人参与公职选举的过程,被称为政党提名(candidate selection)。①民进党是台湾地区最早采用民主提名制度的政党之一。自1989年制订“公职候选人提名办法”(1993年以后改为“条例”),创立正式的提名制度以来,民进党提名制度就处在不断修正的演进过程之中。经过近30年的演变,民进党提名制度形成了异常庞杂的历史体系,冠绝台湾各政党。提名制度的频繁修正,反映了民进党党内权力结构的调整、政党理念的转变以及组织模式的转型等政党发展的深层领域问题。因此,以提名制度为研究切入点,对深入系统地把握民进党的发展历程,更加全面透彻地认识民进党很有助益。

       政党提名被称为“政治的秘密花园”(the secret garden of politics),②学界对此研究尚不充分。民进党提名制度近年来虽然也引起了部分台湾和大陆学者的兴趣,产出了一些研究成果,但已有的研究多是对民进党提名制度单一要素的考察,③或者是单次选举中民进党提名的个案分析,④缺乏对民进党提名制度系统和综合性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在详尽梳理民进党提名制度历史演进体系的基础上,指明民进党提名制度修正的核心目标和总体趋向,并分析民进党提名制度变迁的内外影响因素,以及提名制度变迁对民进党的反作用力,从整体上把握民进党提名制度,对其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研究。

       一、民进党提名制度的演进

       国外学界一般以提名权力的“集中性”(centralization),即提名的开放性程度为标准,对政党提名进行模式分类。格拉赫(Michael Gallagher)和马什(Michael Marsh)通过九国政党的跨国比较研究,将政党提名模式划分为七种类型,是目前学界对政党提名模式最为细致和严谨的划分。从提名权最集中到最分散,这七种类型依次是党魁决定、全国性派系领袖协商、利益团体决定、党中央决定、选区干部投票、党员投票和公民投票。⑤依据格拉赫和马什的分类模式,民进党提名制度的历史体系可分为四个模式阶段,即党员投票模式(1989~1993年),党员投票、干部评鉴和“公民投票”的二阶段提名模式(1993~1996年),党员投票和民意调查的二阶段提名模式(1996~2010年),以及民意调查模式(2010年至今)。

       (一)党员投票模式(1989~1993年)

       民进党在建党之初,沿用党外时期(1981~1986年)的“推荐”提名方式,提名权基本掌握在党内公职精英手中。由于当时民进党并未制定任何提名办法,这种推荐的方式一般不被视为正式的提名制度。⑥

       为落实民主,民进党于1989年1月制定“公职候选人提名办法”,将党员投票确立为正式提名制度。1990年,“中央民意代表”选举引入比例代表制选区,即全台为一个选区的不分区选区。民进党决议不分区“国代”候选人由中执会以单记投票产生,每次投票产生5位排名顺序;不分区“立委”候选人由全台党员投票决定提名顺序,名额由中执会决定。

       党员投票模式(具体实施情况如表1)显示了民进党落实党内民主的决心。但因彼时民进党党员人数过少,党员投票模式在实施后产生了提名结果与民意有落差、贿选买票大行其道等问题。特别是“人头党员”问题就此出现,成为民进党日后20余年公职提名中始终难以摆脱的梦魇。所谓“人头党员”,指的是政党内的政治精英,招募组织人员入党,以代缴党费的方式,使其取得党内选举(主要是党职选举和公职选举的党内提名)的投票权,再于党内选举中集中操控这些人员的选票,投给与招募者有利益联结的特定候选人,助其胜选的现象。“人头党员”不参与政党的任何组织活动,唯一的作用就是成为党内选举的人头数字,又与贿选买票相伴相生,危害巨大。

       表1 党员投票模式实施情况表
时间选举种类提名方式备注
1989年增额“立委”、省市议员、县市长选举党员投票决定,被征召之候选人,须经投票党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1991年第二届“国代”选举区域“国代”候选人由党员投票决定,不分区代表提名办法详见正文。
1992年第二届“立委”选举区域“立委”候选人由县市党部党员投票决定,不分区代表提名办法详见正文。每4席不分区“立委”保留1席给专家学者,1席给弱势团体。
1993年县市长选举县市党部党员投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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