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与审美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赠怡,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博士,四川文理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艺术评论

内容提要:

“意”能进入审美活动并成为人们表述这一活动的核心美学范畴的关键因素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在心灵诸词里,“意”含义最广,既与心灵诸词相通,又能包含心理诸词所表达的意义;其二,从文字形体构造看,情感、形式作为“意”之“与生俱来”的构成部分,必然与审美相关联;其三,“意”具有直觉功能,这种功能的结果就是意象、意境的直接生成,它们是美感产生的基础和依据。上述三方面一道构成了“意”必然在审美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美学情境。当然,“意”作为审美范畴的确立亦是一个复杂而漫长的历史进程,在这个过程中“意”逐渐彰显其对传统美学思想建构所具有的本体意义、方法论意义和审美意义。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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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能作为审美范畴发生作用的关键就在于其本身与一些重要的审美要素具有天然的联系,具体表现在情感、形体构造、直觉三个方面,这三方面构成了“意”在审美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的美学情境。故“意”与代表情感的心灵诸词、形体构造、直觉三方面的关联性就是中国美学要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意”作为心灵诸词的总概括

      (一)从文字语义看“意”与心灵诸词的相通性

      1.“意”与“志”的关联性

      “意”与“志”是一种互释的关系。许慎《说文解字》有云:“意,志也。从心,察言而知意也。从心,从音。”而“志”亦可以写作“恉”,如清代语言文字学家严可均、王筠都有“志当作恉”的观点[1],学者马叙伦认为“恉”是今所谓意志之“志”的本字,古多借志为恉[2]。而对于“恉”,许慎解释为:“恉,意也。从心。旨声。”[3]“志”亦作“意”解。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云:“志,意也。从心,之声。”

      “志”亦是情。《毛诗序》认为志是情的表现:“诗,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春秋时期,“志”被普遍用来指称能体现人之本性的思想、情感,它所呈现出来的不是个体所乔装出来的“伪”,而是具有公共性的真。《大戴礼记·文王官人》就以“考志”作为考察人臣的六徵之一。《春秋繁露·精华》讲:“《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而“意”所强调的是主观方面[4],多指尚未被社会所接受的思想观念。譬如诸侯大夫在公共活动中需要引诗表达自己的观念,要求“赋诗者所引用的诗篇能够有效说明人的具体意图”[5],这表明“意”的表达需要诗作为依据,才可以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可和公共价值。“志”作为诗人的思想情感,必然从思想上影响人,古人把这种思想概括为诗能“持其性情”。先秦两汉诗歌的创作从主张诗“无邪”,到“发乎情,止乎礼义”,再到“温柔敦厚”,这一系列的努力都集中在诗之“志”必须符合群体的道德规范[6]。因此,与“意”相比较,“志”更加符合文艺传播的公共性要求。但是随着“诗赋欲丽”“诗缘情”等主张的兴起,“意”与“志”的区别也就越来越模糊,在汉代,“诗言意”的表达成为滥觞。

      2.“意”与“情”“性”的关联性

      《礼记·礼运》云:“何为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荀子·正名》认为情是性的具体化:“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许慎《说文解字卷十》讲:“情,人之阴气有欲者。从心,青声。”徐灏注笺云:“发于本心谓之情。”[7]在许慎之前,把“情”归结为人的阴气使然的观点广泛存在。王充说董仲舒为:“览孙、孟之书,作《情性》之说曰:‘天之大经,一阴一阳;人之大经,一情一性。性生于阳,情生于阴。阴气鄙,阳气仁。曰性善者,是见其阳也;谓恶者,是见其阴者也。’”王充批评说:“仲舒之言,未能得实。”(《论衡·本性》)《白虎通·情性》亦云:“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也。人禀阴阳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当然古人认为情、性并非质上的不同,差别在于心是否与物发生关系。《论衡·本性》云:“情,接于物而然者,出形于外。形外则谓之阳,不发者则谓之阴。”在王充看来,除了与物相关之外,“情”本身也具有阴阳二性。情与物相关联的观点亦被唐宋所继承,并把情、性统归于心。韩愈《原性》云:“情也者,接物而生也。”宋代秦观《心说》云:“即心无物谓之性,即心有物谓之情。”

      再看“性”。许慎《说文解字卷十》云:“人之阳气。性,善者也。从心,生声。”从性“从心生声”的构成看,“性”关乎情。马叙伦认为虽然情性在古代有区分,但是在《礼记》《荀子》所处的时代,情与性已经没有本质之别。他说:“性情之分自古已然。然《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感于物而动者,谓喜怒哀惧爱恶欲也。即《礼运》所谓人情弗学而能者也。荀子《正名》亦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8]不仅如此,马叙伦还从文字构成上说明情、性的非差别性,认为“情实性之异文”;性乃人之生命,生命具有动静二性;而把性与静相联系,把情与动相联系,实为后人强说之辞[9]。在传统文化中,性与“生”是互文的关系。《孟子·告子上》云“生之谓性”;《中庸》说“天命之谓性”;《白虎通·情性》云“性者,生也”。性表现为生命的情感形式,是生命阴阳动静的存在状态。今天人们亦把情感作为生命的基本标志[10]。虽然性、生同质,但从性之“从心,声生”的构成看,心为性之义符,意味着性即为心,心有动静之别;当性作“心动”讲时,性也就表现为“意”。“情”也可作“性”讲,这种情况多是其本原意义的隐喻表达。《孟子·滕文公上》云:“夫物之不齐,物之情也。”赵岐注曰:“其不齐同,乃物之情性也。”《吕氏春秋上德》云:“变容改俗,而莫得其所受之,此之谓顺情。”高诱有注:“情,性也,顺其天性也。”《淮南子·本经》云:“天爱其精,地爱其平,人爱其情。”高诱注曰:“情,性也。”[11]不过,当“情”“性”所描述的对象由人转换到事物时,其隐喻意义代替本原意义而发生作用,但其表述主体没有改变,也即人作为“情”“性”的逻辑主体始终不变,因此它们的隐喻意义并不改变从它们本原意义上所推演出来的关联性。结合前面对“意”“志”“情”关系的思考,“意”与“情”“性”必然是一种相通的关系。

      3.“意”与“思”的关联性

      从文字结构看,“思”由“心”“囟”构成。“囟”有两种功能:一是“囟”承担“思”作为形声字的功能;二是“囟”构成“思”作为会意字的功能。故“思”有形声、会意之别。

      第一种看法以许慎为代表。《说文解字卷十》释“思”云:“容也,从心,囟声。”马叙伦继承许说,不同意从隶楷“思”字的角度把“田”视为其构成部分;他依据《春秋繁露》《书大传》梳理了“思”作“容、睿”和作“圣”解的情况,以《洪范》“恭、从、明、德、容”的用韵规律来解释“思”为形声字的原因。他认为“容”“明”同韵,而“明”又源于“囧”,“囧”“囱”为同一字,而“囱”的转注字为“囧”,“聪”声又从“囧”,而“聪”“明”又为韵,故而“思”为形声字[12]。马叙伦把“思”归为两层意思:一是“思”作“睿”“容”讲,有“包容”“宽”之意,并通向“圣”;二是当“囱”作“思”的声部时,“思”的主要意义就体现为“心”。从形声字这一理路命意“思”之含义的想法可能与早期人们那种感于天的自然宗教信仰相关。不过,“心”作为其关键部分的事实,又意味着“思”在广泛的意义上与意、志、心等范畴有必然的关联性。基于马叙伦的看法,笔者以为“囱”作为“思”构成部分,既有作为声部的功能,又有会意的含义。因为“囱”与“囧”同,而“囧”的本义有“窗户”的意思,故而“思”有作为心灵的窗户的隐喻意义,意即“思”为心灵之窗。当心灵之上有了窗户就能被照亮,故能明白,能洞见,这正是“思”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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