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前后跨越不到40年的时间(1912~1949年),却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从自然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的过度。与此同时,民国时期又是中国从古代审计向理代审计转变的关键时期,在中国审计历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审计制度建设和审计思想都从传统逐渐走向了现代。其间,虽然时局不稳,但审计机构的筹备和建设工作却没有中断,最终形成了与传统社会审计迥异的审计体系。取得了这样的成绩,与当时社会西学东渐思潮以及清末预备立宪的影响是分不开的,有很多饱学之士和进步人士在吸收了国外先进审计制度与审计思想后,结合中国国情社情进行改进,具有中国特色又和国际社会接轨的审计模式就此建立。从这个角度讲,借鉴民国时期审计的演化路径和审计思想,对当前的审计改革具有参考价值。 一、民国时期审计的演化路径 (一)20世纪20年代——中国近代审计思想的建立 在这一阶段,中国会计师职业得到了初步发展,审计学界已经认识到审计思想与审计理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开始了相关探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成果要数吴应图编译的《审计学》与郑行巽编的《审计学ABC》两部论著。这两部论著都对近现代中国审计本质和特征进行了描述,认为审计有必要通过第三方执行,注重审计的独立性;审计对象为会计资料和相关活动;审计工作借助的手段为检查和稽核等。这二位学者对审计这一概念进行的探讨和分析,可以看作是近代审计思想在中国出现的关键标志,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古代社会对审计的认知,第一次给出了明确的概念和解释。再如,郑著认为:审计之目的为发现舞弊、发现错误、纠正错误;在实际操作中应审查业务之情形、银行之放款以及对疏忽负责(这在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中都有所表现)等。可见,二者有关审计目的的认知是大体相同,都是为了查错揭弊,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二)20世纪30年代——近代审计思想与理论走向成熟 这一时期,中国审计界在审计思想与审计理论的探讨方面有明显进步,审计学的著作和学术文章在数量质量上都较之于上一个十年有显著提升,甚至出现了专门研究政府审计的著作。比如,在内容方面,这一时期的审计思想显得更为全面、系统和详尽。尤其在现金审查的过程中涉及手存现金的检查和往来存款的检查,还对公司账务和往来业务进行稽查,防止协同作弊。同时,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更为深入。比如,在内部牵制组织效用之局限方面,当时的审计学家认识到了内部牵制组织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企业会计上的错误和舞弊,还深刻地揭示了其中原因。这一时期审计思想的发展得益于对西方审计学说的关注,以及将这些学说与中国国情的结合。民国时期,审计学界已具有了相对科学理性的审计态度,注重学习国外先进审计思想的同时,按照中国国情进行了灵活运用。 (三)20世纪40年代——近代审计思想理论日趋完善 在这一时期,中国审计学界由于大量吸收了国外先进的审计思想、方法和手段,在审计思想与理论融合中国国情社情的过程中呈现出明显进步,其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包括陈成耀的《银行内部审计》和何士芳的《审计学》以及唐文瑞的《审计学》等著作。到了20世纪40年代末期,蒋明祺编撰了《政府审计原理》、许祖烈编撰了《中国现行审计制度》、陶元琳编纂了《中国政府审计》。这些著作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审计思想与理论的成熟,体现在以下方面:更为全面而系统地论述了审计工作中需要体现的思想观念,阐述了审计实践中需要关注的问题,结合现实情况在理论高度上对审计工作予以论述。 二、民国时期的主要审计思想 (一)审计法治和独立性思想 通过对有关文献资料的分析后发现,民国时期在审计立法机关的设置、职权的行使和审计报告的发布等层面上,均体现了监审合一的观念。其中,监察院能够借助审计组织对各级政府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审计机关倘若发现审对象存在违法乱纪现象,就可以请求监察院行对其进行弹劾,完成对违法乱纪者的制裁。这样一来,就使得监察与审计之间既存在分工也保持着彼此配合,体现出司法型监审合一体制的优势。民国时期,为让审计工作更具独立性,政府设定的审计法对审计人员之任职条件、回避原则和限制兼职以及保护措施等都给出了明确规定。对具有重大审计事项要经过审计会议和审核会议予以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这在立法层面上,保障了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分项审计思想 在对民国时期为数不多的审计学书籍进行归类整理后发现,当时的审计思想界十分重视实务,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几乎全部审计学著作都会以较大篇幅对分项审计内容进行论述。从中可以看出,这些审计学家对分项审计思想的讨论内容基本都是以长期的审计工作实践为基础,对经验进行总结之后形成的著作内容。比如,在分析和探讨相关项目审查的过程中,大多对其中的具体实施程序、实施步骤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详细描述,这让学习者于实务中按图索骥、“按部就班”,取得理想的审计效果。其中涉及的大量实践经验时至今日依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三)审计分类思想 民国时期,外来思潮对中国审计思想造成了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近代中国的审计思想由此产生。在这一时期,对审计进行分类大体上借鉴了美、英、德等国的划分方法。按照当时的国情,中国的审计学家们认为应该将详细审计与期末审计视为最为重要的审计模式,而将资产负债表审计与分期继续审计视为辅助性审计。而政府审计因为民国司法型监审合一制度的限制,在分类方面形成了属于自己的特色。比如,政府审计依据职掌的职能将其分成审核和稽察,单纯按照权限进行划分可以分成行政审计与监察审计等。基于这样的审计分类思想,当时中国的审计学发展就变得异常丰富,对审计的内涵和外延都形成全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