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5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指明了我国审计工作的未来发展方向,包括资源配置、组织方式、技术方法及管理模式等。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关系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国家政权的安全等重大问题。国家审计工作通过对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和体制机制问题的揭露,维护国家安全和民生权益、促进反腐倡廉和制度完善。 目前,我国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控尚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制约我国审计工作的重要因素。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转变工作思路,形成新常态下的工作理念,从审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入手,以审计质量为优先原则,不断强化审计全过程管理,把握国家审计发展新趋势,导入科学管理方法,完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 (一)审计机关独立性受限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对审计单位的基本要求,审计质量的高低与审计部门独立性的强弱有着直接关系。我国行政性的审计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使审计质量受到很大影响。从审计工作的性质来看,我国地方审计机关属于典型的行政型审计,在机构设置、权利划分、人力资源配置等问题上独立性较低。审计机关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限制,审计监督也受到管理制度因素的干扰。因此,审计工作难以全面、公正地评价地方政府履行社会经济责任的实情,审计问题整改的难度也相应增加。 (二)审计制度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我国审计机关颁布了一系列审计准则和审计质量控制方案。但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监督和审计评估没有能够完全发挥作用,审计质量控制成效不大。笔者通过对省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工作的了解发现,审计质量管理力度与审计工作的管理级别成反比,随着审计质量监督和管理级别的逐渐提高,管理力度会越来越小,缺乏对较高层次管理者的监管机制。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环节出现的问题,还表现在审计计划和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管理缺乏系统性等,不仅会使审计管理层出现懈怠现象,还会引发审计机关内部人员徇私舞弊。虽然我国颁布的审计实务指南对审计质量控制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在财务收入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等关键业务上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不能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凭借经验和非制度因素办事的现象较严重。 (三)审计过程质量监管薄弱 在审计质量控制过程中,监管制度是直接影响审计质量和审计考核结果的重要因素,也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审计监督不到位、审计把关不严会降低审计质量,加大审计风险。当前我国政府非常重视审计工作,相关审计工作的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是,现行的双重领导机制和行政性审计制度很容易转变为以政府为主体的单一领导机制,导致相关问题很难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由于监管薄弱,审计过程中常出现审计监管人员调查不够细致、发现问题缺乏深人分析、审计定性不够准确、现场审计结束后不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不认真履行三级复核制等问题。同时,审计机关未对被审计对象在审计整改方面进行有效监督,审计监督回访工作薄弱;审计结果公告范围较窄,数量也不多,组织、纪检等部门在任用选拔领导干部时未能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审计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四)审计信息结果落实不到位 审计结果是审计机关审计的最终结论,根据审计人员提出的建设性、针对性意见,被审计对象要及时做出反馈,充分利用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整顿。但一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不够重视,整而不改,其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纠正,加大了审计机关的审计风险。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确保审计信息结果落实到位。 提高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关键就是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我国审计质量管理的规定和对审计质量全过程的控制要求,审计机关的质量管理要在保障机制、制度机制、人员机制及执业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完善,构建包括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的审计质量保证体系,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解决审计质量管理问题,促进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宏观对策 (一)构建良好的文化氛围 首先,审计机关要树立积极主动利用审计完善内部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的审计意识,加强审计知识宣传,在审计机关内部营造理解和支持审计工作的文化氛围。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要有审计责任感,要坚持原则,敢于如实揭露问题和反映问题,敢于依法处理问题。要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审计机关的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审计质量工作,常抓不懈。 其次,审计机关要逐步转变角色和职能定位,从对财务领域的监督向其他经济领域扩展,借助自身的职能优势调整定位,以咨询职能为导向,拓展政府审计的内涵和领域,积极开展以风险防范、质量管控及高效管理为目标的审计活动,建立咨询型审计体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制度流程、规范信息化检验和监督职能。审计职能的转换要有利于审计机关自身业务流程的改进、业务水平的提升和审计成本的降低,为政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再次,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在了解被审单位情况、搜集审计证据的过程中需向被审计单位的主管部门、附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调查。这样做,在取得审计证据的同时,也破解了审计信息不对称的难题,使政府审计在更大范围内发挥经济监督的作用,有效维护审计秩序。 (二)加强独立性建设 独立性原则是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要充分保证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使其相关工作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才能提升审计质量。因此,审计机关独立性建设是审计行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首先,部署和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审计独立性改革的决议,加强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的领导。将由上级审计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主导的条块管理机制转变为审计机关直接管理的独立性更强的逐条管理机制。要真正树立起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就要改行政型审计模式为立法型审计模式,充分发挥我国政府审计的独立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