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育实践问题的教育理论实践应用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清臣,男,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哲学研究。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在尚被质疑“教育理论脱离实际”的背景下,教育理论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特别需要进一步提升针对性和精准性,以教育实践问题为切入口是一个重要的思路。在内涵上,教育实践问题是对有关教育实践的理想与现状之间的差异进行思维加工而产生的疑问。设定教育实践问题特别需要能够理解教育实践的核心思维框架,其具体包括三个部分:作为主体的目的-手段思维,作为辅助的价值观-目的思维和环境-手段思维。从教育实践问题出发,教育理论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可以采用三个策略来提升应用效果:根据教育实践问题的指向甄别出可以应用教育理论解决的具体教育实践问题;根据教育实践问题要素的分析精准定位教育理论的实践应用目标;根据教育理论的实践应用目标选择教育理论和确定效果评价标准。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20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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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038(2019)09-0009-08

       在被“教育理论脱离实际”的质疑深深刺痛后,当代教育理论研究界近年来针对性地做出了多方面的努力,转变研究方式、下调研究重心、与实践者合作、提升培训能力等做法都是经常采用的努力方式。不可否认,这些方式确实在不同程度上密切了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做法在一般意义上拉近教育理论与实践距离的同时,未必能在具体情境下有效地实现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更密切结合,教育实践的具体情境性经常会让从教育理论角度做出的各种拉近距离的努力因缺少现实针对性而效果弱化。因此,加强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现实联系,还需要真正关注情境性的教育实践,需要把教育实践问题作为拉近教育理论与实践距离的桥梁和纽带。

       一、理解教育实践问题

       爱因斯坦和英费尔德在《物理学的进化》一书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1],这句话揭示了科学发展的一条重要逻辑,也同时让很多人深入认识到明确问题对于科学研究和其他各类探索具有的重要作用。因此,对教育实践的创新性发展来说,问题本身的这种价值逻辑也是非常适用的。所谓教育实践的创新性发展主要是从发展的突破性水平来说的,教育实践的发展根据是否已具有确定的方式可以分为常规性和创新性两种基本形式。在那种没有确定方式而需要新思维注入的情形中,教育实践就进入到创新性发展的轨道上,教育实践在这个轨道上前行更需要明确的问题来引领。

       明确的问题对教育实践的创新性发展来说至关重要,但明确教育实践问题本身就是一个不容易的事情。在分析专业实践困境时,美国学者舍恩特别关注由实践问题的模糊性带来的困难,提出:“我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在真实世界里,实践问题并非以良好的结构展示在实践者面前。实际上,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根本不是问题,只不过是杂乱而模糊的情境”[2]。在这种情形下,舍恩认为实践者面临的一个核心任务是设定问题,但这个工作本身却是非常个性化的,因为实践者具有的多种个体情况就决定了他们在问题设定时具有不同的思路。可以说,舍恩在这里明确提出了设定专业实践问题时所要面临的两大困难:不确定的情境、个性化的问题设定思路。在舍恩那里,专业实践包含着教育实践,舍恩所说专业实践问题设定的困难在教育实践中也广泛存在。从教育实践的现实来看,一些常见的情况也表明确定教育实践问题的困难:在一些教育实践场景中,人们经常感觉到的是迷茫和困惑,而不是清晰的问题指向;在同一个教育实践场景中,不同的人认定的问题不同。基于这些认识和现实,这里可以说能够确定教育实践问题就有很多限制因素,破解这些限制因素本身需要对教育实践问题具有系统而精准的理解思路,因此对教育实践问题内涵的追问很有必要。

       在教育研究领域,对“问题”的专门关注尽管不算太多,但还是有一些研究对教育问题的内涵、分类和提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专门探讨。从把问题理解为“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阻隔和中断”出发,周作宇先是把教育问题分为教育科学问题、教育价值问题和教育实践操作问题,接着又根据问题来源把教育问题分为教育理论问题与教育实践问题。[3]刘庆昌等人特别关注了教育问题的分类,提出教育问题分类的依据主要有教育理论、活动理论和系统理论,其分类依据为结构-功能、目的-手段和系统-环境三个标准。[4]在认为教育学以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前提下,黄甫全认为教育问题是“反映到人们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教育实际矛盾和理论疑难”,发现教育问题的途径主要有实践归纳、文献综述和理论演绎,提问方式主要有科学式、价值性、发散性和质疑式。[5]张海波等人认为教育问题是“教育实践活动中的矛盾”,判定教育问题需要以教育理论为前提,教育观是其中的关键前提。[6]对教育问题的这些已有研究在推进人们关于教育问题认识的同时,也引发了更多的疑问。从理解教育实践问题内涵的目标出发,这里关于问题内涵的疑问概括起来主要有:第一,问题的实质是什么;第二,问题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第三,问题怎么得到设定。这三个方面的回答将最终确定理解教育实践问题的基本思路。

       从以上引述的教育问题定义来看,关于问题内涵的理解可以说是有争议的,一类观点认为问题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阻隔和中断”,另一类观点认为问题是“矛盾和疑难”。然而,这里对何谓问题的回答不是简单地择取两种说法的交集,而是要对两种说法做更为深入的追问。为了更深入地理解问题的内涵,这里可以重点追问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从已有说法的“共识”来看,问题似乎是一种“阻隔”或“矛盾”,但这里的疑问是究竟是谁与谁的阻隔或矛盾,虽然有研究提出了“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的阻隔和中断”,但没有精准地言明更多。其二,从两种已有说法来看,问题似乎就是“阻隔”“中断”或“矛盾”,这种观点似乎更多地关注了更为根本的问题实质与源泉,但没有直指问题实际存在的状态。例如,在很多学校都存在着各个部门在教育经费分配上的分歧,但是如果对此习以为常就很难明确说出现了问题。有时,即便满足了上述研究中提到的“反映到大脑中的,需要探明和解决”的要求,但是如果还存在着“经费总量太少了”“就是分配原则不公”“分配的方法太低级”的认识差异,也难说此时已经确定了一个教育实践问题。因此,理解问题与教育实践问题需要在问题内涵的核心构成要素上得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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