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府档案》所见官中探研

作 者:

作者简介:
姜修宪,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曲阜 273165

原文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内容提要:

作为土地交易的官方中人,官中不但出现在民田交易中,而且在作为官田的孔府祭田交易中,也有官中参与其间。孔府庄园官中的任职条件虽然较为宽泛,任职时限也没有制度性规定,但其选用仍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并在订立各类契约时,主要承担丈量和证明的职能。相对于私中来讲,官中的作中频率较高,虽有固定的活动区域,但彼此之间仍有一定交叉。由于孔府处理政务时大多“仿有司之则例”,并与中央和地方各级衙门之间存有大量的文书往来,故对孔府庄园官中的研究可以反观国内其他地区的官中现象,尽管前者仍有自身的特殊性。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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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22x(2019)02-0046-10

      1904年5月16日,《济南报》刊登一则山东长山县设立官中的新闻,略谓“查山东各属,向来买卖宅园地土未有官中,均系私相授受”。①1917年5月17日,《申报》刊登一则安徽省议会向参议院请求取消官中的新闻,略谓“官中一项,为本省向来所无”。②似乎在鲁、皖二省,参与田宅交易的官中实属“首创”,但如揆诸史实,则多有不符。例如,有学者发现,安徽绩溪县康熙年间的官版田房产土交易契纸中早有官中出现,山东济宁州也有康熙五十一年(1712)官中参与土地交易的记载,嘉庆年间洐圣公府颁发的《至圣庙祭田官契》也刊刻有官中的名字,③光绪末年山东泗水县颁发的官契上也刊载有官中的名字和戳记。④如是,20世纪初的新闻报道,与当今学者的调查和研究,孰是孰非?学者提及的鲁、皖官中现象,到底是个案孤证,还是普遍存在?委实值得一探究竟。另外,法、史学界虽在中人问题研究方面用力甚勤,但对官中现象的专门性研讨,尚不多见。⑤最近,有王正华撰文探讨了华北田宅交易中官中的职能、佣金、利弊及官中现象的历史变迁,但侧重于民国时期,且对官中的选任和任职情况少有论及。⑥有鉴于此,本文即依托《孔府档案》资料,对清至民国时期位于鲁西南地区孔府庄园土地交易中的官中现象进行初步研究,以期深化对相关问题的了解和认知。笔者陋进,敬祈专家指正。

      一、孔府庄园官中的选任

      位于山东曲阜的孔府是“衍圣公府”的俗称,既是孔子嫡裔历代“衍圣公”居住生活的府邸,又是其处理政务之所,而《孔府档案》正是围绕历代“衍圣公”活动所形成的历史文书档案。汉代以降,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逐渐成为中国传统社会治国理政的主导思想,而历代王朝对孔子直系后裔也是格外尊崇,“恩渥备加”,造就了一个不随王朝变换而兴废的世袭贵族。⑦端赖于孔子的“遗泽”,在制度化儒家形成及其发挥重大作用的过程中,孔子直系后裔备受恩渥,获取了大量朝廷钦赐的祭田和人户,至明、清时期形成了拥有百余万亩土地的大庄园。⑧为管理庄园的土地和佃户,孔府专门设立管勾衙门等机构和屯官、总甲、甲首、小甲等职役,经理征收租税、清丈地亩等事务,因之留下了不下10万件的土地文书(内含4万余件地契),其中不乏有关清至民国时期官中的历史记载。

      孔府庄园屯地官中的选任,通常需要各屯佃户具名保举,经该屯屯官详明孔府后,由孔府给票充膺,令之任事。简言之,孔府官中的选用一般遵循如下程序:他人具状作保—屯官具禀请任—孔府批示给票—官中领凭任事。

      无论是屯民所具保状,还是屯官所具禀文,乃至孔府所发信票,其行文格式不但前后相近,且各屯之间也差别不大。道光十年(1830)九月洸河屯屯民张殿侠等人所具保状云:“切洸河屯素有官中一名,公平交易。今因官中马先登嗜酒误事,屯民不服,今保得杨万桢殷实老成,堪以充膺,但无明示,未敢擅便,理合公恳鸿慈,伏乞公爷恩准批示施行”。⑨至于保举者的人数一般没有限制,二三人即可,也有如本例保人列名达7人之多者,但保举人的身份必须是本屯佃户,且不时有监生、生员等下层绅衿或甲首、小甲等上层屯户充当保人者。⑩在接到屯户的保举后,屯官即向孔府具呈请命。嘉庆十七年(1812)四月,署巨野洸河屯屯官尹守锐在给孔府的呈文中说道:“查本屯官中杨起云于前月二十八日病故,所遗之缺,今阖屯李作信、马应黄等保得杨至廉殷实老成,堪以承膺,理合详明,伏乞公爷恩准给票施行”。(11)有时屯官也可直接具文保举官中人选,从而省去屯户作保环节。光绪十六年(1890)三月,东阿屯屯官田维森等给孔府的禀文称:“切本屯有丈量地亩之官中萧书和年已老迈,不能理事。伊子萧清吉年力精壮,秉性诚实,充膺官中,诚堪胜任。为此公恳仁明公爷恩准给票,赏示施行”。(12)

      孔府对屯官的禀请,一般均予允准,并给官中发放信票,有时还需要发布告示以令屯民周知。姑举一例:

      袭封衍圣公府为给票事,据巨野屯洸河屯官杨道行禀称,据屯户李琳、杨心法等禀称,本屯官中杨道章病故,现在乏人,今公保屯户杨起云堪以充膺。等情。为此禀请恩准给票。等情到本爵府。据此,合行给票。为此票仰杨起云遵照承膺该屯官中,遇有屯户推收地亩,务须秉公查丈、照例过割,毋得舞弊,致干革处不贷。须至票者。(实)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廿四)日差。圣府(行)限 月日销。(13)

      如果官中所领手票因故无存,还可以向孔府具禀,申请补发。同治三年(1864),洸河屯官中李位吾(五)、李援莪(峩)充任官中的告示和信票,“因遭南匪所过,被火烧毁有失”而向孔府具禀补发。孔府为保证官中正常行使职责,一般都会慨然应允。《孔府档案》中保留了这次孔府补发信票的票稿,内称:

      袭封衍圣公府为补给信票事,据洸河屯官中李位五、李援峩禀称,自咸丰五年蒙恩发给告示、手票办理屯务,近因南匪扰乱,将票焚烧,无凭办公,等情前来,合行给票。为此票仰李位五、李援峩遵照充膺洸河屯官中,遇有退谢屯地,尔必秉公丈量,毋得徇庇隐匿,致干究处。毋违,须票。右票给洸河屯官中李位五 李援峩执此。同治四年三月(初五)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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