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商人的社会参与

作 者:

作者简介:
常文相,1984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博士后

原文出处:
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明代一些商人依托财富声望,于灾荒中赈救饥民,平素多有周乏济困、兴工营建之举,乃至制定比较完善的资赡规程,成为乡族间的实际主持者。他们顾念国计民生,还能通过建言顾问、领差任事、调停解纷等方式,积极主动参与地方及国家事务,不仅展露出较强的责任意识和现实关怀,且体现了其在基层社会所具备的某种程度的组织领导能力。在议策盐政与抵御倭患中,当时商人也有突出表现。总体说来,明代商人注重自身行事对助裨时务庶政起到的切实成效,丰富了利民益世的价值意涵,同士绅阶层一道承担起更多公共职能,双方构成密切关联的地方主要支配群体,传达出明代社会权力伴随既有体制的延续,渐次向绅商共同支配结构演进的可能。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9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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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中叶以来,伴随商品经济持续发展,商人阶层普遍兴起,逐渐成为国家和社会体系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先前关于明清商人的研究,重点大都集中在他们商业经营的背景条件、地域网络、组织规模、项目方式及其资本的积累运作、投向转化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对商人的文化观念、道德伦理、行为取向并士商关系也有不少探讨。①大致而言,这些考察往往参照西方经验先以否定姿态将明清时代的中国视作正处在解体过程中的传统社会末期,认为商人乃是体现着先进商品经济含义的一类人群,他们的活动动摇了既有社会根基,为资本主义产生准备了历史前提。这种研究模式基本沿循着发掘传统中国社会“资本主义萌芽”或追寻其“现代转型”经历的学术理路,包含了明清商品经济发展本质上与彼时国家体制矛盾冲突并同现代社会构成直接关联的预设。然而另一方面,中国未能自发进入资本主义的事实又很大程度削弱了商人、商业对瓦解传统社会起到的革命性作用,于是有关明清商人角色的评析则多习惯转向强调其阶级属性和历史局限,主张当时商人表现出的诸多善行义举及向社会上层的流动靠拢有悖于把商业资本转变为产业资本的“常态”进程,他们同旧有乡族和政治势力紧密结合,维护、巩固传统统治秩序与生产关系,自身显现的保守依附特征长远来看给中国社会资本主义的孕育成长带来了消极影响。

      也有些研究尽管不以明清商人的社会活动为核心内容,但却关注到其角色功能的进步含义及与时代变化的内在联系。如余英时先生就曾指出:“从社会史的角度看,商人的‘睦姻任恤之风’已使他们取代了一大部分以前属于‘士大夫’的功能(如编写族谱,修建宗祠、书院、寺庙、道路、桥梁等)。商人社会功能的日益重要也反映在政府对他们的态度上。”②但是,此处关于明清商人价值、地位判断的用意其实在于将“贾道”纳入以西方社会演进历程为标尺的传统中国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线性轨迹上来,所讨论的关键问题仍然是他们能否最终突破传统体制,进而发挥改造甚至变革社会的历史作用。

      以往常见的将明清商人作为西方视域下的比较对象的研究,在力争破除长期存在的各种中国社会发展停滞论调的同时,对商人社会角色的阐释也不可避免陷入一种以其非进步即落后的复杂纠结中,从而相对忽视了他们参与地方乃至国家事务所呈现的本来面貌。近年来,中国史学界结合传统中国历史实际情况,在深化对中国古代社会基本政治、经济结构形态及演化趋势的认识方面展开了诸多有意义的探索,显示出当今史学工作者力求建立自主学术话语体系的理论创新意识与现实使命担当。③这些研究总体考察中国历史演进变迁,多提示出对明清商人、商业同既有体制关系的新思考,为考量其时商人社会角色拓开了一条新路径。事实上,明代商人凭依财富优势,不但在赈济灾民、施惠乡族及工程营建等公共事务中发挥了巨大作用,还以建言顾问、领差任事、议策盐政、抵御倭患等形式积极主动介入地方以至国家庶务,这从稍宽泛意义上讲都可视为他们的某种社会参与。本文即较细致梳理了明代商人对地方、国家部分公共事务的参与情况,旨在探究他们在当时制度体系内的角色功能与权力地位,并对由此反映出的明代社会变迁趋势做出一些尝试性解析。

      一 赈济捐施之善举

      (一)赈灾济民

      逢水旱荒年,明代多有商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带头捐赀输粟。如明中期苏州商人卢遇“江南连郡洪潦”,便“捐家励公,绩用告成”。④嘉、万时徽商程尚宾乐为乡人排难解纷,“岁饥,邑令富民以粟赈,无应者”,他“首捐廪,富民愧之,输粟麇至,所活人无数”。⑤

      当然,面对严重灾情,很多商人更是自发行动起来,资乏济困不遗余力。如明中叶江西丰城商人李公良饶不自居,“举宗待之为缓急”,岁遭大水,里人多饿,他“操舟载糒,就而食之,率赖全活”。⑥再如徽商郑以泽赈施贫乏,“吴越大水,继之以疫,捐廪而之”,并“按古方有验者,为药石疗之,所全活无算”。⑦又嘉靖初山西襄陵人高瓒,被誉病不忘国。他贾游江淮,“值岁大侵,父子相食,目击心怆,兴言拯救”,然未行病革,遗言于子:“死无所嘱,惟出金买粟,赈此饥饿。”⑧陕西三原人马仲迪则初力田,复贾蜀,当“嘉靖乙卯,关辅间地震”,他“恻然以数百金易粟输归,减其值以出,且分给戚党之无告者”,人人诵德。⑨浙江仁和人卓长公世受货居,一样轻财慕义,扶危振急。“嘉隆间岁大侵,卓翁悉出其储粟而贱粜之,又煮糜啖饥者而棺死者”⑩,他尝言:“某有天幸,岁赐我赢,即损岁之赢与邻里共,非诎也,又因以为利,其若沟中之瘠何?”(11)

      商人通过借贷方式赈饥济匮,平抑物价,亦不失扶助乡族的有效办法。上文所引程尚宾、李公良等平日就已“知交有贷必应,不责负,负而更贷,再三不厌”(12),“里中从而贷母钱,薄其息,度不能入,辄折券焚之”(13)。灾歉中更有不少商人应贷施惠,折券除债在所不惜。如嘉、万时陕西泾阳商人张巍墓志云:“关中岁恶不入,谷价翔贵……官振廪不给,公输粟而助之赈,饥者悉起。又三年,饥倍甚……邑令忧之,诣公门,贷千金。公谢曰:‘民固已办此,第不敢先邑贤豪长者而独任德。’”(14)

      在这些常怀体国恤民、出公忘私之心的商人中,徽州方氏家族祖孙三代倡义捐赈,实为富好行德的典型。方起承业肇家,积而能散,“岁岁以其子钱济义举,里族待举火者数十家”,岁凶“辄济以糜粥,受者多至千万人”,故官府“扁其门曰‘尚义之门’,嘉殊德也”。(15)子方弱冠贾游,佐父周恤匮乏,“蒙侍御史旌表其门”,隆庆间邑大饥,他嘱子方道澜“市谷贷族中贫甚……远近族沾济无算”。(16)方道澜传又载,当此荒年,他不忍族人“坐待毙残”,遂告父母出金市谷,且谋于父道:“贫甚而不贷,不仁,而不可为也。齐民假贷名而乱以纷告,即出谷千金犹然不能支,不智,而不可为也。”于是定为三等,灾民皆获救济。(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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